原帖由 chinlap 於 2010-2-7 02:16 發表
我明白你說的數學,但是有一點還是要問=]
手錶比掛鐘一天慢了三分鐘=掛鐘比手錶一天快了三分鐘否?
掛鐘比電台標準時一天快了三分鐘=標準時比掛鐘慢了三分鐘否?
看上去是這樣,但理解是可以不同的,前提就是要看清"快"與"慢"的概念
以上列為例,手錶比掛鐘一天慢了三分鐘可理解成:
當掛鐘完成1440分鐘時,手錶走了1437分鐘
當掛鐘完成1440分鐘時,手錶還沒完成,手錶完成時掛鐘已走了1443分鐘
站在偶的角度而言,前者應該是較為合理,畢竟被比較的是後者,但要是站在另一個角度去看,後者也不無他的道理
要爭論到底是一天完結後的時間比還是雙方完成時間比的定義的話只會丟進文字旋渦中,只是偶覺得以被比較為基準理應較大眾化,不過偶也不敢否認那種說法的合理性就是了~~
要是把題目改成
掛鐘比電台標準時一天快了五分鐘,計算就不同了
標準時 1440
掛鐘 1440 1445
手錶 1437
1437/1440x1445=1441.9895
copy mode
電台的總分鐘是:24x60=1440
掛鐘快電台五分鐘,即是說快五分鐘完成一個24小時,總分鐘是:1435
掛鐘的總分鐘/電台的總分鐘,掛鐘的一分鐘其實是:0.99652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8分鐘
假設掛鐘的總分鐘是:1440
手錶慢三分鐘,即是說慢三分鐘完成一個24小時,總分鐘是:1443
但這裡的一分鐘是0.99652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8分鐘,所以:
1443x0.99652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78=1437.98958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
很可惜,手錶一天的總分鐘只有1437.98958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3分鐘。
用這種計算方法的話,實數就變成了一天會走1442.0132273790810376176229834766分鐘,比起標準時快了2分多鐘,計算出來與偶的那答案不同~~
至於兩個三分鐘,要嗎計算前項三分鐘,要嗎計算後項三分鐘,得出來也是同一個結論,就是兩個三分鐘的概念不是同一個三分鐘
在這種理解遊戲中,只要得出D就算正確,至於到底應該怎麼理解....
算了吧~~算了吧~~無視∼∼ウ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