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同盟 Gundam HK
 



......很久沒上來,可是今天心情很差勁

 
標題: ......很久沒上來,可是今天心情很差勁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1:44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這沒有因果關係吧,樂於給我扣不等於我不能加回吧?我加回不加回是我的事,加回,我可沒加多了分,沒加回,也是人家樂意給我扣,這次決定權在我手上,我怎樣做也沒抵觸吧?
先決條件是我會被動扣分,只要你出聲,而結果係有人出聲叫,咁我咪扣囉。第一個條件達成都要第二條件達成先得,大家你情我願,你管我們?
<<我倒很有興趣想知你憑甚麼可對會員們的分加加減減?
無論相方是否願意, 事實上是你的扣分功能用於發洩用途, 這是否向大眾暗示其實評分功能某程度上是可用作發洩?
怎樣?上次你的加分活動又怎樣?上次我沒說明今次我可有說明會扣分,不是沒原因,你想拿出來說甚麼?
<<會員們去費心幫我版想出改善的意見, 那很應得吧?
上次沒有說明那該如何解釋?
以我知我可以做到的最大輸左就是把江流的號也扣,那他扣掉下去就是我所知我可以做到的最大輸出
<<你是否在用詞上有問題?你可做的最大輸出關另一個人(江流)甚麼事呢?
佢係我屋企個日又點會係你屋企啊?版主
<<你沒事吧?甚麼時候說他在我家?
我倒不介意你先證明自己是真的ID持有者
<<請問我要証明來做甚麼?
在我家上就當然同IP啦,版主
不要說甚麼藉口不藉口,請拿證據出來
<<事實是你二人當時IP相同, 現在就是要你拿出証據當時是兩個人, 並沒有觸犯論壇規則


分享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7:33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11:44 發表

<<我倒很有興趣想知你憑甚麼可對會員們的分加加減減?
無論相方是否願意, 事實上是你的扣分功能用於發洩用途, 這是否向大眾暗示其實評分功能某程度上是可用作發洩?

<<會員們去費心幫我版想出改善的意見, 那很應得吧?

<<你是否在用詞上有問題?你可做的最大輸出關另一個人(江流)甚麼事呢?

<<你沒事吧?甚麼時候說他在我家?

<<請問我要証明來做甚麼?


<<事實是你二人當時IP相同, 現在就是要你拿出証據當時是兩個人, 並沒有觸犯論壇規則

對啊,我就是拿來發洩,怎樣?你又憑甚麼有人無意義回復還要加他分,警告不應該拿加人分的方法吧,你這又算是暗示這個區某程度上呃POST還有分加嗎?

我倒不見得那些意見值一百二十五分。

當然有關係,我已知能做到的最大輸出就是叫上江流一起扣分。

好吧,我承認我看錯了。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盜用了原有者的號?

有些事情過去了就沒法證明的,物證沒有,人證有你都會話唔作準,咁我證明D咩?反正你一開頭就已經定義左一人兩號,係同唔係根本沒有影響。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7:49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17:33 發表
對啊,我就是拿來發洩,怎樣?你又憑甚麼有人無意義回復還要加他分,警告不應該拿加人分的方法吧,你這又算是暗示這個區某程度上呃POST還有分加嗎?

我倒不見得那些意見值一百二十五分。

當然有關係,我已知能做到的最大輸出就是叫上江流一起扣分。

好吧,我承認我看錯了。

我怎麼知道你是不是盜用了原有者的號?

有些事情過去了就沒法證明的,物證沒有,人證有你都會話唔作準,咁我證明D咩?反正你一開頭就已經定義左一人兩號,係同唔係根本沒有影響

警告只要達到目的就可以了, 下次再犯是那人自誤。
而且我加多少你減多少?一比六十
看清楚另外一百分跟我無關。

也沒甚麼啦, 也不是沒看過論壇的小朋友說甚麼: 我朋友來我家玩之類的藉口而開幾個分身之類的事情吧。
前題是你二人當時IP一樣, 還要一起作出評分。
我盜用了又如何?
要是你們那刻不是某共用acc的話, 很抱歉你們的行為太可疑且沒足夠証據証明自己清白。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8:26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17:49 發表

