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偵探小說--案.殺.兇? [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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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4
標題:
偵探小說--案.殺.兇? [轉]
(一)
我極力忍著我的呼吸,心裡好生後悔,當日不好好跟我的氣功老師學習。
她教授的道家吐納大法,今天可管用了。
升降機內很擠,還有一股濃烈的汗臭。
要不是我上司的急召,這時候,我仍在迪士尼樂園內,呼吸著鳥語花香,享受我手中香濃的玉桂條。
※※※※※※※※※※※※※※※※※※※※※※※※
「CK,你在哪裡?速回!」劉警官對著電話咆吼。
「說笑吧?我今天休假,現在迪士尼樂園內。」
「出了大事!上頭有令,所有人取消休假,你快現身!」
現今的科技真行!通過電話線路的聲音,依然響亮得如同現場一樣。
「甚麼大事?其他人也能應付吧!」我仍是懶洋洋的。
「知道韓芳嗎?她死了!」
韓芳,當然知道!我敢打賭這城市中,沒有多少人不知道這個人。
一個廿多歲的女孩子,能夠成為本地最大電視台的新聞主播,除了自身努力、運氣之外;她的外貌,也是一大賣點。
可是她的死,我卻難以置信!
昨晚,我還呷著我喜愛的藍山咖啡,對著電視機,看那深宵的時事節目。
說實在的,我不喜歡時事節目。因為我日常的工作,正是那些時事節目裡的內容,而且他們所知道的,都比我少!
只要我喜歡,回到辦公室,隨手翻一翻桌面上的檔案,足以填飽我的求知慾。
我手頭上的資料,足夠花邊週刊大賣三個月。當然,也足夠大家嘔吐三個月。
因為,在我辦公室外的一塊名牌上,寫著三個字──兇殺科。
我看時事節目的原因:韓芳!
坦白一點,是她的笑容和美貌!
※※※※※※※※※※※※※※※※※※※※※※※※
安頓好妻兒,趕到事發現場之時,已是一小時後。
我的老搭檔──黃輝,一見著我,立即給我一個口罩。
「戴上它!」命令式的。
奇怪!我們辦案,一向少用這東西。不過,我還是照辦,然後隨他上樓。
這座豪宅,只有三層高,每層都有獨立升降機,升降機都是直接進入單位之內。但缺點是:速度很慢!
升降機內擠了十多人,除了我們,還有軍裝同僚。
口罩似乎發揮不出作用,所以我還得忍著我的呼吸。
我不會怪我的同僚,三十多度的大熱天,還要撲上撲下,搜集證物,若沒有滿身汗臭,反會叫別人懷疑。
我的肺部快要憋不住,面色開始發紫。若你這時看見我,可能會誤認我是外星人。
升降機門終於打開,我仍未看清現場
環境
,便衝了出去,用盡全身氣力,吸了一口氣。
滿以為可吸入一口清新的空氣,可惜,我判斷錯誤,而且,大錯特錯!
因為一步出升降機,中人欲嘔的血腥味道,立即撲面而來。
而我,卻毫不保留地把它塞滿我的肺部。
那股腥臭害我胃部空翻滾了幾次,人也站立不穩。
我以手撐著牆壁,勉強定住身體,幸好沒吃午餐,沒東西可嘔出來。
旁邊的黃輝見狀,大喝:「CK,別動!不要壞了證物。」
我把手縮回,望向牆壁,眼中只見一片瘀紅;再環顧四周,我呆住了。
八年當差生涯中,我從未見過如此震撼的場面。
已乾涸的血跡,佈滿客廳中的每一角落,傢俱、地板、牆壁、也包括天花板。
這種只應在好萊塢片場出現的場景,居然「有幸」搬到我面前。
先到的同僚,已在地上用膠布覆蓋出一條窄窄的「通道」,直達睡房門口。
黃輝帶著我,沿著「通道」,走到房門前。
房中的情況,把我弄的更呆。
不在於恐怖,而在它的詭譎。
房間鋪滿花瓣,充斥著花香,若不是廳中的恐怖畫面深烙腦海,這刻,我只會覺得浪漫。
韓芳的屍首就在房中央的睡床上,面容安詳,倒像是睡著了般。
要是再早一天,我站在同一位置,看見她睡在床上,我必定按捺不住心中慾念,撲身上前……
不!我不能再想下去。否則,便是褻瀆死者;這是我們工作的大忌。
我一定神,向房中的同僚打過招呼。
「CK,你來看看……」小周──兇殺科的另一同僚,小心翼翼掀起蓋著韓芳的絲絨被。
我習慣性的向著韓芳合十一拜,然後望向她的屍首。
接著,腦海遭受一次更強烈的衝擊!
屍首穿著一件真絲睡袍,睡袍覆蓋的,本應是她美好的身段,但是,目光所及,只有……血。
自她胸部以下,都染滿了血。
「兇手與死者有甚麼深仇大恨?下手如此狠毒!」我嘆慨一聲,更大原因,是為我失去了一位偶像而慨嘆。
「剛才法醫作了初步檢查,認為血跡並非來自死者,因為遺體並無外表傷痕。」小周瞄一瞄我。「再者,一個人的血液,也不可能潑滿整個大廳。」
「有可能死者不只一人?」我問道。
「已經帶走血跡樣本作化驗。是人血,還是動物的血,有待化驗結果。」黃輝插嘴道。
我檢視了一會,恭敬地替死者蓋回絲絨被。
又有同僚進入房中。
「CK!你有種!」聲音來自兇殺科惟一的女幹探麗麗。
她往我背後一掌拍下:「大家做得滿頭大汗,證物都搬完啦,你這才出現?」
應付此人,我只需使出我一貫的技倆。
「哎唷!怎麼啦?小美人……」我裝出一副色相,伸手捏她的鼻子。
「喂!不要啦!再來,就要控告你性騷擾啦!」她驚叫閃避。
「你忘記了你的太太?」黃輝難得笑著說。
「不怕,我太太絕不會信我是同性戀!」
麗麗漲紅了臉,對著我這癩皮,除了頓足,她只好無奈的乾瞪眼。
[
本帖最後由 kimwong3252000 於 2010-11-30 17:17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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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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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05
(二)
「咳!咳!」
門外傳來幾下咳嗽聲,我們都以極快的速度,「重投角色」。
這幾聲咳嗽,正是劉警官的招牌!每次他出現之前,總會先來幾下咳嗽聲。
但我更懷疑那是向我們發出的「警號」。
房中回復了死寂。
沒多久,劉警官陪著幾位警方高層,在門外出現。
除了一位指揮官外,其他人,我一個都認不出來。
只怪平日不多做點功課!
幸好我們當差的,遇見上級,只需簡單立正,敬個禮便是了。
輕輕鬆鬆也可蒙混過去,不致出醜!
這次多位高層一起出動,可見案件受重視的程度。
「各位手足,辛苦了!」當中一位臉色如關公的高層,運起丹田氣,大聲說道。
這人臉色如此紅潤,若非愛好杯中物,想必血壓出了點問題,真想勸他找醫生檢查一下。
我心裡正想得入神,卻聽見有人叫我的名字。
「CK,你過來,向張署長報告一下現場情況。」劉警官向我說。
心裡總覺他是在存心坑害,幸好我也不是省油燈!
「是的長官,現場情況十分混亂,經初步檢查,女死者表面並無致命傷痕,死因不明。客廳和床上大量血跡,仍未知道是屬於人類還是動物的血液,需待化驗結果……」
很得體的回答──我十分滿意自己的急智。
關公臉……不!張署長邊聽我胡扯,邊微笑點頭,似乎很欣賞我的說話。
「幹得好!辛苦你們啦,破案後,我們必定論功行賞!」他拍拍我的肩膀。
「署長放心,CK一向查案,總有點小聰明,這次相信也難不倒他。」劉警官道。
「嗯」的一聲,張署長和幾位高層,滿意地轉身離去。
我再次肅立敬禮,直至看不見他們的背影。
可惡!
聰明就是聰明,為啥偏要加上一個「小」字?
一向覺得劉警官這人居心不良,任何時候,總不忘踏上我一腳。
我猜想,可能是妒忌我的才智吧!
呵呵呵!
功高蓋主的道理,我明白!
「真命大!」
忽然有人拍打我的後腦,轉頭一看,原來是麗麗。
「當然,要成為一個成功的警探,先決條件是機智!」我得意洋洋地道。
她伸伸舌頭,向我裝了一張鬼臉。
心底裡突然受了一下震盪,說句良心話,麗麗除了說話行為缺了點女性儀態之外,也不失是個可愛的女孩。
要不是我已「名花有主」,可能也會有衝動愛上了她,亦未可說。
我冷靜了一下心神,讓思緒重回案件之上。
「是誰首先發現案件?」我問黃輝。
「三姐!她是韓芳的乳娘,自小照顧韓芳。」黃輝瞄也沒有瞄我一眼,只顧忙於把梳妝台上的東西包好,放進紙箱。
「三姐現在那裡?有目擊案發經過嗎?」
「她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她今早起床後,發現出事報案。警員到來見到她時,仍是迷迷糊糊的。」
「這棟樓有其他住客嗎?」
「這裡是何金福名下的物業,本來地下與二樓住了他小姨的一家人,但兩個月前,他們移居外地之後,單位一直空置。所以現時只有頂層住著韓芳和三姐兩人。」黃輝轉頭望一望我,說道:「正確來說,現時應該沒有人居住了,我相信三姐也不敢再回來!」
「首富何金福?」我問。
「嗯!」黃輝隨口應了一聲。
何金福是本地數一數二的富豪,也是有名的鑽石王老五,與很多女性扯上關係。外間一直傳他收藏了一位紅顏知已在自己的物業。
沒有人知道這紅顏是誰,只知道,傳得最烈的,就是韓芳。
原來傳聞是真的!
「我們聯絡了何金福沒有?」
「聯絡過了,他正身在法國,出席某經濟論壇。」
黃輝把裝滿證物的紙箱加上封條,繼續道:「他接到消息後,已取消所有活動,立即趕回來,現在應該是在飛機上。」
「那麼,現在能錄取口供的,就只有三姐一人?」
「是的!」黃輝說完,捧起紙箱,與麗麗走出了睡房。
「屋子其他地方有甚麼發現嗎?」我轉而問小周。
「都檢查過了,並無異樣。」小周答道。「你可以再四周看看。」
「這裡拜託你了。」我說完,走出了房間。
我在全屋走了一遍,果然如小周所說,除了客廳和主人房之外,並無任何異樣,
門窗也完好無缺,未有被撬的痕跡。
建築物的防盜設施沒有被觸動過,若果韓芳真是他殺的說,兇手必定是熟人所為。
我乘升降機下樓,走回街上,觀察附近的環境。
這裡位處偏僻,五分鐘車程內都找不到其他建築物。
要找目擊人士?那就更不用妄想了!
「我要到醫院一趟,見見三姐。」我見著黃輝,便向他說。
「我陪你一起去吧!這裡的工作,大致上完成了。」他道。
「早知你們這麼快完成工作,我就不用趕過來了。知道嗎?迪士尼樂園的門票有多昂貴?」我心中有點不滿。
我跳進車子,載同黃輝,往醫院直駛。
剛才來的時候,沿路上,警車、採訪車輛穿梭往來,也不覺怎樣,但隨著警員和記者陸續撤走,這公路開始給我荒涼的感覺。
※※※※※※※※※※※※※※※※※※※※※※※※
醫院內警備森嚴,氣氛緊張。
警方加派了軍裝警員守護病房之外,以免不測。
根據醫生的報告,三姐是因為服入了過量的安眠藥而致昏迷。
經診治後,她的情況已漸漸穩定下來。
我們向駐守的警員打過招呼,便進入病房。
見著三姐時,她正呆坐床上,望著窗口,不斷地流淚。
我們向三姐道明來意。
她不停哀傷嘆息。
「找到兇手沒有?」她問道。
我們搖頭。
「求求你們,一定要替阿芳找出兇手,為她報仇!」她嘶啞的聲音說。
「妳可放心,警方會盡全力緝兇!」黃輝道。
「如此好心腸的女孩子,也能狠心殺害……」三姐再次搖頭嘆息。
「三姐,妳經常失眠的嗎?」我道。
「沒有,我很少失眠。」三姐答道。
我和黃輝互望一眼。
「那我想知道,昨晚妳為何服食安眠藥?」他狐疑的眼光望向三姐。
三姐給我們的答案更加奇怪。
她有點一頭霧水的樣子:「安眠藥?我昨晚沒有吃過安眠藥!我從來不需要吃這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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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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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05
(三)
三姐的答案不禁惹起我們的疑心。
我細心觀察三姐的表情,但未能在她的臉上找到破綻。
黃輝道:「妳是說,從來沒有使用安眠藥的習慣?」
她不假思索,立刻便道:「沒有!」
我緊盯她雙眼說道:「根據醫生的報告,妳是由於服食過量安眠藥,以致神智不清,妳有何解釋?」
「不可能,絕對沒有!」她斬釘截鐵地道,而且答時也面不改容。「我是一個極容易入睡的人,有何需要使用安眠藥?甚至連安眠藥是怎個模樣我還沒見過!」
我一直注視著她的反應,不過也沒有甚麼發現。
「妳昨夜吃過些甚麼東西?」我問。
「昨天是我的休假,我大清早便到了市區探望姪兒。直至晚上,和他一家到街上的快餐店吃晚飯,點的都是些普通的食物。」
「妳整天不在家?」
「是的!」
「那麼,昨晚韓芳離開電視台之後,接觸過些甚麼人?家裡有沒有客人來過,妳又知道嗎?」
三姐搖搖頭。
黃輝眉頭緊鎖道:「妳甚麼時間回到家中?」
「我回到家,已經十點多鐘了。當時阿芳仍在大廳,也不見有其他客人。」
「當時有沒有異樣?」黃輝追問。
「一切如常……」三姐抹抹眼睛道:「想不到,那是最後一次與她見面。」
說完又已泣不成聲,我和黃輝,向她說了些安慰說話。
待她稍稍平靜下來,黃輝再問:「三姐,妳知不知道,韓芳在外有沒有仇人?」
「倒沒有聽她提到過!」她想了想道。
「阿芳小時候的確很反叛,喜歡破壞,讀書時更經常遭師長投訴。幸好踏足社會做事以後,她的性格180度轉變;待人變得溫文有禮,最可貴是學懂了孝順母親,修好與母親的關係!」
「她母親現在哪裡?」黃輝問道。
「兩年前已經死了。」
「哦!」黃輝說道:「那麼,何金福與韓芳的關係如何?感情有沒有出現問題,例如,最近有沒有吵架之類的情況發生?」
「沒有!何先生一向待阿芳很好,對她呵護備致,從來不曾在她面前大聲說過一句話。還有,他不管如何忙碌,每晚都要過來陪她一下。可惜──如果昨晚他不是在外地公幹,阿芳可能也不會出事。」
黃輝站起來,對三姐說:「三姐,妳先休息一下,有進展時,我們再來通知妳。」
說完向我示意,準備離去。
「等一等!」我叫停了黃輝,然後對三姐說道:「還有一點,想妳補充一下,請妳想一想,除了晚飯之外,妳昨晚有吃過其他東西嗎?」
「嗯……有啊!我回家的時候,阿芳坐在客廳中,仍未上床休息,茶几上還放了一盤草莓蛋糕。她告訴我正在烹飪學校學造糕點,蛋糕是她親手造的,還要我嘗嘗。」
三姐繼續說:「本來我晚飯時已經吃得很飽,可是見她滿心歡喜,我也不忍拒絕,也就吃了一些。」
我望一望黃輝,只見他表情怪怪的。
我相信我的表情也是一樣。
「她有跟妳說過甚麼話嗎?」黃輝問三姐。
「她遞了一塊蛋糕給我後,便自顧自地看電視節目。我吃完蛋糕,覺得很累,梳洗完畢之後,便進房睡覺。直至今早起來,走出工人房,便看到……」說到這裡,三姐猶有餘悸,臉上的肌肉也在抽搐著。
「好吧,今天的談話到此為止!三姐,妳早點休息,不要想太多了。」我和黃輝一同起來,再安慰三姐一番,便離開病房。
「你認為韓芳會放安眠藥在蛋糕內嗎?」黃輝快了一步,說出我心中的疑問。
「若三姐說的是實話,這可能性很大,但韓芳放安眠藥的動機何在?」我繼續道:「要是三姐說假話,那她說謊的技巧實在高超,因為我留意不到她有甚麼破綻!」
我們都沉默下來,沉思著。
※※※※※※※※※※※※※※※※※※※※※※※※
早上起床,有點睡眠不足的感覺。
昨夜的深宵時事節目,已經換上了另一位主播,雖然同樣年輕貌美,但與韓芳相比,卻仍是欠了些風采。
失去了偶像,我惘然若失的心情,導致整夜睡不安穩。
終於體會到,為何有些年青人會為偶像自殺了。
走出睡房,頭有少許疼,可是,接著遇到的事情,卻令我更頭痛。
小兒子一見到我,立即大叫大嚷:「爸爸很漂亮、爸爸很可愛!」
這算甚麼話!甚麼「漂亮」、「可愛」?我又不是模特兒,又沒有穿上盛裝。
莫名其妙!
