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我先把規則放上來了(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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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名玩家的牌組必須為50張牌,同樣的牌不可以超過4張
卡牌種類分為:角色卡、事件卡、場景卡、裝備卡
角色牌中分別有:驅逐艦、巡洋艦、戰艦、航空母艦
只要將對方的鎮守府耐久度扣至0則為勝利
每個玩家起手會有5張手牌
流程
1 回復階段
玩家將戰場上所有疲勞狀態或中破狀態的的角色牌回復至直立狀態
2 抽牌階段
玩家於開局從卡組中抽一張卡牌至手牌
3 分配階段
玩家可將手牌的一張卡牌放置到建造組區域
4 場景階段
玩家需將上一回合的場景卡移至棄置區,同時可將手牌的一張場景卡牌放置到場景卡區域。
5 移動階段
玩家可以將戰場上的角色移動至前一個或後一個戰線,移動完結後角色將進入疲勞狀態
6 主要階段
玩家可任意進行以下動作任意次
1. 事件卡的使用
使用手牌中的事件卡。效果處理完後的事件卡放置入棄置區
2. 角色的建造
使用手牌中的角色使其登場於戰場任意一個戰線上,並消耗建造人員的 COST,而COST裡最少需要有一張角色卡跟建造的角色艦種相同。
3. 角色技能的使用
可以使用戰場上角色的固有技。
4. 裝備卡的使用
使用手牌中的裝牌卡,將其裝備至任意一個角色身上
5. 角色的攻擊
可以使用角色向對方發動攻擊,攻擊規則將於之後解釋,攻擊完結後角色將進入疲勞狀態
攻擊判定
角色的攻擊分為以下幾種:
砲擊
大部分驅逐艦、巡洋艦及戰艦皆可進行砲擊,並只可對對方疲勞狀態的角色卡進行。
任何砲擊都需要判定射程是否足夠。從身在的戰線向前方戰線發動攻擊所需射程為1,再後方則為2,如此類推。
若射程足夠,對方可用於同一戰線內,有「護衛艦」技能的角色卡進行阻擋,阻擋後攻擊目標將會改變為該卡。
接著進行裝甲判定。若我方火力(角色自身攻擊力+裝備攻擊力+其他效果)大於對方防禦力,
則認定為擊穿至大破,對手需要將角色卡移至渠中。
若我方火力與對方防禦力相等,則判定對方進入中破狀態。
對手需要將該角色卡上下顛倒放置,於中破的角色卡將被視為防禦力減半。
攻擊後的角色卡將會進入疲勞狀態。
魚雷
主要是驅逐艦、巡洋艦及潛水艦的攻擊手段。魚雷不限射程,但所有角色卡(包括沒有「護衛艦」技能的角色卡)皆可以進行魚雷的阻擋。
接著進行裝甲判定。若我方雷裝(角色自身雷裝+裝備雷裝+其他效果)大於對方防禦力,則認定為擊穿至大破,
對手需要將角色卡移至渠中。若我方雷裝與對方防禦力相等,則判定對方進入中破狀態。
對手需要將該角色卡上下顛倒放置,於中破的角色卡將被視為防禦力減半。
攻擊後的角色卡將會進入疲勞狀態。
艦載機
只屬於航空母艦的攻擊手段。航空母艦中會有幾種艦載機,每種艦載機都擁有不同的效果。
例如艦爆機可進行相等於砲擊的攻擊,艦攻機可以進行相等於魚雷的攻擊。
艦載機攻擊可被擁有防空技能的所阻擋。
攻擊後的角色卡將會進入疲勞狀態。
司令部攻擊
直接向對方司令部發動攻擊。場上任何一張角色卡皆可發動司令部攻擊,有「護衛艦」技能的角色卡進行阻擋決鬥。
於阻擋決鬥中,總攻擊力(火力+雷裝)較高者則判定為勝利,較低者將會大破並入渠。若兩者總攻擊力相同,則兩方同時大破並入渠。
進行阻擋後不管結果如何,攻擊將會無效化。
若攻擊沒有被阻擋,對方的鎮守府耐久度將減1。
攻擊後的角色卡將會進入疲勞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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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大概是這樣了
因為規則有機會因為平衡而要被修正,所以現在的還是暫定版w
還有,艦種之間的攻擊會有艦種修正,就是驅逐艦 -> 戰艦 -> 巡洋艦 -> 驅逐艦 ... 這樣的互剋關係
之後再寫就是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