警告只要達到目的就可以了, 下次再犯是那人自誤。
而且我加多少你減多少?一比六十
看清楚另外一百分跟我無關。

也沒甚麼啦, 也不是沒看過論壇的小朋友說甚麼: 我朋友來我家玩之類的藉口而開幾個分身之類的事情吧。
前題是你二人當時IP一樣, 還要一起作出評分。
我盜用了又如何?
要是你們那刻不是某共用acc的話, 很抱歉你們的行為太可疑且沒足夠証據証明自己清白。

我不覺得達到了甚麼目的,加人分叫人下次唔好再犯,我還見過這樣的做法。如果你說我沒理由,我倒想看看按照壇規,佢做過D咩值得加分。
如果理由不對的話,加多少也是不對吧。偷一蚊係偷,偷一百萬都係偷。
看清楚,我也只扣了三十分。

反對,開分身跟一個IP出現兩個號的情況不對。朋友來我家開他的號沒問題吧?不要跟我說甚麼開分身,除非你硬要跟我說江流的號是我開的分身。
而且我不是借號,我是借電腦給人用,不會連我借電腦給人都要你批准吧?
都說了IP一樣,動作一樣不能代表甚麼。同一個遊戲用同一個電腦玩你能肯定是同一個人玩的嗎?
你盜用了的話就首先犯了壇規:不得盜用他人之號。你不是原有者的話你有甚麼理由執行版主的權利?
我都說了啦,既然有人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那刻他不在我家,那麼我說甚麼都沒有用。提出了證據又怎樣,你還不是不信,既然自己都不信叫甚麼提出證據?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8:46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18:26 發表

我不覺得達到了甚麼目的,加人分叫人下次唔好再犯,我還見過這樣的做法。如果你說我沒理由,我倒想看看按照壇規,佢做過D咩值得加分。
如果理由不對的話,加多少也是不對吧。偷一蚊係偷,偷一百萬都係偷。
看清楚,我也只扣了三十分。

反對,開分身跟一個IP出現兩個號的情況不對。朋友來我家開他的號沒問題吧?不要跟我說甚麼開分身,除非你硬要跟我說江流的號是我開的分身。
而且我不是借號,我是借電腦給人用,不會連我借電腦給人都要你批准吧?
都說了IP一樣,動作一樣不能代表甚麼。同一個遊戲用同一個電腦玩你能肯定是同一個人玩的嗎?
你盜用了的話就首先犯了壇規:不得盜用他人之號。你不是原有者的話你有甚麼理由執行版主的權利?
我都說了啦,既然有人已經先入為主的認為那刻他不在我家,那麼我說甚麼都沒有用。提出了證據又怎樣,你還不是不信,既然自己都不信叫甚麼提出證據?

我說了會傳送短訊, 要是對方把這理解成鼓勵, 那這種會員不會留得多久。
先假設對方的角度再思考,
要是對方是無心犯規的一時被扣分可能會出現不滿的情況,
加分並傳送短訊息可達至避免對方的負面情緒及警告作用。

你說那是你所做到的最大輸出, 那即是另外那三十分是與你有關。
性質呢?
殺人是犯罪偷竊也是犯罪, 為甚麼罰則不同?
你用作發洩, 我用作警告人, 請你別把我跟你相提並論。

誰說你開分身, 我說你們共用帳戶。
我重申要是你們真的是冤枉的話那只能怪你們的行為太一致和IP。
我看重的是我看到的事而不是閣下的理由, 要是每個人也這樣說那麼那一條壇規可以作廢。
在推斷之前先拿出証據這是很合理的。
我能執行版主的職務就可以了, 本版是要版主而不是版主那人。
還是那一句, 每人都說我家你家朋友借用那不用那壇規了。
要是你這個個案通過了, 那其他人也會有樣學樣吧?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13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18:46 發表
我說了會傳送短訊, 要是對方把這理解成鼓勵, 那這種會員不會留得多久。
先假設對方的角度再思考,
要是對方是無心犯規的一時被扣分可能會出現不滿的情況,
加分並傳送短訊息可達至避免對方的負面情緒及警告作用。