「老公,你成了新聞人物啦!」太太笑著對我說。但是我的專業觸覺告訴我,她的笑容欠缺真誠,也有點曖昧!
我仍是摸不著頭腦。
「你不是整天渴望能成為知名人物嗎?」她把餐桌上的早報,向我面前一推:「你成功嚕!」
不消多說,今天的報章頭條,非韓芳的命案莫屬了。但是,與我何干?
報上登了一張大大的相片,相片本來無甚特別,不過當中一人的衣著卻有點標奇立異。
那人頭戴米老鼠鴨舌帽,身上也是一件色彩鮮艷的米老鼠圖案「T恤」。
有種熟悉的感覺。
我擦一擦眼睛。
哇……我的天!那個人,不就是我嗎?
再看看旁邊的標題:「童心探員到場調查韓芳命案」
「童心探員」,究竟是褒還是貶?
現今的記者,用詞也實在歹毒。
要形容我現在的心情,除了「哭笑不得」,我想不出更貼切的詞彙!
我以最快的速度,把早餐灌進肚中,苦笑一下,拿起腰包,便直奔下樓,跳進車內。
在門外碰到鄰居和管理員,他們都微笑著向我揮手。
雖然與昔日的笑容沒兩樣,但是今早,我總覺得他們的笑容,是不懷好意的。
我裝作若無其事,迅速踏著油門,把車駛離停車場。
我恨不得把全市的報紙買回來,放一把火燒掉!
心裡極度不安!警局的同僚看了報導,究竟有何反應?
尤其是麗麗,我知道,她一定會借此
機會
,用盡她生平所學,最難聽的言詞來挖苦我一番。
我必須作好心理準備。
作者:
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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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06
(四)--上半部
我向警局門口當值的警員點頭打過招呼,正想把車駛進停車場,那警員卻不停的向我揮手,似乎有話要跟我說。
想必是報紙標題的事了,難道真是「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
外間的人不理解,不能怪他們!
可是,自己警局的同僚,也總該留一點面子吧?
不過,縱使有千百個不願意,事情也得面對。
我硬著頭皮,攪下車窗,勉強擠出了連自己也覺虛假的笑容。
「你早!今天的天氣真好,呵呵呵!」我隨口胡扯幾句,只想盡快脫身。
「CK,早!」那警員說。
「有甚麼事情嗎?」我問他道。
「喔!沒有甚麼。」
哦?沒甚麼?
既然沒甚麼,那就不要浪費我的時間了!
他繼續說:「只是剛收到劉警官的吩咐,叫我通知你一聲,請你暫時把車子泊在訪客車位上。」
「為甚麼?」我有點晴天霹靂之感。
應與那篇該死的報導無關吧?
即使令警方形象受損,也罪不至死,總不成因為一張相片而被革職!
「是張署長親自下的命令,需要暫時徵用你的車位。」他笑笑說。
「徵用車位?是甚麼大人物,要驚動張署長親自出馬?而且有訪客車位不用,要佔用別人的專用車位?」
「沒法子,」警員聳聳肩說:「有錢人家,受的待遇當然有所不同!」
「是哪位有錢人家?」我心中一亮。
「就是首富何金福……」
未等那警員說畢,我已踏著油門,把車子駛進停車場內。
停車場上停放著一輛豪華房車,車的長度,直迫一輛小型巴士。
車的尾部剛好壓在我的車位上。
旁邊還有另一輛同系列,但較小型的車子。
果然排場十足!
我加快步伐,走上辦公室。
作者:
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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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06
(四)--下半部
※※※※※※※※※※※※※※※※※※※※※※※※
辦公室外的長廊,站了六七個彪形大漢,看來是何金福的貼身保鑣。
我推門進內,第一眼看見的是劉警官,因為他正面向門口坐著,而另一人,則背著門口而坐。
我轉過身,才能看清楚這個人。
我一眼便認出這人正是何金福,因為他的照片經常出現在各種媒體之上。但他這時的樣貌,卻把我嚇了一跳,還以為自己走進了動物園!
只見他容顏憔悴、滿臉疲態。臉上大大的黑眼圈,使他看起來活像一頭大熊貓。
劉警官首先開聲道:「何先生,這位是CK,是負責此案件的探員。」
何金福彬彬有禮的站起來,向我伸出右手。
「阿Sir,辛苦您們了!」他說。
我有點受寵若驚,急忙與他握手回禮。
很後悔身上沒有帶備
相機
,把這歷史性的時刻紀錄下來!
與全城首富握手的機會,並不是人人可以有的;許多人就是費盡心機,只求一瞻他的風采,也未能如願。
「真對不起!我剛下飛機,便立即趕來這裡,衣服也來不及更換,請不要見怪。」
「請坐吧!何先生。」我道:「不要客氣,這是我們的職責。」
「你們找到線索沒有?」他問道:「希望你們能早日找到傷害阿芳的人,好讓她安息!」
「警方一定會盡力緝兇的。」我像在念順口溜一般的答道。
很公式化的答案!──自問是沒有經過思考。這是否屬於外間所指的「官腔」?
我續道:「但是,我們亦希望何先生能提供多一些資料給我們。」
「這個當然!我會盡量協助。你們需要知道些甚麼?」何金福點頭道。
「你需要律師在場嗎?」劉警官對他說。
「沒這個必要,我不會作任何隱瞞。因為你們都是幫助阿芳的人,也就是幫助我的人!」他頓了頓,懇切地望著我說:「你們只管問吧!我會把所知的,都告訴你們。」
「何先生,我有些事情要辦,失陪一下了。」劉警官說完,便離開了辦公室。
「那我們開始吧。」我拿出筆記簿,準備替何金福錄取口供。
「不介意先說說你與韓芳的關係嗎?」我單刀直入問道。
忽然覺得自己的口吻有點像娛樂記者。
「我們認識已有好幾年了,第一次見面是在電視台的新聞
節目
中。那天,是她首次擔當節目主持人,所以表現得戰戰兢兢。」他回憶著說。
「初時,她與一般新人沒有兩樣,也是錯漏百出,但她改正得很快,開鏡不多久,已能像老手一樣,揮灑自如,甚有大將之風!所以事後我和幾位嘉賓,一致認為這女孩是可造之材,事實証明,我們的眼光確沒有錯!」
「我還清楚記得當時她手忙腳亂的樣子,和她的一些小動作,你知道嗎?真的十分可愛!」說至這裡,他嘴角露出一絲微笑。
我當然知道,她聆聽嘉賓說話的時候,常以手指輕擦鼻尖,這優美的小動作,早已成了她的標記,也風靡了不少市民。
可惜,己成為了絕響!
事實上,很多向來不喜時事節目的人──如我,就是為了一看她這招牌動作,而每晚目不轉睛的盯著電視
螢幕
!
「那次之後,我們因為公事,多了接觸的機會。她是我所認識的女性當中,最聰明靈巧的一位。我漸漸對她產生了好感,到最後更向她展開了追求。」
「你們的感情如何?」
「我們的感情很好,已經到了熱戀的階段……」他停止了說話,從口袋拿出一個小盒,遞了給我。
「可以打開看看嗎?」我問。
他點點頭。
盒子的做工很精細,看來十分名貴。我小心翼翼把它打開,生怕弄壞了它。
盒子打開後,內裡裝載的東西更加令我目瞪口呆,那是一隻鑽石戒指。雖然我是門外漢,但我敢肯定,那顆晶瑩剔透的巨型鑽石,必定價值連城!
拿著如此貴重的東西,我的手也緊張得不能自控的抖了起來。
「這是我在法國買的訂婚戒指,本來打算今次會議歸來,便正式向阿芳求婚,怎料……」他低下頭,緊咬嘴唇,極力強忍心中的哀慟。
看來他已不能再說下去,需要冷靜一下。我把鑽戒交還,對他說:「何先生,不如先來一杯咖啡,待心情平復一下再談,如何?」
他微微點頭。
我轉頭對麗麗說:「麗麗,煩勞妳替何先生沖一杯咖啡,可以嗎?」
「好的!」她爽快地答道。
不多久,兩杯香氣撲鼻的咖啡來了,其中一杯放到我面前,果然是知情識趣!
何金福呷一口咖啡,繼續說話:「阿芳品性清純,生活也很簡單,除了
工作
需要以外,不喜交際。有一點更令我對她另眼相看的,是她對男女感情關係看得很重,在現今的社會,實在很難能可貴。這幾年來,我們的交往都是發乎情,止乎禮,絕對沒有越軌的行為。」
「恕我唐突,你是何時開始向她提供住屋?」我打斷了他的說話。
「不!我想你有點誤會了。那房子是她向我租住的。她一向不願佔別人便宜,連我也不例外。即使我們已經交往了幾年,她仍堅持不肯接受我的恩惠。所以我也尊重她的決定,每月向她收取房租。她交租很準時,可說是一個良好的租客。她每月把租金經
銀行
轉帳至我名下的私人戶口,你們大可以向銀行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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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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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06
(五--上半部)
與何金福的一席話,一談便是兩個多小時。
送走了何金福,我隨即把其供詞重新整理一遍。
雖未能從中找到破案關鍵,但何金福溫文隨和的態度,已令我對他的印象澈底改觀。
吃過午飯,我回到辦公室,與眾同僚研究案情。
「這是案發現場搜集得來的證物清單。」小周首先把一個檔案夾放到桌上。
我拿起檢視了一會:「似乎沒有甚麼可疑的東西。」
小周點頭道:「鑑證科的同事已核對現場的指紋樣本,亦無發現;看來兇手行事十分小心。」
我把三姐和何金福的口供,複印了幾份,分發給各人。
麗麗說道:「何金福倒真可憐!」
「可憐?這麼說來,妳相信他的話?」我問她道。
「我信!」她說。
「妳憑甚麼相信?」黃輝接著道。
「憑我的直覺和判斷力──從他進來的時候開始,我一直觀察著他神情的變化,直覺告訴我,他是一個可信的證人。」
「噢∼∼直覺?又是直覺!」黃輝有點不屑:「身為警務人員,怎能以直覺來查案?」
「不憑直覺,憑甚麼?憑證據?你告訴我,這樁案,你找到證據沒有?不要忘記,很多案件都是靠探員一時的直覺和靈感,才能偵破。」麗麗連珠炮般反擊。
黃輝說的,自有他的道理,可是,我也不能否定麗麗的話,而且,我得感謝她比我快了一步,說出我心中的感覺。
只是,我不會在這時候道出我的心聲,免得加入這場爭論。
「何金福與韓芳的關係密切,也是需要偵查的
目標
;我們不能先入為主,認定他就是好人!」小周分析道。
「案中有一疑點,就是醫生驗出三姐曾經服食安眠藥,但她卻堅決否認。」我意圖冷卻一下戰火。
「不錯,她也提及,曾吃過韓芳做的蛋糕,我們可循這一點入手。」黃輝道。
「事不宜遲,我們應該立即回到案發現場,搜索一下安眠藥的下落!」麗麗與我幾乎同一時間說道。
我們互瞄了一眼,發出會心的微笑。
※※※※※※※※※※※※※※※※※※※※※※※※
十五分鐘後,小周和麗麗坐到我的車內。
我們再次向兇案現場進發。
黃輝需要留守警局,等待法醫部的驗屍報告,所以沒與我們同行。
公路上幾乎沒有其他車輛,所以我可盡情一顯我的飆車技巧。
兩旁風景十分怡人,可惜車上的人沒心情細賞。
小周和麗麗在顛簸的車廂中,被拋至左搖右晃,除了懂得伸出雙手,拚命抓緊任何能夠穩住身體的物件外,臉上卻是木無表情,亦沒有批評我的車速。
氣氛有點納悶,我不斷在思索能夠打開話匣子的
方法
。
忽然有些東西在我腦海中一掠而過。
我想起了今早報章標題的事!
「你們看過今天的報紙嗎?」我問道。
「看過了。」兩人同聲答道。
「有甚麼大新聞嗎?」我繼續試探著。
「最大的新聞,還不是韓芳的死!」麗麗漫不經心的敷衍了一句。
對於這答案,我當然不會滿足!
除非麗麗未看到那報章的標題,否則,以她一貫的作風,沒理由毫無反應,她的表現委實反常。
我搜索枯腸,始終未能解開心中疑團。
「真的沒有其他特別東西嗎?」最後,我還是忍不住問道。
「你究竟要說甚麼?開門見山吧!」她開始不耐煩了。
「你們有看見那可惡的標題嗎?」我硬著頭皮,直接道出。
「嗯……你是說那『童心探員』的標題?」她瞟了我一眼道。
「就是啦!那些記者實在可惡……」我正想辯解一番,麗麗已再度開腔。
「哦,警局上下,都知道你犧牲了自已的
假期
,回來辦案,大家都會體諒的。那段新聞,根本是報館的人在找碴,這等小事,你就大人有大量,不要跟他們計較吧!」她一口氣地說。
「嗄……」
我從倒後鏡探視車廂的後座,因為我開始懷疑坐在我背後的女子,不是麗麗。
但,我沒有眼花,這人確實就是麗麗,只是她的性格,彷彿已分裂成為另一個人。依我判斷,很有可能是患了「人格分裂症」!
我正想著,小周卻突然大呼一聲,更伸手扭動我面前的方向盤。
我急把車煞停,「吱」的一聲,只差一吋,車子便要撞上路旁的大樹!
眾人捏一把汗,車一停定,小周已二話不說,立刻打開車門,衝了下車,再鑽進後座。
麗麗也是驚魂未定,顫抖著向我說:「你在幹甚麼?」
「妳剛才的說話,把我弄糊塗了。」我轉頭呆呆的望著她,用變了調的聲音說:「為何妳今天的作風,跟平日不同?」
「有甚麼不同?」她道。
「換了在昨天,妳不恣意挖苦我一番才怪呢,居然還轉過來開解我?妳的表現不大對勁!」我說。
小周按著前額道:「Oh my God!她表現不同,完全是因為劉警官!」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7
(五--下半部)
「劉警官?」
「今天大清早,劉警官向全警局上下發出通告,吩咐各人不要提及報章的事,更把警局裡的報紙,全都收了起來,免得你看見而尷尬。」他繼續說。
真是劉警官的吩咐?
