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談闊論] 為論而論 [打印本頁]
作者:
aidan10896 時間: 2014-1-6 19:46 標題: 為論而論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作者:
Zerco 時間: 2014-1-6 20:38
同意, 我覺得呢個世界好多人唔應該存在
作者:
imtlmf 時間: 2014-1-6 20:41
原帖由 aidan10896 於 2014-1-6 19:46 發表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睇得多死亡筆記?
作者:
0083 時間: 2014-1-6 20:45
世界本來就系混亂 人類建立社會 違反自然定律 論罪所有人類當受天誅
作者:
Justice 時間: 2014-1-6 20:49
作文題目嗎?
作者:
0083 時間: 2014-1-6 20:49 標題: 回復 #5 Justice 的帖子
擺明系樓主中二病發
作者:
akji47 時間: 2014-1-7 02:24
咁似口試題目= =
如果係,建議能力不足者只取單一立場,同意/不同意.這樣比較容易及格
能力較高者,我們可以同意/不同意但有商榷的餘地(俗稱騎牆?
人犯罪會造成混亂
所以只要將所有犯罪者處死 就能減少犯罪 進而變到零犯罪 你認為這做怡當嗎
首先,何為犯罪者?
不守法的人就叫犯罪者?
要是真的話,香港現行的法例中自殺都算是一種犯法,那我可以按題目的理解自殺者為犯罪者嗎?
另外,誤殺者也會觸犯法例,那他們也算是犯罪者吧
要是按題目的處理,那即是以上兩個例子的人都要被處死,那似乎對「處死」這一個處刑來說有點過火了吧?
此外,所謂犯罪者,就是已經觸犯法例的人,通常我們說一個未被判刑的人我們都會認為佢係無罪的
然而,那還在逃的人呢? 要是未被捉到的人,法律自然不能對他們進行判決了吧?
那你只把犯罪者處死,又何來能夠達至所謂的「零犯罪」呢?
另外,法律不外人情,法律高的層面係「以法達義」,以死作刑其實是相當不合「義」的層面。
作者:
江流 時間: 2014-1-7 09:21
http://www.uwants.com/viewthread.php?tid=16664838&extra=page%3D1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14-1-9 00:11
先不說當中牽涉的行政費用
殺雞可以儆猴,重刑的確能夠起阻嚇作用
上面ak說到以法達義
就看司法者的義是使人不敢犯罪還是不會犯罪了
(因為後者只存在於理想社會,現實中就要取捨以達平衡)
作者:
satzuna 時間: 2014-1-9 10:32
(思
(混沌模式
(長考
什麼是犯罪?
什麼是法?
什麼是善惡?
每人定義不同而且沒有人能掛上帝頭銜,社會的法名義上是約定俗成實則一直在改變而且無法判別是否正確
由於核心因一些奇怪的亂入而崩壞,本論題結束(炸
作者:
on9satzuna 時間: 2014-2-22 20:10
原帖由 satzuna 於 2014-1-9 10:32 發表
(思
(混沌模式
(長考
什麼是犯罪?
什麼是法?
什麼是善惡?
每人定義不同而且沒有人能掛上帝頭銜,社會的法名義上是約定俗成實則一直在改變而且無法判別是否正確
由於核心因一些奇怪的亂入而崩壞,本論題結束(炸
你UP乜鳩?好撚無水平的發言 一睇就知係低學歷
作者:
0083 時間: 2014-2-22 20:29
講明先上面條友唔系我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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