你說那是你所做到的最大輸出, 那即是另外那三十分是與你有關。
性質呢?
殺人是犯罪偷竊也是犯罪, 為甚麼罰則不同?
你用作發洩, 我用作警告人, 請你別把我跟你相提並論。

誰說你開分身, 我說你們共用帳戶。
我重申要是你們真的是冤枉的話那只能怪你們的行為太一致和IP。
我看重的是我看到的事而不是閣下的理由, 要是每個人也這樣說那麼那一條壇規可以作廢。
在推斷之前先拿出証據這是很合理的。
我能執行版主的職務就可以了, 本版是要版主而不是版主那人。
還是那一句, 每人都說我家你家朋友借用那不用那壇規了。
要是你這個個案通過了, 那其他人也會有樣學樣吧?


怎麼不說其他人看到的反應?你不是說我這樣等於暗示可以亂扣分,怎麼你又只說那人不說其他人的看法?
我扣了我也會傳短訊,不信的話問WTF,要是他不想的話,他不會說繼續。

注意一點,我是叫他扣,決定權也不在我身上。
對,性質呢?
有人有罪你卻獎勵他,這是對別人的不公平。我扣佢分係你情我願,對他人沒造成不公平啊。
這樣誰更嚴重一點?

對啊,就算我們是冤枉的也是我們的錯啊。錯就錯在被人先入為主說我們共用帳戶啊。誰叫江流那天上我家,誰叫有個記仇的版主。
要是只要版主的話那就不用評核啦,隨便亂來就是啦。我也能執行版主的職務,這樣我可以入侵版主的ID嗎?歪曲說法只是因為你也不能證明自己就是原有者吧?
事實證明了江流跟這號是兩個不同的人開的,而且只有那一天兩個ID是同一個IP,如果是開分身的我不認為這會成為案例。共用帳戶的定義是甚麼?起碼也是兩個號頻繁的出現在同一個IP同時也有另一個IP才叫共用吧?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30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19:13 發表


怎麼不說其他人看到的反應?你不是說我這樣等於暗示可以亂扣分,怎麼你又只說那人不說其他人的看法?
我扣了我也會傳短訊,不信的話問WTF,要是他不想的話,他不會說繼續。

注意一點,我是叫他扣,決定權也不在我身上。
對,性質呢?
有人有罪你卻獎勵他,這是對別人的不公平。我扣佢分係你情我願,對他人沒造成不公平啊。
這樣誰更嚴重一點?

對啊,就算我們是冤枉的也是我們的錯啊。錯就錯在被人先入為主說我們共用帳戶啊。誰叫江流那天上我家,誰叫有個記仇的版主。
要是只要版主的話那就不用評核啦,隨便亂來就是啦。我也能執行版主的職務,這樣我可以入侵版主的ID嗎?歪曲說法只是因為你也不能證明自己就是原有者吧?
事實證明了江流跟這號是兩個不同的人開的,而且只有那一天兩個ID是同一個IP,如果是開分身的我不認為這會成為案例。共用帳戶的定義是甚麼?起碼也是兩個號頻繁的出現在同一個IP同時也有另一個IP才叫共用吧?

就是其他人看到你可以以發洩作為理由評分。
叫你去跳樓, 所以跳了
決定決不在你身上, 大約應該是這種意思(思)
嗯, 下次我評分前我會詢問對方意見方作評分, 以確保你情我願
再問你, 上次第四次同盟大戰呢?


誰叫你沒証據。
只要能確實執行版主職務就可以。
有誰能証明申請時的小奈由季是更久以前的小奈由季?
對, 誰叫你兩個作為測試員行為不檢在先。
兩個人開難道不可共用?
有夠繁的:

頂部
仁一個
少佐
Rank: 9Rank: 9Rank: 9


UID 34
精華 0
積分 18845
帖子 20876
威望 18845
金錢 6213 盟幣
存款 43103 盟幣
體力 34 點
SMPC 1317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4-13
來自 音羽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36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夠未-.-

換個話題都好丫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45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仁一個 於 2007-12-7 19:36 發表
夠未-.-

換個話題都好丫

好, 邊灌邊繼續討論=w=.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55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19:30 發表
就是其他人看到你可以以發洩作為理由評分。
叫你去跳樓, 所以跳了
決定決不在你身上, 大約應該是這種意思(思)
嗯, 下次我評分前我會詢問對方意見方作評分, 以確保你情我願
再問你, 上次第四次同盟大戰呢?