我一向認為劉警官喜歡針對我,但此刻,我的想法開始動搖。
是我對他有偏見嗎?
好生感動。
同時間,我又想起了另一問題。
昨天張署長對著我微笑,是欣賞我的說話?還是在取笑我的米老鼠鴨舌帽?
但即使再見著他,也總不成走前去問他吧。
這永遠是一個謎!
※※※※※※※※※※※※※※※※※※※※※※※※
重臨案發現場。
站在這三層高、外型優美的建築物前面,這時候,感覺有點陰森。
好好的一座豪宅,卻因一件命案,已淪為兇宅。
建築物外仍有警員把守。
由於沒有其他住客,所以警方索性把整棟建築物封鎖起來。
這一次,我們捨升降機不用,改由太平梯拾級而上,從廚房的後門進入屋裡,以避過升降機內中人欲嘔的氣味。
廚房內沒有異樣──除了昨天被警方翻得有點凌亂。
我打開冰箱,找不到三姐所述的草莓蛋糕。
我們把所有能夠收藏物件的地方,都打開來搜尋,仍然沒有發現。
小周道:「我去搜搜三姐的房間。」
麗麗也跟了出去,廚房裡只剩下我一人。
我的目光無意識地到處亂射,偶然落在放於牆角的垃圾桶上,我忽然靈光一閃。
我穿起了膠手套,揭開垃圾桶,仿傚街頭的拾荒者,翻弄著垃圾。
經過一番尋尋覓覓,終於在垃圾堆中,找到幾隻紙碟,紙碟上仍黏附著蛋糕的碎屑,也發現了一些安眠藥的包裝錫紙。
其實這些東西,昨天已有警員翻查過,只不過,在當時未被留意罷了。
我小心翼翼檢起證物,放進塑膠袋中。
我走到三姐的房中,看見小周和麗麗仍在翻箱倒篋。
「看看我的成績!」我高舉手中的證物袋。
「我們這邊的工作也差不多了,不過沒有發現!」麗麗說。
「奇怪,搜遍了全屋,就只有你手中這幾粒安眠藥的包裝紙?」小周說道。
「可能證明了一件事……」我故意頓了一頓。
「甚麼事?」兩人同聲追問。
「三姐與何金福都沒有說謊,今早我從何金福的口中,知道韓芳也沒有服食安眠藥的習慣。即是說,屋中兩人都不需倚賴安眠藥入睡!」我繼續說:「但這正正是第二個疑團的所在--假設安眠藥真的是由韓芳混入蛋糕之內,再哄騙三姐食用,那麼,她的動機何在?」
房中三人,同時陷進苦思之中。
最後,我們在屋中再檢視一遍,便離開現場,返回警局。
※※※※※※※※※※※※※※※※※※※※※※※※
回到警局,黃輝急不及待,走過來跟我說:「剛才收到法醫官的通知,韓芳的驗屍報告,要稍遲才能發出。」
我隨口說道:「法醫部近來是否資源不足?工作效率愈來愈差了!」
黃輝道:「非也!其實驗屍工作大致已完成,不過事情有點迷離,尚有一些疑問,需待澄清後,方可提交正式報告。」
「致死原因確定了嗎?」
「仍未能確定!」
「殺人兇器是甚麼?」
「不知道!」
「甚麼……開玩笑!整整一天過去了,連死者是被甚麼兇器殺死的,也不能確定?」我開始冒火了。
我抽了一口氣,讓自己冷靜下來,黃輝依然靜靜的望著我。
「那麼死者身上有多少處傷口,傷口是由甚麼類型的兇器做成?也總該確定了吧!」我繼續問道:「是硬物還是利器?」
黃輝望著我,搖頭道:「問題就在這裡,聽說,法醫官不認為這樁案件有他殺的跡象!」
「甚麼……」我目瞪口呆,差點沒叫喊出來。
「換言之,韓芳可能是死於自然!」黃輝冷冷的道:「因為她的屍首上沒有任何傷口;亦無中毒跡象,只是死前曾服食安眠藥,但份量不足以致命。」
「安眠藥!又是安眠藥!」我的聲音已變成咆哮:「她滿身都是鮮血,會是沒有傷口?那麼血從何來?不要跟我說那是黑狗血……」
「那些當然不是黑狗血,不過,也差不了多少……」他頓了一頓,冷靜地道:「經過化驗,屋內的血跡,包括韓芳身上的,都是豬隻的血液!」
「我的天,發生甚麼事?」我不自覺地站了起來。
「那……甚麼時候可以有報告?」我說。
「法醫官正在聯絡韓芳的私人醫生,以瞭解死者的病歷。待一切有結果後,才能作出報告。他們也剪取了死者的
頭髮
,送往外國作詳細分析,以確定是否有其他化學物質中毒的跡象。」
「……」我說不出話來,只是不斷地拍打額角,以保持清醒。
因為,我快要瘋了。
我試圖在腦海中把案件重新組合一遍:一個事業如日中天的女人,忽然倒斃在自己的床上,混身是血。客廳血跡四濺,花瓣撒滿一睡房,很明顯是兇殺案,而且是一樁經過精心佈置的兇殺案,可是……
可是檢驗的結果,死者居然是死於自然,而血跡竟然是豬血!
究竟發生甚麼事,有誰可告訴我嗎?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8
(六)
「阿黃,難道你不認為事情荒謬?」我對黃輝說。
「荒謬!」他點頭。
「覺得奇怪嗎?」
「奇怪!」
「但……為甚麼你可以如此冷靜?」
「你的表現,與我十五分鐘前的表現,完全一致;你剛才的說話,十五分鐘前,我也曾向著電話筒大聲的說了一遍。」黃輝繼續冷冷的道:「而結果,我得到的答案,和你剛才所得的答案一模一樣──完完全全,一字不差!」
冷冷的語調、冷冷的眼神。
很酷的味道,有點像電影中的梁朝偉!
我啞口無言,只能苦笑。
黃輝眉頭緊鎖著說:「現在,除了等待法醫的正式報告外,我們能做的事情不多!」
「究竟是甚麼回事……」他轉身準備走回自己的位子,但繼續喃喃自語。
「只好如此!此事暫且擱下……」我看一看錶,喚著他道:「……嗨!老兄,下班後陪我喝杯啤酒好嗎?」
黃輝先是一呆,繼而轉身向我大笑。
「哈哈哈!你已經好幾年滴酒不沾,今天就輕易的破戒?」他說:「看來這案真的讓你困擾!」
「就當作是悼念我的偶像之死吧……」我搖頭道。
他仍定睛的望著我。
我沉默了半晌,終於點頭承認:「橫看豎看,韓芳的死,都不可能是自殺!若果不是謀殺案,我不知……唉!我的思緒確是有點亂。」
「CK……」他拍拍我的肩,笑笑說:「好吧!」
「不過,犯戒的後果要自負;魔鬼的罪名,我可不願擔當。」他說。
※※※※※※※※※※※※※※※※※※※※※※※※
出版界的朋友,一向甚有效率,對於這轟動全市的命案,他們當然不會輕易放過。
事發才經過一天半的時間,以韓芳作主題的刊物,已經鋪天蓋地而來,充斥著街頭巷尾的書報攤!
我隨手翻開幾本,內容大同小異,不外乎介紹她的生平、報導一下案件、再說說她的緋聞,東拉西扯,堆砌一番,最後加上一些圖片就是了。
但是,當中一兩本向以譁眾取寵見稱的雜誌,卻令我啼笑皆非。
書中小說式的報導,彷如身歷其境一樣。
內裡除了詳細分析案件的來龍去脈和犯案動機外;就連兇手的心理狀態,也瞭如指掌;描述案發現場的情況,更加是巨細無遺!
一大堆都是甚麼情殺、姦殺、金錢糾紛……等等的名詞,總而言之,胡說八道。
有時候,也不得不佩服記者的豐富想像力!
可是,調查工作才剛剛展開,當警方對案情仍一籌莫展的時候,這群記者卻能言之鑿鑿地講述案情?
「你來看!這些記者,是否值得懷疑一下?」我對黃輝說。
「算了吧!那些出版商,為了提高銷量,可以不擇手段;記者為了一口飯,自然也不會理會甚麼道德標準,要吸引讀者,只好極盡煽情了。」他望著堆積如山的書刊,帶點不屑地說:「走吧!我們還是去喝我們的啤酒。」
呵呵呵!心裡有個想法,要是將來調查工作遇上困難,我倒會考慮把這些記者逐一抓回來,嚴刑拷問!
說不定,還可以找到元兇哩。
侮辱我的偶像,不會有好下場……
走著瞧吧。
哼!
※※※※※※※※※※※※※※※※※※※※※※※※
等了數天,韓芳的驗屍報告,終於在千呼萬喚之下出爐了!
會議室裡擠滿了人,除了兇殺科的探員與及法醫官,當中還有一位稀客,就是那個關公臉──張署長。
「我只是路過,進來湊湊熱鬧而已。大家只管開會,不用理會我,就當我不存在一樣!」張署長笑言。
可是,存在就是存在,有高層人員在場,心裡總有些負擔,難以暢所欲言!
各位位高權重的人士,請留一點點空間給下屬,讓他們喘喘氣吧!
法醫官首先發言,他揚一揚手中的檔案夾說:「很抱歉,要各位久等。」
「經過我們與韓芳的私人醫生一起詳細研究,已經得出結論──韓芳是病發致死的!」他繼續說。
「病發致死?」麗麗大叫道。
也不能怪她,會議室內,除了我和黃輝之外,其他人等,莫不驚訝萬分。
「嗯!」他點頭:「死者身上沒有受到任何外物的傷害,包括毒藥;生前沒有進行性行為,換言之,未有遭侵犯的跡象;而屍首身上所沾的血跡,經化驗,只是豬隻的血液。鑒於情況可疑,我們曾把死者的頭髮送往國外作深入化驗,但分析結果並無異常。在翻查死者過去的病歷記錄後,我們斷定她是死於哮喘病發,失救致死!死亡時間大約在半夜二時至五時。」
小周舉著左手說道:「我補充一下,現場客廳的血跡樣本,經過鑑別,亦已確定是屬於豬的血液。」
「聽說死者生前曾服安眠藥,是嗎?」我問法醫。
「對的,我們在死者體內確曾驗出小量安眠藥成分,但份量不多,不會直接致命……」
法醫托一托眼鏡,環顧眾人,氣定神閒的繼續說:「充其量,只能算是幫兇──我們認為,睡房內的花瓣,才是主要的致命源! 」
「韓芳一向患有哮喘,而且有極嚴重的過敏性鼻炎,對花粉尤其敏感,即是我們俗稱的『花粉症』。照現場情況推斷,韓芳死亡當晚,因為睡房內的大量花瓣,導致她哮喘病發作。由於她體內安眠藥的作用,令她進入昏睡狀態,所以,縱使有治療的藥物,她也沒有能力爬起床取用,最終,因為失救而死!」
我記起來了,怪不得,每逢出席盛會,嘉賓們常佩帶著胸花,惟獨韓芳從不佩帶。還有,每次獻花的場合,也總是缺了她的分兒。這情況屢見不鮮,我一向留意到,只是猜不透其原因。
我正想得出神,忽聞小周說道:「我們在睡房的床頭櫃與及死者的手袋中,的確找到治療哮喘的噴霧劑。」
「照你所說,韓芳是因花粉症致死,那麼這案便不屬於謀殺案?」麗麗滿臉疑惑,望著法醫。
「呵呵!」法醫微笑說:「對於此事,我們只能提供醫學上的意見,至於案件的疑團,那並非我們的能力可以解開;一切真相,惟有留待你們的偵查了!」
「我想知道韓芳有沒有服食安眠藥的習慣?」我問法醫。
「據她的醫生說,死者從未因失眠的問題求助,所以亦沒有開出安眠藥予死者服用。」
「哦……」我惑到有點迷茫。
「我的天!好端端的一個人,若非失眠,怎會服食安眠藥?」黃輝摸摸額頭道:「難道要我相信這是自殺案?」
我當然也不相信韓芳會自殺,即使要自殺,方法也可以簡單直接得多,用不著故弄玄虛吧!
案中很多細節,確實令人費解。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8
(七)
法醫官解說過韓芳的死因後,各人議論紛紛,擾攘了好一會。
自殺?他殺?
要是韓芳真的自殺,那自殺的方式、那詭異的鋪排,絕對可跟現今流行的「行為藝術」媲美。
是所謂「自殺的藝術」嗎?
我在兇殺科的日子不短,「殺人的藝術」我聽過不少;但,「自殺的藝術」,卻還是新鮮事!
待氣氛稍為平靜,小周一指會議桌上厚厚的文件:「這是鑑證科送來的鑑識報告。」
「各位跟前都有一份,你們稍後可詳細研究。」他說:「現在先由鑑證科的同事向大家簡述一下。」
「各位好!」
發言的,是一位架著黑框眼鏡,名字叫Raymond的年青人,看他年不過三十,樣貌嘛,倒有點像剛出道的金城武……該怎麼形容他呢?……喔!對,是「年輕有為」!
哈!架眼鏡的金城武──酷!
「首先,案發現場客廳血跡斑斑,很多微證跡已被破壞,倍增搜證的困難。從現場收集所得指紋樣本,我們未能發現可疑的指紋……」他說。
無意間,我瞄向麗麗。
她左手叉著下巴,右手不停轉動桌面上的原子筆,含情脈脈的望著Raymond。
就像小女生在課堂上,對著俊朗男教師時,自我陶醉的模樣!
不知怎地,心中有酸巴巴的感覺。
為甚麼她跟我說話的時候,從沒出現這種仰慕的眼神?
是我說話不吸引嗎?
我缺了甚麼?是缺了一副眼鏡?
「客廳及死者身上的血跡,已證實全部為豬隻的血液,並無人類的血液成份;從客廳牆壁和傢俱上的血跡噴濺形態推斷,血液應是由一些噴壺之類的容器噴灑出來的,而天花板的血跡,則是從人手高度利用毛刷向上潑灑而成,所以在地面也做成一些不規則的血滴……」Raymond的聲音又衝擊著我的耳膜。
「找到容器沒有?」我問道。
「沒有!」
「那麼韓芳自殺的機會不大了!」我說。
我知道,在場的人,都不會否定我的觀點,因為容器決不可能自己離開!
