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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高談闊論] 為論而論 [打印本頁]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2014-1-6 19:46     標題: 為論而論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作者: Zerco    時間: 2014-1-6 20:38

同意, 我覺得呢個世界好多人唔應該存在
作者: imtlmf    時間: 2014-1-6 20:41



QUOTE:
原帖由 aidan10896 於 2014-1-6 19:46 發表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睇得多死亡筆記?
作者: 0083    時間: 2014-1-6 20:45

世界本來就系混亂 人類建立社會 違反自然定律 論罪所有人類當受天誅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4-1-6 20:49

作文題目嗎?
作者: 0083    時間: 2014-1-6 20:49     標題: 回復 #5 Justice 的帖子

擺明系樓主中二病發
作者: akji47    時間: 2014-1-7 02:24

咁似口試題目= =

如果係,建議能力不足者只取單一立場,同意/不同意.這樣比較容易及格
能力較高者,我們可以同意/不同意但有商榷的餘地(俗稱騎牆?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首先,何為犯罪者?
不守法的人就叫犯罪者?

要是真的話,香港現行的法例中自殺都算是一種犯法,那我可以按題目的理解自殺者為犯罪者嗎?
另外,誤殺者也會觸犯法例,那他們也算是犯罪者吧

要是按題目的處理,那即是以上兩個例子的人都要被處死,那似乎對「處死」這一個處刑來說有點過火了吧?

此外,所謂犯罪者,就是已經觸犯法例的人,通常我們說一個未被判刑的人我們都會認為佢係無罪的
然而,那還在逃的人呢?   要是未被捉到的人,法律自然不能對他們進行判決了吧?
那你只把犯罪者處死,又何來能夠達至所謂的「零犯罪」呢?  

另外,法律不外人情,法律高的層面係「以法達義」,以死作刑其實是相當不合「義」的層面。
作者: 江流    時間: 2014-1-7 09:21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664838&extra=page%3D1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14-1-9 00:11

先不說當中牽涉的行政費用

殺雞可以儆猴,重刑的確能夠起阻嚇作用
上面ak說到以法達義
就看司法者的義是使人不敢犯罪還是不會犯罪了
(因為後者只存在於理想社會,現實中就要取捨以達平衡)
作者: satzuna    時間: 2014-1-9 10:32

(思
(混沌模式
(長考
什麼是犯罪?
什麼是法?
什麼是善惡?
每人定義不同而且沒有人能掛上帝頭銜,社會的法名義上是約定俗成實則一直在改變而且無法判別是否正確
由於核心因一些奇怪的亂入而崩壞,本論題結束(炸
作者: on9satzuna    時間: 2014-2-22 20:10



QUOTE:
原帖由 satzuna 於 2014-1-9 10:32 發表
(思
(混沌模式
(長考
什麼是犯罪?
什麼是法?
什麼是善惡?
每人定義不同而且沒有人能掛上帝頭銜,社會的法名義上是約定俗成實則一直在改變而且無法判別是否正確
由於核心因一些奇怪的亂入而崩壞,本論題結束(炸

你UP乜鳩?好撚無水平的發言 一睇就知係低學歷
作者: 0083    時間: 2014-2-22 20:29

講明先上面條友唔系我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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