誰叫你沒証據。
只要能確實執行版主職務就可以。
有誰能証明申請時的小奈由季是更久以前的小奈由季?
對, 誰叫你兩個作為測試員行為不檢在先。
兩個人開難道不可共用?

怎麼又拉開話題啦?我在問你是不是暗示呃POST有分加?
要是因為我發洩的原因而動議反對的話,那我也只好動議取消你的評分功能。
甚麼叫你去跳樓所以跳了?不要亂拿不合適的比喻好不好?
我開宗名義的說明了我有扣分的意圖,WTF叫我扣他分,所以我扣了。你的比喻是甚麼鬼東西?
想不到版主還真能曲解人家的話詞。
再問你,上次的加分活動呢?如果你拿那個來作甚麼證據的話,我也只好拉這個加分活動出來說。

你又有證據?還真能亂解說啊。甚麼叫只要能確保執行版主職務就可以?TIGER給予版主權利是對人給予吧。
對啊,哪你又能證明我借用、共用了帳號了嗎?
對,誰叫有個版主記仇,自己都做唔正就話人。
再重申一次,同一個IP不代表共用,兩者沒有關連,不同IP也可以是共用的。




頂部
血之淚
上尉
Rank: 8Rank: 8
T⑺?RA



UID 75
精華 0
積分 12471
帖子 11435
威望 12471
金錢 227 盟幣
存款 10156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4-16
來自 Silent Hill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19:56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近來也是以遊客身份光臨同盟
========================================
我日日心情也很差.........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13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19:55 發表
怎麼又拉開話題啦?我在問你是不是暗示呃POST有分加?
要是因為我發洩的原因而動議反對的話,那我也只好動議取消你的評分功能。
甚麼叫你去跳樓所以跳了?不要亂拿不合適的比喻好不好?
我開宗名義的說明了我有扣分的意圖,WTF叫我扣他分,所以我扣了。你的比喻是甚麼鬼東西?
想不到版主還真能曲解人家的話詞。
再問你,上次的加分活動呢?如果你拿那個來作甚麼證據的話,我也只好拉這個加分活動出來說。

你又有證據?還真能亂解說啊。甚麼叫只要能確保執行版主職務就可以?TIGER給予版主權利是對人給予吧。
對啊,哪你又能證明我借用、共用了帳號了嗎?
對,誰叫有個版主記仇,自己都做唔正就話人。
再重申一次,同一個IP不代表共用,兩者沒有關連,不同IP也可以是共用的。

已答了你。
嗯, 原因是我沒有發洩而你卻有發洩, 所以動議取消大家的評分功能(記下)
是把你的理論套用在誇張一點的例子上, 好讓你看出當中的謬誤。
先說明是不是很了不起?可以做任何事?
誠請閣下不要逃避問題, 因為你一直也沒答我上次的四次同盟大戰
我只看到的是你們的IP相同, 評分時間極接近, 而不是你那沒証沒據的解釋。
未答我, 申請時的小奈由季是更久以前的小奈由季?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17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血之淚 於 2007-12-7 19:56 發表
近來也是以遊客身份光臨同盟
========================================
我日日心情也很差.........

習慣成自然嗎- -?




頂部
仁一個
少佐
Rank: 9Rank: 9Rank: 9


UID 34
精華 0
積分 18845
帖子 20876
威望 18845
金錢 6213 盟幣
存款 43103 盟幣
體力 34 點
SMPC 1317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4-13
來自 音羽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17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19:45 發表

好, 邊灌邊繼續討論=w=.