「就算是自殺,也必定有人在旁協助。」麗麗補充了一句。
正翻著手中文件的小周,忙點頭道:「現時仍未能確知這個人的角色為何,稱其為兇手,似言之過早,我們姑且稱之為神秘人吧……」
Raymond環顧各人,在沒有異議的情況下,繼續說:
「客廳的血跡上沒有任何鞋印,顯示那神秘人潑灑血液之後,立即離開了客廳範圍,再沒有在廳中走動。」
「離開客廳的途徑有二,其一是利用升降機下樓、另一途徑,就是通過廚房,從後門離開。廚房地板上有少許曾被清洗的血液痕跡,但不足以證明神秘人是從這裡離開……」
「在太平梯間,我們發現了兩組鞋印,鑑證人員曾利用噴劑測試,兩組鞋印均沒有沾上血液的痕跡。其中一組,已證實為三姐所有……」
小周補充道:「據三姐供稱,每晚晚飯後,她會把垃圾包好,經太平梯帶到車房旁的垃圾桶放置,待翌日衛生部門的車輛前來運走。案發之夜,由於三姐沒有在家做飯,故此當晚也沒有清理廚房的垃圾。」
Raymond再說:「至於另一組鞋印,我們暫未能確認屬誰人所有。鞋子尺碼較小,估計物主可能是女性;核對鞋底紋後,我們得知鞋子款式,是Nike牌子,近期很流行的一款跑步鞋……」
「在太平梯出口附近的花圃,我們也找到相同的鞋印,鞋印一直走進花圃。這兒的鞋印讓我們掌握較多的資料!從鞋印的步幅、尺碼和鞋印壓在泥土的深度來推斷,這組鞋印大概是來自一名中等身材,體重介於45-49kg的女性,由於推斷的結果,剛好與死者的體型和足部大小相吻合,所以我們也不能排除鞋印是屬於死者所有……只是,我們未能在死者的遺物中,找到這雙運動鞋。」
「遺憾的是,花圃內裝置了自動澆水系統,每天早上九時便會自動開啟。在警方到達前,澆水系統已經把花圃中的鞋印沖刷淨盡,所以鞋印進入花圃後,在那一處走出,我們不得而知……」
「最後一點……經化驗,在撿到的蛋糕碎屑中,的確混有安眠藥成分。從紙碟和膠叉上收集得的DNA樣本,我們析出兩組數據,換言之,當晚只能確定有兩個人吃過這些蛋糕!一個是三姐,另一人就是韓芳!」
「可是我一共撿到三份紙碟和膠叉!」我說。
「不錯,但是其中兩套樣本上的DNA排列方式一樣,都是屬於死者的。」Raymond向我苦笑說。
我沒再說甚麼。
的確,我已再無話可說!
Raymond合上檔案夾,向小周揚手示意。
「報告結果就只有這麼……」小周道:「大家有沒有甚麼補充?」
「哈!哈!哈!」我忽然大笑。
我不知道為甚麼我會笑,但是,我沒有迫令自己停下來。
我笑了幾聲之後,黃輝開始用說話,壓下我的笑聲:
「綜合所有資料,假設三姐口供屬實的話,當晚的過程應該是這樣:首先,韓芳預備了一個混入安眠藥的蛋糕,等候三姐回家,再哄騙她吃下,讓她昏睡。然後她自己也吃下蛋糕……」
「此中目的,尚待查明。但表面看來,韓芳是自行上床休息。然後神秘人……咳!現階段,我也只能如此稱呼……這神秘人在她身上淋上豬血,替她蓋好絲絨被,再在房間內撒放花瓣。接著,神秘人走出客廳,在客廳中,邊『佈置』、邊退走,最後,帶同盛放花瓣和血液的容器離開現場。」
說至這裡,黃輝也禁不住搖頭苦笑,用力在自己的額頭上敲了一下。
麗麗眉頭一皺,看來她的思想已回到了現實。
她放下手中的原子筆:「這神秘人究竟是甚麼來路?與韓芳有甚麼關係?」
同樣的問題,也困擾著會議室中的每一個人。
韓芳與神秘人,兩者的角色是甚麼?
究竟誰是主、誰是客?感覺是同樣的曖昧!
嗯……
我想到了!
我終於想到了……
我想到……麗麗為啥從不以仰慕的眼神來看我了!
基於她對兇殺科的所有同事,都是一視同仁──她從不會仰慕任何人!
所以我肯定她沒有刻意看扁我之意。
她一貫的態度,是對事不對人!
我得出了結論:麗麗仰慕的,並非Raymond......
真正叫她著迷的,是他那黑框眼鏡!
呵呵……
噢,我的天!
這時候,我還在說甚麼鳥廢話!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8
(八)- 上半部
韓芳之死帶著撲朔迷離的成分,確令我們頭疼!
調查工作日以繼夜地進行,沒有絲毫鬆懈。
為了抽出案中神秘人的身分,連日來警局的同袍四出奔走。
首先,我們要確定太平梯鞋印的主人是否韓芳本人。
由於屋中找不到同類型的鞋子,所以我們把搜查的範圍擴至她日常所到之處。
向法庭取得手令後,我們先後到她生前的辦公室和經常光顧的健美中心詳細調查,也搜索過她的貯物櫃,不過,依然未能尋獲這款Nike運動鞋。
我們也曾拿著運動鞋的圖片向三姐查問,但得到的答案是:韓芳甚少穿著運動鞋!
然後,我們使出了最後一招:與信用卡公司聯絡,取得韓芳近期的簽帳紀錄。
由於運動鞋於大半年前開始生產,所以我得犧牲我的私人時間,下班後仍留在警局,逐一核對這大半年來,韓芳的所有簽帳紀錄。
數字,是我生平最害怕的東西之一;與金錢有關的數字,就更加惹我生厭!
面對大堆密麻麻的數據,絕對是一項苦差!當我苦苦把手頭的帳項紀錄「消化」了以後,時間已是接近凌晨的兩點鐘。
結果?依然是徒勞無功!沒有找到購買運動鞋的紀錄。
離開天亮只有數小時,這時候若再駕車回家休息,似乎划不來,所以我乾脆留在警局裡,把幾張椅子胡亂併合在一起,成為我的睡床。
就這樣,我和衣睡在椅上。
開始的時候,感覺也還不錯。
但是,我的腦海根本沒法子平靜下來!
每次睡不了三分鐘,我便要驚醒過來──我不停的在造夢。
夢中,我彷彿看到韓芳的樣子,她依然是那麼美,但目光卻充滿了幽怨,默默無言的,凝望著前方!
印象中,我從沒見過她這種幽怨的眼神。
感覺有點冷,我勉力坐了起來,方發覺原來被夢境嚇得冒了一身汗。
決定不再睡了,我泡了一杯咖啡,攤開韓芳命案的鑑識報告,準備重新審閱一次,以打發餘下的時間。
我很倦,眼皮不受控的半垂著,只剩下一絲的視線。
忽然,我被一連串急速的扣門聲驚醒過來。
我盡力睜開瞇成一線的睡眼向前張望,竟然發覺韓芳正站在我跟前,還伸手在我的桌面上亂敲!
一股寒氣立時從我頭頂直透腳尖。「嘩」的一聲,我本能反應地,一下子便跳了起來。
這時,視覺仍未完全恢復,我隱約看見韓芳仍在,並未有因為我的怪叫而消失;相反,「她」似乎更因為我的激烈反應,而笑了起來。
「CK!」她在呼喚我的名字。
啊呀!我的天,她竟然叫出了我的名字!
她知道我的名字?
那笑聲,不太嚇人!只是普通的笑聲,沒有尖銳可怖的嘯叫、也沒有幽冥世界的空蕩迴音,與現實世界的笑聲沒有兩樣。
驚嚇感稍退、猛烈的心跳開始放緩。漸漸地,我發覺笑聲有點熟悉的感覺,而且,也不大像韓芳的聲音。
我使勁的捏眉心、擦眼睛,圖令自己清醒過來。
過了幾秒鐘,我再次睜開眼睛,這一次,四周的影像比較
清晰
。
我仍然身處警局的辦公室裡。
只是,在我面前的,並非韓芳,是麗麗!
她似是被我突如其來的一聲怪叫嚇著,臉上閃過一絲驚愕,但很快已回復正常。
「你見甚麼鬼?」她嬉皮笑臉的對我說:「看不出你一把年紀,膽子還是很小!」
語氣中帶著挑釁的氣味。
「請妳照照鏡!」我說。
在這場合,我怎麼會輕易示弱呢?我繼續說:「有誰一張眼看見妳的尊容,不被嚇至驚呼狂叫,那個
人才
是不正常呢!」
但我的說話似乎不管用,因為,我依然看見麗麗那暗藏嘲諷的笑容──並未因我的反擊而消失!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9
(八)- 下半部
豬血,是案中的一大關鍵。
要弄出現場那震撼性的效果,小算,也要超過十公升的血漿。
都市中人,要收集得十多公升的豬血,也不是易事。
能找到大量豬血的地方,當然是屠場!
我們聯絡了所有大小的屠場。
除了部分屠場會把豬血收集,再批發給特定的商販
製造
食品外,其餘的,都是放掉的居多,近期也沒有陌生人前來購買豬血。
黃輝也曾追查那些商販,但是都與韓芳扯不上任何關係。
而且商販收購得的豬血,一般會立即加工煮熟,才流出市面,而不會直接轉售給其他人。
所以,豬血這線索,可說是中斷了,我們的調查只好暫且按下。
※※※※※※※※※※※※※※※※※※※※※※※※
在這案件中,麗麗的主要工作,是調查電視台的人;不管是韓芳的敵還是友。
不過,經過連日的偵查,我們發現韓芳根本不存在任何的敵人。她的人緣挺不錯,也似乎從來不會得失別人。
每天早上,我們都會進行一節例行會議,互報調查進度。
「我們有新的調查目標!」在這天的例行會議中,麗麗興奮地對我們說。
聽見這句說話,眾人精神為之一振。
「目標是誰?」黃輝反應比我快了一步。
「我翻遍了電視台上下員工的檔案,發現了兩個人值得懷疑!」她臉上的笑容掩蓋不了她的疲倦。
會議室中鴉雀無聲,所有人的目光均聚焦在麗麗的身上,令她感到混身的不自在。
「首先,她們都有一共通點,就是身材與韓芳相若、而且和韓芳有著密切的關係。我昨天跟她們見面的時候,也留意到她們足部的大小,亦和韓芳差不多;這正正與太平梯和花圃間發現的神秘鞋印有吻合之處!兩人中,第一個是沈燕燕,她是韓芳的上司,同時,也是韓芳的好友,兩人交情很要好,經常一起出外用膳、逛街……」麗麗一口氣說著。
「這麼說,沈燕燕有可能是協助韓芳自殺的神秘人。」小周不住的點頭道。
黃輝的處事作風,卻比較穩重,他說:「還是先聽完麗麗的話,才下判斷吧!」
我示意麗麗繼續說話。
「至於第二人,名字叫劉楓兒,她也是新聞部的主播,與韓芳是工作上的同事,也是競爭的對手,兩人在新聞部的地位差不多,同是沈燕燕的左右手。」
「劉楓兒?是否就是楓玲?」我問道。
「正是!劉楓兒就是楓玲。她在幕前,喜歡使用楓玲這名字。自從韓芳死後,其原有的工作,都是由劉楓兒接手。所以我認為劉楓兒亦有行兇的動機!」
「分析得很正確……」我伸手,準備向坐在身旁的麗麗,作出一個「V」字的勝利手勢,以示認同她的想法。
可能是經過了幾天體力的透支,令我判斷距離的能力也出了點錯!
我一揚手,竟然一掌擊到麗麗的臉上才停下來。我的手指,還差一點便要插上她的眼。
「哎唷!CK……」她痛得按著臉大叫:「……即使我說錯,也不用打我吧!」
眾人看見我的行為,莫不目瞪口呆。
而我,當然也因為自己的過失,而吃了一驚。
「對不起,我並不是存心要打妳……」我跳了起來,不停的道歉。
「其實我想向妳作出勝利的手勢,只是不小心,才打到妳的臉上!」我繼續解釋道:「我很讚同妳的說話,妳的分析非常好!」
看麗麗的眼神,她對我依然是半信半疑。
「麗麗,放下妳的手,讓我們看看妳有沒有受傷。」黃輝道。
她聞言放開了手,黃輝靠前察看她的臉。
「幸好沒受傷……嗯!妳的臉蛋仍然是那麼光滑!仍然是那麼美!」然後,他轉過頭來向我說:「CK,今天是你走運,麗麗沒有破相,不然的話,她的一生幸福給你摧毀,你的罪名可大了!」
黃輝故意誇張的說話,引得麗麗開懷大笑。
「真的對不起……」我說。
「好吧!我接受你的道歉。」她向我報以微笑:「其實,我也相信你不是故意的!」
放下了心頭大石。
還是黃輝夠朋友,挺身而出,替我打破這尷尬的局面。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9
(九)
調查目標首先指向沈燕燕。
會議後,我和麗麗直接到電視台與沈燕燕會面。
雖然我們沒有事先預約,但她還是十分合作,立刻與我們見面,而且有問必答。
對於韓芳的逝世,她表現得十分難過,談及韓芳的時候,甚至曾數度落淚。
經過一輪談話之後,我們可說是無功而退。
因為,沈燕燕有不在場的證據!
據她表示:案發當夜,她因患上了感冒,吃過晚飯後,便上床休息;她的家人和女傭都可以作證明。
對我們而言,這些證人都與沈燕燕有著密切關係,我們當然不能盡信。
所以,為了慎重起見,黃輝到過她居住的大廈,向管理員查探。
那棟大廈內居住的,都是些非富則貴的人,所以管理工作相當嚴謹。對於出入的人,管理員都會十分留意,晚上時段,更會關上鐵門。
「我可肯定,沈小姐當晚回家後,直至翌日早上才離家上班!在這段時間內,絕對沒有離開過大廈門口──除非她是蜘蛛俠,可以在大廈外牆爬上爬下!」夜班的管理員向黃輝拍胸口說道。
除那管理員,大廈的保安錄影
系統
,亦可以證明,沈燕燕並非我們要找的人。
那末,自然而然地,我們的矛頭,要落到劉楓兒身上了。
※※※※※※※※※※※※※※※※※※※※※※※※
由於麗麗有別的任務在身,所以,今天我的搭檔是小周。
我們正在電視台長長的走廊上,找尋劉楓兒的辦公室。
「507、508、509……」
我和小周數著門牌的時候,一位打扮平實,面目清秀的女郎在我們身旁經過。雖然架著了眼鏡,跟上鏡時的樣子有點不同,但我仍可一眼把她認出來。
「楓玲小姐?」我道。
女郎嫣然一笑,點頭「嗯」了一聲。
「你們是……」她問道。
「我們是調查韓芳命案的警務人員。方便的話,想跟妳談一談。」我和小周同時展示我們的證件。
「噢!可以的。請到我的辦公室裡詳談吧!」她爽快的答應。
我們尾隨劉楓兒走進她的私人辦公室。
「兩位請隨便坐,我吩咐秘書送茶來!」她一擺手,示意我們坐下。
在她拿起內線電話與秘書
通話
的時候,我細心觀察著四周。
這辦公室給我的第一感覺,只有一個字,就是「大」!──居然比整個兇殺科的辦公室還要大一點。
偌大的辦公室,與劉楓兒嬌小的身材,似乎毫不匹配。
忽然有一念頭,將來兒子長大後,我當鼓勵他向傳播界發展。要是繼承了我的工作,就不太有出息了!
不多久,秘書小姐捧來香茶。
待她退後,劉楓兒禮貌地說:「請隨便用茶。」
「我有甚麼能為兩位效勞?」她輕撥一下額前的瀏海。
這一下動作,讓我更
清楚
看見她整個臉龐。
眼前的劉楓兒,即使沒有化妝,五官依然清晰標緻,樣子挺討好的,絕對稱得上是可人兒,加上那溫文有禮的態度,在我們的心目中,的確產生了不少好感。
我實在不希望她就是我們要找尋的兇手!
