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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其他] 無聊而已 [打印本頁]

作者: chinlap    時間: 2009-1-29 21:26     標題: 無聊而已

被捲入事件中,你只能救一個人,其他的都要死,你,會救誰?


就是無聊想看看而已(攤手)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09-1-29 21:28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作者: 尊路.拉斯    時間: 2009-1-29 21:37

當然是愛人。

家人很想救,但我家是五人家庭,該救誰?

痛苦由我來承受好了。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09-1-29 21:40



QUOTE:
原帖由 尊路.拉斯 於 2009-1-29 21:37 發表
當然是愛人。

家人很想救,但我家是五人家庭,該救誰?

痛苦由我來承受好了。

當然是全部人一起去死。

愛人很想救,但俺的愛人最少兩個,該救誰?

大家都死掉好了。(拖
作者: 尊路.拉斯    時間: 2009-1-29 21:41     標題: 回復 #4 仁一個 的帖子

該死的雙子控XD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09-1-29 21:42



QUOTE:
原帖由 尊路.拉斯 於 2009-1-29 21:41 發表
該死的雙子控XD

反正這種事都不會發生~ ~
作者: 小軒    時間: 2009-1-29 22:26

不知者不罪

我就是世界的拯救(?)
作者: kalun1214    時間: 2009-1-29 22:32

錢才最有安全感!!
作者: 小軒    時間: 2009-1-29 23:01



QUOTE:
原帖由 kalun1214 於 2009-1-29 22:32 發表
錢才最有安全感!!


作者: m11    時間: 2009-1-29 23:09

「媽,可唔可以唔死啊?」
背景音:防止墮胎.....
======以上來亂======



大家一齊死就好了\(=w=)/
作者: 仁一個    時間: 2009-1-29 23:18

#9
可魯!!!快來救你的主人啊!!!

#10
妖,MSN叫你又唔應
作者: 星月流恨    時間: 2009-1-30 00:02

不同情況有不同答應吧....?(吧...?)
作者: 星馬    時間: 2009-1-30 10:51

所謂的全球首富的報答方法係咩= =?
大多富豪一點也不豪的喔

無辜受到牽連的人!?
誰是不蘑菇的
自己都係囧
幫自己吧

[ 本帖最後由 星馬 於 2009-1-30 11:01 編輯 ]
作者: 雜魚三號    時間: 2009-1-30 18:47

1.我?兩個都沒有……(畫圈圈
 天音:其實因為二次元眼角高得滯

3.偉人與我何幹。教料書又要學多個無聊人我沒把小刀往海裡掉已經優待他了。

4.好聽講句:「你太熱心,我冇你咁偉大。」

5.同樓上。
作者: laie1701    時間: 2009-1-30 20:17

可以救的都救,不過通常一個都救唔到
作者: 76867300    時間: 2009-1-31 16:59

救自己個愛人就算~
作者: 藍色鎮魂曲    時間: 2009-1-31 17:38

變成首富倒是會很好
不過只是報答而已 . . . .
通常有錢人都是很縮骨的說
所以選愛人好了
作者: 小奈由季    時間: 2009-1-31 18:49

就不懂打電話報警啊\=皿=./

救了偉人的話他能幫更多人就是..
作者: chinlap    時間: 2009-1-31 20:10

首富會給你他九成的身家
PS1.首富是油王,不動產過千億美金個隻




PS2。自己唔會死,唔需要揀救自己

PS3:只有無辜受牽連的人才與事件無關,真正的無關,其他人都是有關連的

PS4:指望永遠事後才到場的警察…嗎?
作者: m11    時間: 2009-1-31 20:13



QUOTE:
原帖由 chinlap 於 2009-1-31 20:10 發表
首富會給你他九成的身家
PS1.首富是油王,不動產過千億美金個隻




PS2。自己唔會死,唔需要揀救自己

PS3:只有無辜受牽連的人才與事件無關,真正的無關,其他人都是有關連的

PS4:指望永 ...

其實整件事的策劃人就是「自己」吧orz

千lap你這個始作俑者應該去死(啥?
作者: chinlap    時間: 2009-1-31 20:14



QUOTE:
原帖由 m11 於 2009-1-31 20:13 發表

其實整件事的策劃人就是「自己」吧orz

千lap你這個始作俑者應該去死(啥?

只是無聊罷了(笑)

所以啊,這種帖不用做作的,直接答出自己心中的答案就是了(拖)
作者: homika﹏小貓    時間: 2009-2-4 02:34



QUOTE:
原帖由 仁一個 於 2009-1-29 21:28 發表
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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