點解你會咁宅?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27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回復 #234 仁一個 的帖子

我思故我宅。
頂部
血之淚
上尉
Rank: 8Rank: 8
T⑺?RA



UID 75
精華 0
積分 12471
帖子 11435
威望 12471
金錢 227 盟幣
存款 10156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4-16
來自 Silent Hill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28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08:17 PM 發表

習慣成自然嗎- -?

是不想發言
真的......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28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小奈由季 於 2007-12-7 20:13 發表
已答了你。
嗯, 原因是我沒有發洩而你卻有發洩, 所以動議取消大家的評分功能(記下)
是把你的理論套用在誇張一點的例子上, 好讓你看出當中的謬誤。
先說明是不是很了不起?可以做任何事?
誠請閣下不要逃避問題, 因為你一直也沒答我上次的四次同盟大戰
我只看到的是你們的IP相同, 評分時間極接近, 而不是你那沒証沒據的解釋。
未答我, 申請時的小奈由季是更久以前的小奈由季?


原來有答嗎?
嗯,原來版主的理解能力是這樣差勁。我有發洩而你有以加分作警告,所要取消大家的評分功能。
可是你漏了點東西,亂比喻的版主。人家叫我去跳樓的話,我也要有意圖才會跳啊,而不是人家叫我跳就要跳。用我幫你改寫你的比喻嗎,版主?
沒有甚麼了不了不起,只是有人開了加分活動就可以加人一百二十五分,為甚麼我就不可以扣人分?
你怎麼不說說那個POST的原主題是甚麼?既然有人濫權了,我不可以嗎?
IP相同又怎樣?不要死抓住這種來迴避我的答案。
對啊,大家都沒有答案的時候你說我們同一個IP都沒用。




頂部
chinlap (星之人)
MF開發組
Rank: 8Rank: 8
在伊里野的天空下慟哭


UID 39
精華 1
積分 4294
帖子 14799
威望 4294
金錢 399 盟幣
存款 59335 盟幣
體力 0 點
SMPC 152 COST
閱讀權限 160
註冊 2007-4-13
來自 觀鈴的家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28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QUOTE:
原帖由 血之淚 於 2007-12-7 20:28 發表

是不想發言
真的......

大家咁話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0:45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7-12-7 20:28 發表
原來有答嗎?
嗯,原來版主的理解能力是這樣差勁。我有發洩而你有以加分作警告,所要取消大家的評分功能。
可是你漏了點東西,亂比喻的版主。人家叫我去跳樓的話,我也要有意圖才會跳啊,而不是人家叫我跳就要跳。用我幫你改寫你的比喻嗎,版主?
沒有甚麼了不了不起,只是有人開了加分活動就可以加人一百二十五分,為甚麼我就不可以扣人分?
你怎麼不說說那個POST的原主題是甚麼?既然有人濫權了,我不可以嗎?
IP相同又怎樣?不要死抓住這種來迴避我的答案。
對啊,大家都沒有答案的時候你說我們同一個IP都沒用。

請瞪大你的眼去翻帖。
對, 所以我為何要取消評分功能?
你懂得補上有意圖即是你充份明白我的比喻那我漏不漏又何問題?
去翻帖, 老測。
其餘一百分與我無關, 不要同一個答案要我重覆多次, 老測。
去翻帖, 老測。
你們IP相同而評分時間接近, 接下來不要我再說。
頂部
小奈由季 (腹黑奈)
上尉
Rank: 8Rank: 8
宅夏娜


吹水之王  
UID 280
精華 25
積分 21685
帖子 21189
威望 21685
金錢 51 盟幣
存款 35279 盟幣
體力 28 點
SMPC 25 COST
閱讀權限 150
註冊 2007-5-7
來自 禁止事項
MP分 0
發表於 2007-12-7 21:24  資料 文集 短消息  Yahoo!
鎖帖, 有問題msn說
頂部

 




當前時區 GMT+8, 現在時間是 2024-11-6 19:21
Powered by Discuz! 5.0.0  © 2001-2006 Comsenz Inc.
Processed in 0.508208 second(s), 6 queries , Gzip enabled
清除 Cookies - 聯繫我們 - 機動同盟 Gundam HK - Archiver - WAP

 
NO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