「只要我知道的,一定據實作答。」她繼續道。
「那恕我要開門見山了,劉小姐,我們想知道,韓芳出事當晚,妳是在甚麼地方?」小周劈頭便問。
「你們懷疑我與韓芳之死有關?」她瞪大眼睛,望著小周。
「劉小姐,妳不要誤會!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懷疑過任何人。我們的目的,只是希望把一切蛛絲馬跡發掘出來,以併合出案件的真相。請妳明白,幹我們這行的,必須把握任何事物,尋根究底,這是我們的責任!」
「但……為甚麼要問這些,有關係嗎?」
「不一定有關係!但也說不定,妳提供的資料,可讓我們從中找到其他破案的關鍵!」我解釋道。
「好吧!」她深深吸了一口氣,想了想道:「韓芳遇害那天,我如常的下班;離開電視台的時候,經過工作間,當時韓芳仍在忙碌的工作中……」
「她看見我,還微笑與我道別。」她輕嘆了一聲,黯然地說:「想不到,那是我們最後一次見面。」
「然後妳便回家?」小周追問道。
「不!那天剛巧是我休假的前夕,下班後,我與一位朋友出外吃過晚飯,結伴看了一場
電影
,之後,再到海旁坐了一會,吹吹海風,然後才回家休息。」
「妳回到家中,是甚麼時候?」
「我記不起來了。」她搖了搖頭:「回家後,我浸了一個熱水浴,然後便立即上床睡覺,也沒有留意到時間。」
「妳是否與家人同住?」
「本來我是與表姊共住的,但自從她結婚遷出以後,就只剩我一人居住了。」
「可以告訴我們,妳朋友的名字嗎?」
「這問題我能否不作答?我不想透露這位朋友的身分。」她沉默了片刻:「這事與我的朋友無關,我不希望把其他人牽扯進內!」
她的話中,似有難言之隱。
我試圖改變她的主意,便接口道:「妳當然有權選擇不回答!但是,這樣一來,妳便不能找到時間證人。箇中的利害關係,妳考慮考慮吧。」
「但是……我想,我不需要甚麼時間證人!」她停了一停,繼續說道:「我與韓芳認識不深,一向沒有瓜葛,也無仇無怨。我們之間,只是同事、不是敵人,我根本沒有傷害她的理由。我相信,以你們警方的能力,一定可以查明這點,以證明我的清白!」
「謝謝妳對警方的信任。我們一定會很小心查證!」我對劉楓兒說。
「很多謝妳的寶貴時間,要是將來有需要的話,希望妳能再跟我們合作。」小周也補充道。
「一定一定!」她微笑答道。
看來今天的談話也是不得要領,所以我們也就乾脆地終止了這次會面。
※※※※※※※※※※※※※※※※※※※※※※※※
第二天下午,我正在忙於處理另一宗案件。
麗麗從外面回來,看她的樣子,心情應該很不錯。
我放下手上的文件,對她說:「麗麗,看妳如沐春風般,究竟有甚麼喜事?」
「呵……呵……你猜我今天發現了甚麼?」她說。
「關於韓芳案的?」
「嗯!」她點頭道:「果然不出我所料!」
一聽見與韓芳命案有關,其他人也立即興致勃勃的圍攏過來。
黃輝首先問道:「是甚麼新發現?」
麗麗答道:「我今天再到楓玲的住處,翻看大廈的閉路電視。幾經辛苦,終於給我發現,案發當晚,她是在接近天亮的時分,才返回寓所。換言之,那夜裡,她的行蹤,確是一個謎!
」
麗麗的發現,與我的想法,倒是完全吻合。
我一直覺得,劉楓兒還有隱瞞我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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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09
(十 - 上半部)
再次見劉楓兒的時候,是在警局之內。
我們正式「邀請」她到警局協助調查。與此同時,亦向法庭申請了手令,派員到她家裡搜查。
「我沒有殺人!」
「我從來不幹傷天害理的事情!」
自劉楓兒踏進兇殺科的辦公室後,便不斷重覆著這些說話。
盡是了無新意的廢話!
但是,實難相信,這些充斥於一般疑犯口中的陳腔濫調,竟會出在這位知名女主播之口!
「劉小姐,妳放心好了,只要跟我們合作,我們保證還妳公道!」
廢話,就只能用廢話來回應。
沒多久,麗麗過來對她說:「劉小姐,請妳到隔壁的房間,錄取口供。」
她緩緩點頭,然後隨麗麗走出辦公室。
大約一個小時後,領隊到劉楓兒家搜查的小周回來了。
從其臉上廿六塊肌肉的排列狀況來看,不需待他開聲,我已估計得到,搜查的結果會是怎樣的了!
同一時候,麗麗也從隔壁的房間回來。
她見了我們,立刻攤攤手、聳肩說道:「任我怎樣勸說,劉楓兒仍是三緘其口,甚麼也不肯說!唉!沒法子,要是回到了古代,我一定先打她三十大板,看她還不招供!」
「不需回到古代,現在就去湊她一頓!若她還敢口硬,便以酷刑對付!」我作勢舉起拳頭道。
「當心人家告妳非禮。」麗麗笑道。
「說得也是,這事情,我當然不會愚蠢到自己動手……」我望望她說:「對付女人,還是留待女人來操刀吧!」
「這是借刀殺人嗎?」麗麗向我作了一個不雅的手勢:「我才不會上當,你就是立心不良!」
「哇!妳真粗魯!」我說:「這怎算立心不良?我只是跟妳統一口徑罷了!好心沒好報!」
我們經常以這種你一言、我一語的方式來苦中作樂,彼此間亦不會介意。這些毫不好笑的「笑話」,卻對舒緩日常
工作
的壓力,很有幫助。
所以,我們都笑了,笑得很投入。
「不過,我有信心,只要能查出她背後隱藏的秘密,破案是指日可待……喔!對了,你們有新發現嗎?」她轉而問小周。
小周模仿她的動作──也是攤攤手、聳聳肩。
我拍拍小周肩膀道:「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幾個人相視苦笑。
輕鬆過後,我正色道:「好了,閑話少說!我們先讓劉楓兒冷靜一下。待會兒,我再跟她談談,若她仍不妥協的話,便只得把她扣留了。」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0
(十 - 下半部)
從門上那塊小小的玻璃窗向內窺望,劉楓兒正獨個兒坐在房中央的椅上。
那是專門用來審問疑犯的小房間,設備簡陋,除了四面牆壁,就只有桌和椅;跟她平日使用的豪華辦公室相比,實有著天壤之別!
這時的劉楓兒,容顏有點憔悴,眼臉也有些紅腫,似有哭過的痕跡。
以她今天的地位,竟要坐在一間比家中貯物室還要小的房間當中,心裡
自然
不會好受。
心裡生出一絲憐意!
老實說,若我不是警務人員,我會毫不考慮地把她放走……
可惜,我身為一個探員!經驗告訴我:「人不可貌相!」我不能單憑外表,判斷一個人是好是壞。
況且,從表面跡象顯示,她極有可能是韓芳命案的關鍵人物。
我推門進內。
「你來放我?」劉楓兒看見我,立即問道:「我可以走了嗎?」
「只要證實妳與案件無關,我們可以立即讓妳離開!劉小姐,妳考慮好了吧!還有甚麼事情可以告訴我們?」我裝出友善的笑容道:「譬如,可以交代一下妳在案發當晚的行蹤……怎麼樣?」
「我要說的,都已說了。」她語帶懇求道:「請你相信我,我絕對沒有殺人!」
「我當然相信你……但是,你也應多拿點證據,以支持我對妳的信任,是嗎?」我目不轉睛地,細心觀察著她的表情變化。
眼前長相端莊秀美的女郎,會是殺人兇手嗎?
一個巨型問號在我心中盤旋。
即使我知道,不可能這樣子找出事情的真相,但我的視線還是不停在她身上來回打量。
她維持著坐姿,直至感受到我銳利的目光。
她抬起頭。
我們相視了差不多四五秒,她臉上竟然飛過一抹紅霞,顯然是因為我的目光,而感到難為情。
她再次低下頭,迴避我的眼光,雙手不自然的搓弄著,像是不知該放到甚麼地方。
忽然間,我感覺自己的
表現
像是一個色鬼。
但我絕對不是色鬼!
除了盤問疑犯,我甚少如此緊盯著一個人。我更加不是一個一看見漂亮女孩,便露出色迷迷眼光的那類人。
事實上,從小到大,我的朋友,都說我是一個不折不扣的……「害羞的男生」,至今仍是。嘿嘿!
為了減低劉楓兒心裡的不安,也緩和一下尷尬的氣氛,我只好顧左右而言他。
「劉小姐,妳認識何金福嗎?」我腦海忽然浮現出這個人。
「啊……」劉楓兒被我沒頭沒腦的一句,弄得莫名其妙。
「何金福可是我偶像!」我繼續道:「他是我遇見過的名人中,最沒架子、最有禮貌的有錢人。」
「哦?是嗎……他的確很有才幹……」她勉強地應了一句,便又低下頭,沒有作聲,也不敢正視我。
我的話題,似乎發揮不了作用,而我也想不出其他的說話胡扯下去,於是,接下來,房間中的空氣,又是一片沉寂。
過了片刻,我決定要直接一點了,我向她道:「劉小姐,為了妳自己,不要浪費時間,讓我們開門見山地談談吧!」
「嗯!」她點頭同意。
「我再問一遍:為甚麼要隱瞞當晚的行蹤?又不願找妳的朋友來證明妳的清白?」我問道:「妳有甚麼難言之隱嗎?」
「我發誓,我是無辜的!」
「既說妳是無辜,那妳為甚麼不肯說出實情?」我繼續遊說她道:「事情其實可以很簡單,只要找來妳的朋友,便可以證明一切。」
「請你相信我!」她終於抬頭望著我說話,讓我可
清楚
看見她眼眶中閃動的淚光。
「我可以保證,我的朋友與這案絲毫扯不上關係。」她繼續說。
「如果妳的朋友與案無關,那就更加無需隱瞞他的身分!」
「要是他的身分曝光,我怕對他個人,甚至家庭,都會有所影響!」
「作為朋友,若果知道妳現時處境的話,我敢相信,這個人一定會義不容辭,替妳作證!」
「不!我不能只求自己脫身,而拖累其他人。」她情緒有點波動:「否則,對不起我的朋友,更加對不起我自己!」
我的耐性逐漸消失。
「這樣的話,沒法子了……劉小姐,恐怕我們要妳委屈一下……」我說。
「你……要拘捕我?」她呆住了。
「嗯,在現階段,只好暫時扣押妳一會了!」
劉楓兒聽了,沒有反應、沒有說話,只是眼神空洞洞的直望著桌面。
大概十秒鐘過後,她才猛然把臉埋在雙手中。
她的身體也由於情緒激動,而開始抖了起來。
我看不見她的表情,卻看見有眼淚從她的指縫中徐徐流出,滴到桌面上。
「是報應!」她說。
「我承認,我是犯了點錯誤!但我當初真的料想不到,事情竟會變得如此糟;否則,我一定不會犯這個錯!」她掩面痛哭:「做了錯事,便得承受!」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0
(十一)
哭哭啼啼的場面,雖然並非首次遇見,但面對著一個號啕大哭的女人,我仍難免有點手足無措。
幸好已有準備。
桌面早放著一盒紙手巾,我隨手拉出一張,遞給劉楓兒,然後靜待她說出事情的真相。
她沒有接過我的紙巾,只是不斷敲打自己的額頭,繼續如夢囈般自說自話:「錯了一次,不能再錯第二次!我不能再連累其他人……」
我索性不去理會她,就讓她哭個夠。
女人,當真是水造的。整整過了廿分鐘,劉楓兒的哭聲才漸漸的止住。
我再次遞上紙巾。
這一次,她終於接過紙巾,在臉上揩了幾下後,以沙啞的聲音對我說:「既然事情發生了,我只好認命。請你們不要再追查我的朋友,即使將來要入獄,我也會獨自承當。我不會透露這人的身分!」
我的媽!這個女人果然厲害,浪費了我一大堆時間,卻竟然一句說話都套不出來!
我按下心中的怒氣。
「好吧!」我起身走出房間:「稍後會有警員帶妳到拘留室。」
在我一腳踏出房門之際,我回頭跟她說:「劉小姐,當妳願意說出真相的時候,可隨時通知拘留室外的警員。」
她呆呆坐著,沒有反應。
※※※※※※※※※※※※※※※※※※※※※※
常言道「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劉楓兒被捕的消息,不到晚上,已令全市沸沸揚揚。
街頭巷尾,都在議論紛紛。
但是,連鄰居一眾外籍女傭口中,都離不開「楓玲事件」,卻是我意料之外。
晚飯後,太太竟也與我談及此事。
為免妨礙司法公正,我自然不能披露太多,但最終我還是忍不住,跟她說了幾句。
「楓玲外表柔弱,很難相信她是兇手!」我太太說。
「可疑是有的,但現階段仍難以證實她是兇手;依我看,案件可能涉及桃色成分。」
我似乎說得太多了!
※※※※※※※※※※※※※※※※※※※※※※
早上
工作
會議的時候,接到值日警官的通知,有人要求保釋劉楓兒。
「告訴那人,劉楓兒牽涉的是命案,所以暫時不能保釋!」我對他說。
過了幾分鐘,值日警官的電話又接了過來。
「我已經向他們解釋過了,但小貓的父親仍堅持要見見她。」值日官說。
「甚麼……小貓要見劉楓兒?難道牠懂得跟你說話?」
「不是小貓,是小貓的父親!」他停了停,又補充一句:「喔!你誤會了……是流行歌手『小貓』的父親,不是真的一隻貓。」
「哦!就是那少女萬人迷『小貓』!」我恍然大悟。
看來,我已被韓芳的命案弄得思想打結,竟把「小貓」真的當成一隻貓!
可是,這位流行歌手,或許是他的父親,與劉楓兒又有何關係?
這事勾起我的好奇。
「好吧!煩你請他過來。」我向值日警官說道。
我們中止了會議。
不多久,有兩人來到我們的辦公室。
當中一位男子,衣著隨和,雖已屆中年,但器宇不凡,很有男士魅力。
另一位男士西裝畢挺,手提巨型公事包,正是本地赫赫有名的何律師。
何律師帶著中年男子,向我走過來。
「好嗎?CK!」
「你好,何律師。」
我們彼此招呼過後,何律師說:「我當事人希望能與楓玲小姐見面。」
中年男子向我遞出一張名片,我禮貌地接過,看了一看。
「原來是卓先生,你跟楓玲小姐有甚麼關係?」我道。
「楓玲是我的好朋友,我們相識已久。」
「你的好朋友,正惹上一身麻煩,我們懷疑她與韓芳命案有關!」
「請你相信我,她絕對不會是兇手!」
「你憑甚麼相信?」
「我十分瞭解她的性格!」
「但她對案發當晚的行蹤諸多隱瞞,所以警方不得不懷疑她!」
「這就是我想見她的目的!只要我勸她一下……」他望向何律師,遲疑了一下,說道:「可能她會說出真相!」
我稍作考慮後,答應他說:「我
嘗試
安排。」
※※※※※※※※※※※※※※※※※※※※※※
警員打開拘留室的鐵門,把劉楓兒帶了出來。
她坐到我對面的一張椅上,依然是昨天那副老樣子──低頭不語。
為免夜長夢多,我直截了當地問道:「劉小姐,妳認識小貓的父親嗎?」
她抬頭看我一眼,又別過頭道:「甚麼小貓大貓,我從不養寵物。」
直覺上,我不相信她的話。
「妳認識一位卓先生嗎?」我再問。
「不認識!在我的朋友中,沒有一位姓卓的人。」
「但這位卓先生要求跟妳會面,妳願意見他嗎?」
「不!」她堅決地搖頭道:「對不起,若沒有其他事情的話,我需要休息一下。」
我不得要領,只好返回辦公室,把情況告訴卓先生。
何律師站了起來:「CK,我要求直接見楓玲小姐。」
我正考慮如何回應,卓先生已開腔道:「算了!何律師,我知道她的心情,不要勉強!」
卓先生離開警局時,臉上有點黯然。
※※※※※※※※※※※※※※※※※※※※※※
下午,警局出現了一些緊張的氣氛,一位穆斯林打扮的女性,竟然走進警局。
這人全身披著黑紗,只露出一雙眼睛。
畢竟穆斯林在本地,都是屬於少數,而且隨著近期全球恐怖襲擊的增加,一位穆斯林出現在警局之內,不多不少,也會引起一些戒心。
為免被指為種族歧視,警局中人不便胡亂阻攔,而只得暗中監視。
那女人進入警局後,沿途沒有與人交談,只是一直走到兇殺科的辦公室。
她推門進來的時候,我正在檢閱一些文件。
各人的目光不約而同,都落在那人一身黑色裝扮之上。
我放下文件,準備問明來意。
她一進入房中,立即轉身把門鎖上。
她這奇怪的舉動,令眾人恐慌起來!
