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來日本在國際及國內JASRAC某些產業的壓力下,開始針對著作權法做出較為嚴苛的修正,並在今年 6 月 15 日時於眾議院成功的通過了著作權法改正案,其中對於違法下載及 Rip 的行為都已經確定將有可能被判處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罰款 200 萬日幣,也有二者併行實施的可能。而該條款的實施日正是 2012 年 10 月 1 日,也就是今天。
日本從 2010 年起就認定了網絡下載行為違法,但一直沒有相關的明確條例確定其罰則,而現在除了確定了下載者的刑責外,上傳者也已經確定在判定有罪後,最高可配處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1000 萬日幣的罰款。
另外,此條款採用了不追朔的條例,也就是 10 月 1 日前發生的一切行為均不適用於罰則,且漫畫與小說並不再其規範之內。簡單說就是文字與圖片尚未被這次的著作權法改正案列入違法範圍。
不過由於改正案的法令內容有許多曖昧不明處,因此日本網友們紛紛表示憂心是否會不小心觸犯法律。筆者特別整理了幾個比較重點的地方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1. 在知情的情況下,上傳或下載有償的影片、音樂是違法的。
2. 在Youtube、NicoNico類的動畫網站上收看的違法上傳影片、音樂OK,但如果把該檔案下載到自己電腦則違法。
3. 此罪名需要版權方報警並提出具體事證,才能起訴,也就是告訴乃論。
4. 擁有因收看網路上的影片而留存在電腦內的快取檔案(Cache)無罪,但複製該檔案則違法。
5. 以非直接性手段取得有償影片、音樂無罪,例如從朋友寄來的 E-Mail 中下載夾帶的違法上傳影片檔是沒有違法的...。
6. 對自己購買的 CD 進行轉檔的動作是違法的。
7. 上傳、下載音樂CD、電影、動畫等「有償著作物」是違法的,但沒有預定推出商品化的電視節目,則不適用於「有償著作物」的定義。
8. 對 DVD 進行解密或加密的動作都是違法的。
所以從上面的幾點中我們可以發現基本上 V 家及東方系列,在版權方同意的大前提下應該都不會有太大的問題,再來就是需要版權方提出實證並提告的這點,幾乎就注定了小用戶被起訴的機率極低,因為要在如此龐大的網路流量中找到正在下載的實證是有點困難的。畢竟警察的人力有限,基本上都應該會去找源頭。
另外,動畫在還沒推出BD / DVD 前下載是合法的,但推出後即判定為違法這點也挺詭異...。所以是故意給出一個空白的地帶好讓人鑽漏洞嗎?順帶一提,在 9 月 28 日日本山口縣警察宣布逮捕了疑似違反著作權法的公司職員広田良和(40 歲)與柳井市的無職者船橋輝行(24 歲)。
據了解広田良和 share 代號 3KW5pcWab58o ,是日本網路上將動畫重新編碼之後,再上傳的三大手之一,上傳過的動畫作品超過了 600 部以上,因此這次的逮捕事件多多少少會影響到某些字幕組的 RAW 片源。
轉自模物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