各人立即找物件掩護,也有人拔鎗喝止。
基於本能反應,我也在第一時間,打開抽屜,擎槍在手,以防萬一。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1
(十二 -- 上半部)
穆斯林女人鎖上門後,立即高舉雙手大叫:「不要開槍!」
奇怪的是──那低沉的嗓音,似出自男性之口。
「手放頭上,不要輕舉妄動!」黃輝大喝道:「現在,慢慢轉過身來!」
那人乖乖的依照指示,轉過來面向我們。
「你是誰?進來有甚麼目的?」我問道。
「我不是壞人!」那人一面伸手把頭紗揭開,一面說道:「我是小貓。」
一聽見「小貓」二字,麗麗已興奮得跳了起來,眼睛也迸發出特別的光芒。
那人揭開頭紗後,露出一張俊俏的男性臉孔。
「啊──真的是小貓……」麗麗發出一聲長長的尖叫。
她的嘴巴張得很大,大得像在手術椅上,接受牙醫檢查時的樣子。
唉!這是部分女孩子的通病,只要遇上自已的偶像,任何儀態都可以不顧!
這下歇斯底里的尖叫聲,雖稱不上驚天地,泣鬼神,但也令現場的人嚇了一大跳!
門外即時響起急速的撞門聲。
黃輝迅速走過去打開房門,要是慢一步的話,這扇木門肯定就要報銷了。
門外滿是警員,劉警官也聞訊趕至。
「你們沒事嗎?」值日警官問道。
「沒事!虛驚一場。」黃輝答道。
「我們聽見驚呼聲,還以為你們有危險,所以立刻撞門。」值日警官走進來,探視了一下道:「這個人……」
我望了小貓一眼,笑說:「只是一場誤會!你們聽到的,不是驚呼聲,是歡呼聲!他是流行歌手『小貓』,並非壞人。」
「對不起,各位!惹起你們的誤會。」小貓帶著歉意道。
「喔……我認得你!你就是前幾晚,那個叫做甚麼甚麼『一叮』的電視
節目
裡,當嘉賓的那個人!」值日警官打量著小貓道:「也難怪,聽說小貓所到之處,必會引起騷亂!」
「不過,想不到……」他繼續說:「原來麗麗也是小貓的Fans!哈哈!」
接著是一陣竊笑聲,麗麗早已羞得無地自容。
待眾同袍散去,劉警官向我問道:「CK,究竟是甚麼回事?」他的眼睛一直盯著小貓。
我仍未想到如何應對,小貓已比我先開口。
「都是我不好!」他說:「我為了避過歌迷和記者的追蹤,才不得不穿成這個樣子!若引起你們不必要的誤會,我再次道歉。」
「那你今天到這裡來的目的是甚麼?」劉警官問道。
「我來,是為了楓玲!」
「哦?是關於韓芳命案嗎?」劉警官道:「CK,你跟他瞭解一下,稍後提交報告給我。」說罷,向門外走去。
「Yes, sir.」我道。
劉警官走後,麗麗搬來了一張椅子,對小貓道:「小貓,你累了吧?先坐一會!」
她那殷勤的態度,使小貓有點兒受寵若驚。
「啊!謝謝妳!」他說。
「謝謝……啊不……用……」她目不轉睛地望著眼前的偶像,彷彿已控制不了自己的舌頭,連完整的句子也說不出來。
我看見她陶醉的樣子,實在害怕她會情不自禁,再次幹出一些影響警方形象的事情來。
「麗麗……」我試圖兜個圈子,婉轉一點道:「還不快點到書店買本寫真集回來,向小貓要個簽名!」
小貓尷尬的笑笑。
「對!簽名!」她如夢初醒般:「啊呀!在我貯物櫃中,也有你的寫真集,我現在過去拿,小貓,你等我一下。」
「麗麗!」我實在耐不住了:「先讓我跟小貓談談,好嗎?」
「哦!」麗麗嘟長了咀道:「好的!」
幾經辛苦,才能把我們兇殺科的「小公主」,打發開去。
「小貓,你經常要這樣裝神扮鬼的嗎?」我打趣道:「剛才你奇怪的舉動,確實把我們嚇著了。」
「抱歉!除了日常工作之外,我每次私人外出,都要裝扮成不同的身分,以免被別人認出來。」
「其實你全身遮蓋著,根本沒有人認得你,為何還要慌慌張張的?」
「那些『狗仔隊』很厲害,在他們眼皮底下,只要動作稍為慢一點,也會被識破;而且今次我是瞞著我的經理人,偷偷出來的,所以我要更加小心。」
「今早你父親也曾來過。」我告訴小貓道。
「我知道!是我勸他來的。」
「為甚麼?」
「我們知道楓玲被拘留,所以希望盡能力,還她的清白。」
「你跟楓玲有甚麼關係?」
「我和她沒有關係。」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1
(十二 -- 下半部)
「嗄?」我出奇地盯著他。
「喔!應該是這樣說:她是我父親的朋友──很親密的朋友。」
「但楓玲本人曾堅決否認,識得你的父親!」
「她有難言之隱!」他說:「你相信我,她不是兇手,希望你們盡快釋放她。我以我的聲譽來證明。」
「事情到底是怎樣?把你知道的,都告訴我。」
他猶豫了一下,終於下定決心,抬頭道:「韓芳出事當晚,楓玲一直跟我們在一起!」
「你也在場?」
「嗯!」他點頭。
「但何故今早你父親不向我們說明?」
小貓低頭,沉默了好一會,然後說道:「唉!他倆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我……他們不希望關係曝光。」
「恕我直言,據我所知,你父母早已離異。」
「沒錯。」
「男親女愛是正常不過的事,既然男的沒娶、女的沒嫁,兩人走在一起,為何要偷偷摸摸?」
「你有所不知!問題是出在我的經理人。其實楓玲跟我爸早已相識,雖然年齡上有些差距,但亦無阻其感情發展。及至後來,我的經理人介入,弄出了三角關係。本來,她的介入影響不大,因為我爸心愛的是楓玲!可是,由於我的緣故,因為我喜歡唱歌……」
「……當時我經理人在娛樂圈已經很吃得開,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只要她願意力捧的藝人,沒有一個不走紅的。我爸知我喜歡唱歌,為了我的前途,他請求她出手相助。她喜歡我父親,所以一口答應。在往後的時間,她對我大力栽培,更投入了大量的金錢替我宣傳,使我在短短時間內,成為紅極一時的歌手……」
「……這是一場感情的交易!但我經理人很精明,她知道我爸並非真心喜歡她,所以她在我的合約中留了一手:她要求我簽一張很長期的工作合約,當中有一條可隨時因我表現欠佳而提前解約的條文;另一方面,又列明要是不能完成合約,不管是由那一方提出,所有用在我身上的宣傳費用也要全數歸還,以此來拑緊我爸爸的心……」
「……她的手段,我爸不會不知道,但是,為了我,他不得不投鼠忌器,所以他跟楓玲的感情,便被迫轉到地下發展……」
每個風光故事的背後,原來,都隱藏著一些煩惱!
要是這些料子落入記者手中,不知道又可以賣多少本號外了。
「哦,原來有這樣的故事,我明白了!」我說道:「我們可以重回正題,請你繼續說案發當晚的事吧!」
「那天,楓玲為我父親提早慶祝生日。」他繼續說道:「他倆外出吃過晚飯後,到電影院觀看電影,那是我首部參與演出的電影!……」
「……然後,他們上了我的住所。」
「你們不怕被撞破嗎?」
「那幾天正值公司旗下另一歌手開演唱會,我的經理人正忙得不可開交,根本無暇理會其他事情,所以我們都很放心。」
「請繼續!」我揚手示意。
「我們一起切生日蛋糕,喝果味汽水──楓玲不懂得喝酒。大概到了午夜,我識趣地離開了寓所,讓他們靜靜相處一下。」
「你出了街?」我道。
「我到了同樓另一個單位休息。那個小單位,是我租下來,給助手們日間休息之用,晚上沒有人出入的。」
「他們在甚麼時候離開?」
「天亮後,我返回自已的單位。那時候,他們已離開了。」
「除了你們之外,有其他證人嗎?」
「沒有!」
我抽了一口氣:「若果連當事人也不承認,只憑你兩父子一面之詞,很難叫我們相信。」
「我不會說謊,這全是千真萬確。」
「對不起,我不是質疑你的說話,但程序上,我們需要再作查證,得出結果後,我們才能考慮下一步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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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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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1
(十三)
雖然我有憐香惜玉之心,亦偏向相信小貓之言──劉楓兒與案無關,但在毫無憑據之下,要立即放人,是有點困難!
※※※※※※※※※※※※※※※※※※※※※※※※
第二天,我們在辨公室內討論案件。
「不枉我對小貓的愛戴!」麗麗雙手托腮,一臉陶醉地說:「為了別人,竟願意承擔前途盡毀的風險,真偉大!」
「雖然小貓是妳的偶像,但真正偉大的是他爸爸!」黃輝卻不表同意,他說:「只為兒子的興趣發展,要長期壓仰自己的感情,我就辦不到!」
「你們都把焦點放在他兩父子身上,為甚麼不換個角度看看?……劉楓兒甘冒惹上官非的危險,只為一個『情』字!」我加上一句:「受最大傷害的人,是劉楓兒!」
「我同意!」小周附和說:「愛一個人,既要偷偷摸摸,還要顧及愛人兒子的前途,三人當中,她的付出最多,所以,她才是最偉大!」
小周說的是實話,麗麗鼓著嘴,本想駁上幾句,但想了想,也就不再說話。
「好吧,回到正題,小周,你調查韓芳身世的結果如何?」我問。
「原來韓芳出身於大馬的望族。」他回答說:「她在馬來西亞出生,有一姊。父親營商,五歲的時候,父母感情破裂,導致離婚。她的母親拒絕接受韓家給予的贍養費,並帶同她遷出韓家,自食其力。翌年,兩人更來到香港定居。其姊則跟隨父親留在大馬……」
「基本上,兩人在港無親無故。三姐原是韓家的佣人,更是韓芳的奶媽。她跟韓芳的母親情同姊妹,當知道兩人要到香港,她亦毅然辭去
工作
,陪伴兩人來港
生活
……」
「韓芳的父親數年前在大馬去世,她的母親也在兩年前辭世。」小周停了停:「我們所知,就這麼多了!」
「有沒有其他收穫?」我望望黃輝道。
「這兩天,我追查過三姐近來的行蹤,也曾查過她及韓芳的銀行資產,均沒有發現異常。」黃輝答道。
「似乎我們的調查都沒有甚麼進展。」我說:「如果劉楓兒亦證實與案無關之話,我們的調查工作,便要重新部署。」
忽然,桌要的電話響得跳了起來。
「喂!兇殺科。」我拿起聽筒。
值日警官來的電話。
「喂!是CK嗎?報案室來了一個人,你會很有興趣見他的!」
「是甚麼人?」
「一個男人,來自首的!」
「自首?關於那件案件?」
「當然是韓芳案啦!」
「嗄!韓芳案?你果然知我心意,請立即帶他過來!」我興奮得跳了起來,對著電話筒叫嚷,房裡的人都被我的激烈反應嚇了一跳。
我放下了電話,對其他人道:「這次真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有人來自首。」
一時間,辦公室中歡聲震天。
未幾,兩同僚帶著一個中年男人進來。
男人身材健碩、皮膚黝黑,加上腳上那雙染滿污泥的水靴,說明他是一個幹粗活的人。
「探員先生,不關我的事,我是無辜的!」他聲如洪鐘,還未坐下,已向我們說道。
我揚手示意他先坐下。
「請坐!」我道:「你是來自首的嗎?」
「對呀!」
「既然是自首,為甚麼又說自己無辜?」我有點奇怪。
「我真的與案件完全無關,只是無辜被牽涉在內!」他大聲「說」道。
我把身體竭力向後移,以避開他巨大的聲浪。
「我對案件毫不知情……」他不斷強調自己的無辜。
「請你冷靜一點、慢慢地,詳細道出事情的經過。」我說。
「我叫做胡鐵牛,是養豬的……」他的聲量總算收小了一些。
好一個「烏鐵牛」!他的父母果有先見之明,替他起得一個如此貼切的名字!
我心裡想著,嘴角卻不自覺地笑了出來。
「探員先生,你在笑甚麼?」他瞪大眼,困惑地望著我。
「喔!是這樣的,我們相信多一點笑容,可以減少與市民間的隔膜,對嗎?……請繼續吧。」我立即擺出友善的態度,以消除他對我的疑竇。
「就在命案發生前兩天的下午,我正在豬圈工作,忽然有輛房車駛到我們農場的門前,車上一位女郎下車,走進農埸。我們的農場附近都是些荒山野嶺,一向甚少外人進出,所以,我們都很奇怪,便停下了工作,看個究竟……」
「那女郎衣著光鮮、樣貌標緻,看得我們幾個鄉巴佬口水直流!她一直走到我面前,開口便要向我們
購買
豬血……」
「我們的豬,慣常都是整隻交到市場發售,不會自己屠宰,更不會單獨出售豬血,所以我一口拒絕了她。但是她不斷請求,到最後,更表示願意把整頭豬買下,只要豬血,其他的,通通都留給我們。我和同伴商議過後,認為這交易倒是划算,便接受了。」
「你認得那女郎的樣子嗎?」我急不及待,打斷他的說話。
「認得,那人就是韓芳!」
「呀……是韓芳?」我感到愕然,辦公室內的其他人,顯然也有著同樣的反應。
「是的!當時我們都不認識韓芳,直至命案發生後,我們從報章上,才認出她就是那個女人。」
「那麼,她有沒有透露購買豬血的目的?」我問道。
「我曾好奇的問過她,但她只道是學術上的需要。」他說:「雖然我還是弄不明白,但彼此只是進行一場交易,況且大家又素未 謀面,既然收了錢,我也不好再問長道短了。就如你賣一棵菜給別人,也不會追問人家拿來是甚麼用途一樣,你說對嗎?」
「對!對!對!」我道。
別看胡鐵牛的外表粗粗魯魯,說話卻是簡單直接,言之有理!
「之後怎樣?」我繼續問。
「接著由我操刀宰豬,把豬血收集後,裝進她帶來的塑料汽水瓶中,每個一公升,總共是十二個。裝滿後,我替她用紙箱封好,再放進她的車尾箱。付過錢後,她就駕車離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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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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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除韓芳之外,車內有其他人嗎?」黃輝問道。
「當時只得韓芳一個人。」胡鐵牛搖頭。
我邊聽,邊在紙上記下要點。
「事情的始末就是這樣……」他面帶憂色道:「探員先生,你們會拘捕我嗎?我要坐牢嗎?」
我放下筆,甩甩手,向他笑說:「放心吧!照你所說,你只是售賣豬血給韓芳,而並非參與其中。這不構成罪行,我們不會拘捕你!」
「那就好了,我已經有幾天沒睡得好。」他終於能夠釋懷,咧嘴而笑。
「但是,為甚麼你到今天才接觸我們?」我問他道。
「你看!這是前幾天出版的雜誌。」他從口袋抽出一本八卦雜誌給我們看:「說句老實話,要不是這本雜誌,我才不會來呢!」
雜誌封面上寫著:
「警誓輯拿韓芳案真兇.
豬血來源成破案關鍵!」
我接過雜誌,隨意翻了幾頁。裡面的報導,大意謂警方已掌握有力證據,認定供應豬血的人與案有莫大關連,甚至可能是案件的真兇。
又說警方調查範圍已逐步收窄,兇嫌呼之欲出,破案指日可待云云。
咦!難道還有其他警方單位在查韓芳命案?
當我們仍為破案而抓破
頭皮
的時候,記者們卻說警方已掌握有力證據?
我開始懷疑自己的身分!
最可笑的是文章末段──呼籲兇徒早日自首,以求從輕發落!
相信就是這一句,引得胡鐵牛向警方「自首」。
「本來,我們都怕惹禍,一致同意要保守這秘密,永遠不再向別人提起。但是,這雜誌上的報導,卻令我們寢食不安。唉!這城市能弄到豬血的地方,屈指可數,警方要查,早晚要查到我們的頭上來……」胡鐵牛繼續說道。
「……與其被警察找上門,倒不如前來自首,求求情,希望能夠減輕罪名。你說對不對?哈哈哈!」
「對!」我又敷衍了一句。
這位胡鐵牛,自從得知不會惹上官非以後,態度便來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說話也風騷了起來。
「喔!對了,為甚麼只有你一人前來,其他人呢?」黃輝隨口問道。
「唉!不要提了!那些人實在不夠朋友,大難臨頭便你推我讓,把責任都推到我頭上來!」這下子,似乎剌中胡鐵牛的死穴。
「我考慮了好幾天……」他仍憤憤不平道:「沒法子!農場,是我開的;豬,又是我殺的,這責任只好由我來負!」
我拍拍他的肩膊笑道:「不是他們不夠朋友,只是你夠義氣。」
他受了我這麼一頂高帽,有點心花怒放,笑了起來。
可能眾人被案件困擾多時,都想藉著這機會抒解一下鬱悶吧,房間內的人也跟著一起大笑起來!
我說過,我從不相信八卦雜誌的報導,今次的例子再一次證明我的信念正確!
不過,這幫記者卻也誤打誤撞的,立下了一點功勞──把胡鐵牛嚇了出來,讓警方對案件掌握多點來龍去脈!
剛送走了胡鐵牛,電話又響了起來。
麗麗接了電話。
掛線後,她狀甚不解地道:「莫非東窗事發?」
「發生甚麼事?」小周問道。
「蘭姨來了。」
「誰是蘭姨?」
「呀……蘭姨的名字你也沒聽過?」麗麗不屑的望著小周:「她就是小貓的經理人!」
我的天,究竟我們是在追查命案還是娛樂新聞?
麗麗繼續說:「蘭姨這時候到來,一定是與楓玲的事情有關。說不定,她己識破楓玲與小貓父親的關係了。」
她的語音未落,已有同僚引領著蘭姨來到兇殺科的辦公室。
霎時間,房裡飄散著一股淡淡的蘭花清香。
「抱歉打擾你們,我不會浪費你們太多時間。」未等我們任何一人開口,蘭姨已搶先說道:「我有一些東西要交給你們,希望對你們的調查
工作
有幫助。」
接著,她從那名貴的
意大利
手提袋中,拿出了一個白色的信封。
黃輝上前接過信封,打開看了一下,便遞到我面前。
內裡是一疊照片。
照片雖暗,但足以辨清相中人的容貌,主角只有兩人,就是楓玲和小貓的父親。
我不禁一怔,原來蘭姨對二人的關係,早已瞭如指掌,他們的一舉一動,也逃不出蘭姨的耳目。
我抬頭望著蘭姨。
「這裡面是我聘請私家偵探拍得的照片,內裡夾附著一份詳盡的報告,紀錄了韓芳出事晚上,楓玲和小貓父親的行蹤。不知道這些資料,能否證明楓玲的清白?」她看一下手錶:「對不起,我今天還有工作,我要走了。如有需要,我的私家偵探可以向你們提供更多的資料。」
「請等一等,恕我多言!」我說:「妳來,是為了幫助一個情敵?」
「本來……我的確很痛恨她!但她這兩天的
表現
,令我明白甚麼才是真正的愛!」她停了一會,我留意到她眼中的淚光:「我一直以為可以利用小貓的前途作脅,迫使他的父親留在自己身邊。卻原來,只是枉費心機!」
「對不起!我今天說話囉囉嗦嗦的,有點像老太婆……」
「再見了,各位。」她正想離開,麗麗關心小貓,忍不住問道:「蘭姨,妳會跟小貓解約嗎?」
蘭姨想了想,搖搖頭。
「蘭姨,你真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麗麗道。
她苦澀地笑笑,轉身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說了一句:「比較起楓玲,我算得甚麼?」
雖然證明了劉楓兒的清白,但她向我們提供虛假供詞,卻也觸犯了法規。
起訴不起訴,實在是一個難題!
我欣賞劉楓兒的情義,當然不希望她被起訴,所以我把這個球傳給劉警官,讓他來作決定。
我整理好手頭的資料,連同照片,寫了一份厚厚的報告,交給劉警官的秘書,算是完成我的工作。
回到自己坐位時,黃輝走過來說:「喂,CK!忙了一整天,還忙不夠嗎?是時候回家吃飯了!」
提到吃飯,我想起了一件事情,我看一看手上的錶。
「喔!差點忘了!」我道:「我約好了駱教授在餐廳見面,你一起來嗎?」
「駱教授……是那位宗教學家?」
「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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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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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2
(十五 -- 上半部)
餐廳內滿是食客,我極目搜尋駱教授的蹤影。
對我來說,這實在是一項「苦差」,因為……
「CK,這邊!」忽然一把聲音在叫道。
循聲音望去,在臨窗的座位上,一個
中年
男人,在不停地向我們招手。這人,正是鼎鼎有名的駱教授。
我們拐了個彎,走到駱教授的身旁。
「喔!這位是……」他看著我身旁的黃輝道。
「他是黃輝,是我的搭擋。」我介紹道。
「黃先生,幸會。」駱教授拿起餐巾抹了抹,站起來向黃輝伸出右手。
待兩人握手後,我們一起坐下。
在我們面前的駱教授,五短的身材與其學術成就,毫不相稱。剛才若非他揚手高呼,我們實在難以從人群中把他找出來。
對於這一點,他有自知之明。
「矮小身材,令我更易融入群眾!」他半帶自嘲道。
除了矮小的身材,駱教授風趣而不造作的談吐,也是讓人容易親近的原因。
所以,跟他說話,很舒服,無拘無束。
「CK, 抱歉,我沒等你們了,要吃些甚麼,自便吧……」駱教授低頭自顧切著碟上的烤牛肉,一邊說道:「今天授了五個小時的課,確實有點餓,我先吃了。」
「隨便吧!難道我們還用客氣嗎?」我笑道。
自助餐桌上選擇雖多,但我和黃輝的興趣不在此,我們隨便取了一點吃的,狼吞虎嚥一頓之後,便留在座上,耐心等待駱教授為我們分析案情。
終於看見駱教授放下了刀叉。
我讓他稍稍休息一下,便正式打開話匣子。
「駱教授,相信你已看過我送來的報告了吧。」我說。
「嗯,看過了。」他答道。
「對於韓芳命案,你有甚麼看法?」
「且慢!CK,有件事情,我要先弄清楚。」
「甚麼事情?」
「你約我來的真正目的是甚麼?」
駱教授說話直截了當,把我打了個措手不及。
「還用問嗎?當然是要跟你聚聚舊,請你吃一頓晚餐。」說了這些謊話,令我感到渾身的不自在。
「那就好了,告訴你一個好消息。」他微微一笑:「要是你想好好請我吃一頓晚餐,恭喜你,你成功了!」
我張大嘴巴,一時間接不上話來。
「但,若是為韓芳命案而來的話……」他停下來,望著我道:「對不起,我幫不上忙!」
聽見他這樣說,我的心立即涼了半截。
「我曾細閱韓芳命案的調查報告。可是,她的死,似乎跟宗教沾不上關係。」他察覺到我臉色轉變,隨即補充了一句。
「駱教授,你不覺得命案現場的佈局,有點像邪教的祭禮嗎?」
「對!從表面看,她的死狀,充滿神秘色彩,的確容易使人聯想到某些宗教儀式。但是,只怪我才疏學淺,雖然我鑽研各種各樣的宗教多年,但是這次案件的佈局,與我多年來所涉獵過的宗教儀式,都沒有吻合的地方。」駱教授停了停,繼續說:「你們想聽嗎?請不要怪我長篇大論……」
「願聞其詳。」我道。
「一切宗教的奉獻,不管正邪,多離不開三件事情:生命(血)、肉體和錢財。即使聖經上,也有以牲畜獻祭上帝的儀式存在。以活人活畜作祭品,我接觸過不少,一般都是十分血腥殘酷的,也多半會直接將祭品殺死。今次案件雖然有血腥場面,也有人喪失生命,但是死者並非直接被殺害,而只是間接致死……」
「獻祭,不可能用上如此繁瑣而間接的方法。所以結論是,案件並不涉及邪教活動。綜觀死者的死因,個人認為,有可能,是一個意外;甚至,只是一個玩笑。」
「玩笑?」一直在旁默不作聲的黃輝,終於按捺不住:「人死了,只是一個玩笑?」
對於黃輝的質疑,駱教授微笑不語。
回家的路上,我反覆咀嚼駱教授的說話。
玩笑?
是向我開的玩笑嗎?
唉,真是開玩笑!
※※※※※※※※※※※※※※※※※※※※※※※※
警方高層決定不起訴劉楓兒,理由是:基於公眾利益……
雖然與劉楓兒認識不深,但說到底,我敬重她的有情有義,所以,不管是甚麼理由,高層這決定都令我感到欣慰。
往後幾天,我們都忙於其他案件。
韓芳命案的調查
工作
,依然毫無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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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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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3
(十五 -- 下半部)
好不容易,撐至週末,滿以為可享受一個平靜的週末夜……
回到家,甫開門,一股氣味衝門而出。
廳中的飯桌上,躺著一個大大的榴槤。
「舅──父──!」
熟悉的氣味,來自飯桌上的榴槤。
熟悉的聲音,來自珍妮,我的外甥女。
對於這個外甥女,我是又愛又恨。
愛者,小妮子自小冰雪聰明,很懂討人歡心;恨者,是她不顧我的大力反對,毅然投身「文化」事業──當雜誌記者,近期,更晉身成為某週刊的總編輯。
我瞄瞄桌上的榴槤,向她道:「是妳買來的嗎?」
「舅父,我知道您愛吃榴槤,特地買來孝敬您的。」珍妮咧著嘴,向我展露出可掬的笑容。
「慢著!如果妳想從我口中套取些甚麼資料的話,大可不必。」我故作冷淡:「我不會再上當了。」
「舅父,您怎麼把我看得這樣扁?」珍妮一邊說,一邊蹦蹦跳跳,繞到我背後,替我按摩肩膊。
「還好說?」我道:「上次我一時高興,多說了兩句,給妳大做文章,害我差點被上司處分。」
我把桌上的榴槤重新包裹好,遞回給珍妮:「這一回,我不會再中圈套。」
「不要這樣嘛!您知我一向是真心尊敬您的!」珍妮一臉委屈的嚷著:「況且,我今次除了帶來又香又甜的榴槤之外,還帶了另一樣好東西給您,保證您老人家一定有興趣的。」
「老人家?我必須鄭重指出,這只是一種錯覺!可能妳認為我的外表有一點點蒼老,但其實我的年齡和心境,都還是相當的年輕!」
「舅父,您不要太認真啦!我從來沒覺得您的外表蒼老,人家只是尊稱您的輩份而已。」她向我陪著笑臉道:「告訴您吧,上一趟,您和我走在一起,便有同事誤會您是我的哥哥;還有位女孩,不停查問您的事情……嗯!看來,是對您一見鍾情了。」
被她誇了幾句,我有點飄飄然的感覺。
「當真?」我問。
這時老妻剛從房間出來,聽見我們的
對話
,搖頭笑道:「你這個人,年紀差不多是別人的兩倍,還不認老?」
「嘻……」珍妮閃出一下俏皮的笑容,真拿她沒法。
「好了,閒話少說。剛才妳說有另一樣東西帶來,究竟是甚麼?」我以平和的語氣問道。
「您來看這個。」她在手提袋中拿出一張從傳真機印出來的文件。
我接過文件一看,上面寫著:「驚人內幕,韓芳未死」,還附著一幅模糊的照片。
「原來如此,看來警方是白忙了一場,哈哈哈……」我禁不住大笑起來,笑得差點氣也絕了。
笑了很久,我終於可以停下來說了一句:「無聊!世上就有一些無聊的人,喜歡造謠生事。」
「舅父,您不相信?」珍妮的態度卻是一本正經。
「我當然希望這是真的,要是韓芳沒有死,我便不需要再為破案而頭疼了。珍妮,妳不是三歲小孩了,難道妳會相信?」
「但是,有圖為證,照片上面還有日期時間。」
「這些圖片,只要稍懂電腦常識的人,隨時能以每分鐘三十張的速度,仿造出來。再者,照片中人帶了帽子,還架著墨鏡,根本難以證明是韓芳本人。珍妮,說到這些技倆,難道妳們雜誌社還會陌生?」
「舅父!人家跟您說正經的,您卻來欺負人……您是在含沙射影,難道我聽不明嗎?」她嘟著嘴道。
「不,我只是隨口說說,沒有其他意思。好吧,我收回剛才的言論,妳繼續說吧。」看見她楚楚可憐的樣子,我也不忍再戲弄她了。
「這消息來源比較可靠,不像是偽造出來騙人的。」珍妮說:「那人是我在論壇認識已久的朋友,我日前無意中看見他在帖子中提及這事情,才要求他把詳細資料傳真給我的。」
「還記得貓王Elvis Presley嗎?時至今天,依然有人煞有介事的去證明他在生。他們造出來的所謂證據,不也一樣是繪影繪聲、圖文並茂嗎?妳那位朋友,要不是惡作劇;便一定是韓芳的忠實『影迷』,不願接受現實而編造出這場鬧劇!」
「您的分析,我部分同意,但我始終覺得這人的說法有點奇怪。」她道:「我們正準備跟他聯絡,深入了解一下。」
「對!你們應該繼續跟進,好好研究一下這人的心態。」
韓芳未死?
這絕對是一個好消息,我也衷心希望這真的是事實。
唉,老天爺實在喜歡跟我開玩笑。
而且,玩笑更是一次大於一次。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3
(十六 -- 上半部)
韓芳的屍首,曾經過法醫官的核實,絕不可能有假。
我沒來由不相信法醫官的報告,而信一則網上的留言吧?
所以,對於這無稽之談,我只能夠一笑置之。
但是珍妮的表現,卻是截然不同。
看她煞有介事的樣子,我已知道,她定會以此大做文章!
畢竟,無風起浪,是他們這行業的專長。
雞毛蒜皮的事情,落入他們手中,都能夠變成頭條新聞,何況現在有大好題材,放在她們面前?
不過,我得表白一下,我上面的一番話,並非要對辦雜誌的人,作出甚麼貶詞。
反之,我是十分佩服他們的鬼斧神工,可以「化腐朽為神奇」!
※※※※※※※※※※※※※※※※※※※※※※※※
今天,一場韓芳的追悼會將會舉行。
主辦人是何金福,可以想見,出席的人,除了傳播界的人士外,必然包括不少富紳名流。
當然,也少不了記者和湊熱鬧的市民。
面對如此重大的場合,警方高層怎敢怠慢?
大清早,不同單位的警務人員,已陸續進駐會場,監控著會場內外每一角落,嚴陣以待,避防出現岔子。
兇殺科的人員亦有到場。
雖然我們無需參與維持現場秩序,但我們的工作,卻不比前線警員輕鬆。
根據犯罪心理學的研究顯示,有很多殺人犯,都會在有意無意間,於兇案現場、或與被害人有關的場合中出現,例如喪禮、追悼會或墓地等。
我們出動的目的,就是為了抓緊這最後
機會
,希望能發掘出一些蛛絲馬跡;雖然,我們都明白,這機會是比較渺茫。
我們到達後,在四周巡視一番,各自挑選有利位置,以方便觀察現場的人群。
距離追悼會尚有數小時,雖然今天並非假日,但是會場外,依然聚集大批群眾,看來本市的閒人,還相當之多!
這時候,我置身會場外的對街,混在人群當中,暗中觀察街道兩旁的圍觀者。
在我身旁,是一隊電視台的採訪隊。
天氣很熱,我站立了一會,已經汗流浹背。
時間漸近,參加追悼會的人陸續到場。
每當有知名人士出現,現場的鎂光燈便閃個不停,還有幾次,圍觀者因為看見自己的偶像而發出陣陣的歡呼聲。
又不是甚麼值得歡愉的事情,將追悼會看作嘉年華,是對死者大不敬吧?
對於這些人的心態,我是有所不屑!
我忍受不了這種環境,趁著追悼會還沒有開始,便到會場內走一圈,既可以調節心情,也順道調節一下體溫。
相對於場外,場內的氣氛較為莊嚴,但是擠擁的程度,卻是不相伯仲,偌大的禮堂早已座無虛席。
會場的佈置甚是簡潔,除了前方中央掛著一幅韓芳的巨型肖像外,便沒有其他了。
照片,就只有照片,沒有鮮花圍繞,因為韓芳不喜歡花!
我望著照片上的韓芳,想到那和風般的笑容,已經不可能再出現在這世上,心裡不禁黯然。
「李先生……」忽然,一把甜美的聲音在呼喚我。
我循聲望去,原來是劉楓兒,她的身旁,是小貓父子。
三人公然一起出現,似乎已不再有甚麼顧忌了。
「劉小姐,妳們也來了?」我跟她打了聲招呼。
「我們來向韓芳致意。」她說:「除了悼念,也要道謝。」
「道謝?」我說。
「是啊!韓小姐可說是我們的恩人。」小貓的父親接口道:「由於她的不幸,間接令我們的困擾獲得解決,為此,我很過意不去。」
說起來,的確令人遺憾!
「李先生,我們也要多謝你。」劉楓兒說。
「多謝我?」
「要不是你替我說好話,我現在可能仍有官司纏身。」
「舉手之勞而已,我是被妳的情義所感動,妳應該多謝自己。」我回以笑容。
她望向小貓的父親,臉色忽發微紅。
「再者,告與不告,是警方高層的事,絕非我的決定!」
她想了一下,忽然向我彎腰說道:「無論如何,你提交的報告書,都幫了我一把,我是應該多謝你的。」
小貓兩父子看見,竟也學著劉楓兒的舉措,一起向我彎腰躬身。
「不用客氣,今天的主角不是我,不用向我鞠躬。」我笑道。
三人聽見,也覺得這形態突兀,便立即停止了。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3
(十六 -- 下半部)
「……喔,對了!妳們的感情曝光後,蘭姨有沒有刁難妳們?」我好奇問道。
「沒有,她不但沒有追究我們,還跟我成為了朋友。」劉楓兒說:「其實,蘭姨是一個好人。」
「那就好啦!衷心希望妳們會永遠幸福。」
「謝謝你。」三人異口同聲向我道謝。
幸福愉快之情,洋溢她們臉上,也深深感染著我,稍稍中和了我心中的沉重。
會場內的風琴師奏起聖樂,眼看追悼會即將要開始,我對三人說:「我還有工作在身,失陪了。」
跟三人道別以後,我再次回到那悶熱的街道上。
那似火的驕陽,依然猛烈得令人目眩。
我架起已陪伴我多個寒暑的 Ray-Ban 太陽鏡,繼續執行我的任務,利用目光不斷在人群中巡逴,搜尋可疑
目標
。
這種任務,極像守株待兔。
雖說兇手有可能出現,但是,即使這個人就站在你的身旁,你也不可能知道。因為,沒人會在自己臉上刻上「我是兇手」幾個字吧?
我望向對街,那電視台的採訪隊仍在,而我剛才曾站立的位置,現在已換上了幾個女孩。
都是穿著吊帶小背心、超短熱褲的性感女孩。
「同性相拒,異性相吸」這句說話,套用在我身上,是絕對不會錯!
我的目光,一下子就被這幾個充滿了青春氣息的女孩吸引過去。
但是,即使如此,大家也無需懷疑我的
專業能力
,因為,我在留意這些女孩的同時,依然是眼觀四方的。
就在這些女孩的背後,我發現了另一個女人。
那女人戴著一頂草帽,和一雙太陽眼鏡。乍看之下,沒有甚麼特別,可是,很快地,我已發現到怪異之處。
她除了穿著長袖襯衣外,手上還戴了一雙織花手套。
在酷熱的陽光底下,還要戴著厚厚的手套,不是有點怪怪嗎?
她的裝扮,與前面的女孩形成強烈的對比。
那人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不動聲色,繞了一個大圈,橫過馬路,走向那人的位置,準備再仔細觀察一下。
可是,人實在是太多,好不容易,當我走到那幾個女孩之處時,那女人已不知所蹤。
我立即按動對講機:「有同僚在採訪隊附近嗎?」
「我就在你的左後方。」很快,對講機傳出麗麗的聲音:「我早見到你了,你看不見我嗎?」
我一回頭,便看見她在跟我揮手,距離我只有五六米遠。
「妳看見剛才那個女人嗎?」我通過對講機問道。
「甚麼女人,你現在身旁不是有幾個嗎?還不夠看?」她居然在跟我說笑。
「認真點!不是這幾個!」我道:「三分鐘前,就在我這位置。穿著長袖襯衣,戴著手套的女人。」
「沒有見到。」
「算了!」我道。
我在人叢中穿插了一會,試圖找出這個女人,但沒有所獲。
我再次按動對講機:「所有單位請留意可疑目標,目標人物:女性,頭戴草帽,太陽鏡,身穿粉藍色長袖襯衣,手上戴著手套……OVER。」
「大約半小時前,我見過這個人,曾經跟蹤過一會,但她不斷改變位置,很快便被甩掉了。OVER……」是黃輝的答話。
「各單位繼續留意,如有發現,立即通知我,OVER!」我說。
可是,直至追悼會完結,現場的人群全散去,這個古怪的女人,都一直沒有再出現。
就像風一樣,在我們的眼皮底下,神秘的出現、神秘的消失。
作者:
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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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4
(十七)
回到家裡,神秘女郎的影子仍纏繞腦際,揮之不去。
印象中,那女人的帽子,我是見過的,可是,我已記不起是在哪裡見過。
我的記性一向不差,在過去,這情況絕不會發生在我身上!
唉,莫非年紀大了,記憶力也開始走下坡?
我不敢再想下去……
飯後,我在書房,整理那一櫃子的黑膠唱片。
每個人都有自己一套減壓的方式,這堆珍藏多年的黑膠唱片,正是我日常減壓的良方。
遇上困擾的時候,我會躲到書房裡聽一會兒音樂,讓思緒鬆弛下來。
我順手抽出一張卡拉揚的錄音片,放到唱盤上。
唱片不停往復轉動,轉出了韋瓦第的「四季協奏曲」。
我坐在按摩椅上,閉上雙目,靜心聆聽著一串串美妙的音符。心神隨著音樂騁馳,很快地,進入了忘我境界。
偶爾張眼,視線剛好落到書架上的一幀
照片
──是我今年生日會上拍的照片,照片中除了我和家人外,旁邊還有一個人,就是那個不時帶給我意外驚喜的外甥女,珍妮。
噢,對了……
忽然,我腦海中的靈光一閃。
「老婆!」我從按摩椅上彈跳起來,半跑帶跳的奔出房間。
「老婆,老婆……」我連聲叫道。
太太正在廚房埋頭苦幹,聽見我的叫喚,走了出來。
「看不見我正忙著工作嗎?」她身上的圍裙仍未脫下,對我有點不滿地道:「也不進來幫幫忙,還要大吵大嚷的,幹嘛?」
「珍妮送來的雜誌放在哪裡?」
「不是放在茶几上嗎?」
「我是指上一期的雜誌。」
「上一期的雜誌?早已丟掉了。」
「嗄!丟了?」我有點著急。
「怎麼大驚小怪的,每次珍妮送來的雜誌,你不是都要我立即丟掉的嗎?」
被她一問,我為之語塞。
「我想重溫一些資料,可否替我向珍妮再要一本?」我實在不好意思直接向珍妮提出這要求。
我太太早已看透我的心事,卻仍要挖苦我一番:「捫心自問吧,人家送書過來,你有哪一次不是冷言冷語、左挑右剔的?你一向對她的雜誌嗤之以鼻,怎麼現在又要問人找來看?」
「我想參看上一期的內容,裡面有些東西,是關乎韓芳案的。」對於她的連消帶打,我只好忍氣吞聲、強顏歡笑:「老婆大人,妳替我打個電話給珍妮好嗎?」
誰知她雙手交疊胸前,愛理不理地說:「要問自己去問,我才沒有空呢。」
說罷,更轉身返回廚房。
望著她的背影,我實在是哭笑不得。
想不到夫妻一場,她……她竟然……
我感到自己的頭頂正在冒煙。
就在她踏進廚房的一刻,她的腳步稍稍停住,回頭拋下一句:「看看洗手間的雜誌架吧,找得到是你的造化!」
噓!差點兒冤枉了我的好太太。
我衝進洗手間,果然在雜誌架上,尋回上一期的雜誌來。
我把雜誌捧回書房,立即翻開那篇有關韓芳未死的報導,重新審視那幅模糊不清的圖片。
不錯,同樣是那頂帽子、同樣是那身服飾。
現在,我幾乎可以肯定,今天遇到的神秘女郎,就是照片中的人!
順帶一提的,我不得不讚一下那撰文者的苦心。
他把一幀相同拍攝角度的韓芳照片,跟那圖片併在一起,以作比對,還將兩人相像的地方圈出來,省卻了我不少功夫。
我的人生有了新的體驗,原來,無聊的工作也不一定是無聊的。我得對記者調節一下我的感觀。
說回那照片,由於衣飾裝扮的不同,驟眼一看,很少人會把相中人與韓芳連上關係。但是,只要細加觀察,不難發覺,兩人的樣貌,確有七分相像。
種種巧合,相扣起來,便不是巧合。兩人之間有所關連,似乎已不成疑問。
問題是,這人是誰?
她長相跟韓芳相似,會是韓芳的姊姊嗎?
我們有了新的調查方向。
※※※※※※※※※※※※※※※※※※※※※※※※
小周甫進辦公室,便直走到我的桌前。
「CK,果然不出我們所料!」只見他滿面春風,似乎是大有收穫。
「如何了?」我問。
「已經證實,韓芳的胞姊──韓芬,現時的確身處香港。我們根據大馬方面提供的資料,再翻查入境處的檔案,找到了她的入境紀錄。原來在過去十年間,韓芬曾經多次進出本港,最後一次入境,約莫是在半年前,之後就沒有離開過香港。」
「為甚麼上次沒有查到這些線索?」
「上次調查,我們的著眼點只在韓芳的個人,對於她的家人,反倒沒有太深入的瞭解,實在是有點失策。」
「亦難怪,韓芳自小在港
生活
,與馬來西亞的家人,理應是沒有任何瓜葛。」
「就是嘛,就是忽略了這一點。」小周悻悻然地說。
「知道韓芬現時的住址嗎?」我問道。
「仍未查到。」他答道:「我們已經把她的資料,發送至酒店、賓館等,讓他們核對住客名單,希望可找到她。」
「你估計韓芬來港是甚麼目的?兩姊妹之間,有聯繫嗎?」
小周雙手一攤道:「天曉得。」
「若依照三姐的說法,韓家在這裡並無親屬。那麼,韓芬多次來港,會不會是跟韓芳有聯絡?」
「但三姐從沒提及過韓芬的事……」小周續道:「還有一點更有趣的,我們發現韓芬跟韓芳是在同一天出生的,換言之,她倆是孿生姊妹。」
「啊!孿生的?」我有點愕然。
這一點,三姐亦從沒有提及,看來,她可能仍有些甚麼內情隱瞞著我們。
情況引起我的疑心,我必須再找三姐談一下。
另一方面,我們亦希望盡快找到韓芬。
不論她是否與其妹之死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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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再次與三姐晤面,問到韓芬的事情。
她說:「廿年,阿芳兩母女離開韓家已經廿年。這些年來,韓家對她倆的生活一直是不聞不問、漠不關心。」
「即使不要他們的接濟,也總該關心一下吧,阿芳終究是韓家的女兒啊!」三姐愈說愈激動:「所以,你們說,我們應該把姓韓的,當作家人看待嗎?」
我相信三姐的說話。
說不出原因,總之,就是信。
或許是出於警務人員的
專業
「本能」吧。
每個人都有判斷事非黑白的本能,只可惜,這種本能卻非百分百可靠,不然,我們辦案,便輕鬆多了。
找尋韓芬的工作不太順利,似乎她並非下榻於酒店。
勉為其難的撥一通電話給珍妮。
在其安排下,我聯絡上那位攝得韓芬照片的網友,並約好在一家餐廳裡會面。
當那人出現在我們面前的時候,卻令我們大感意外。
來的竟是一位「陽光女郎」──臉上掛著陽光的笑容、身上是陽光的膚色。
在此之前,我和珍妮都一直誤以為她是個男生。
而我更猜想來人會是一個架著千度近視鏡、臉色蒼白、身材瘦弱的小男孩。
「原來妳是個女的……」珍妮忍不住叫道。
「我從沒說過我是男的。」女郎笑道。
「妳就是『黃飛鴻』?」我問。
「哈哈……不錯,『黃飛鴻』是我在論壇上的稱號。我真實的名字叫黃婓婓,所以想出了這個男性化的稱號。」她哈哈大笑說。
剛說過我有判斷事物的本能,想不到立刻就出了糗。
會面在笑聲中開始。
我們很快談到了正題。
「照片是在離島拍的。」黃婓婓對我們說:「我是學校風帆隊的隊員,經常要到離島進行集訓。在那島上,我與相中人曾有幾面之緣。」
風帆隊員?
我暈……
在我的觀念裡,一個經常留連網絡世界的人,與一個運動健將是絕對不能畫上等號的。
這遠超出我想像能力以外!
「妳是如何留意到這個人的存在?又為甚麼會認為她是韓芳?」我問。
她答道:「那個人的裝扮很古怪,每次出現,都把自己包得密密的,帽子、太陽眼鏡、手套,一件不缺。本來,除了裝扮怪點外,也沒甚麼值得我注意的地方,因為這年頭,怪人特別多,見多了,也就見怪不怪。可是,有一次,我和友人到餐廳吃東西,看見她坐在一個幽暗的角落,依然架著墨鏡和穿戴著手套,也在吃東西。」
「我們坐下,點了食物以後,便只顧聊天,沒再理會那人,直至……」
「喝湯的時候,我發覺湯水的味道太淡,我想加些食鹽進湯裡,便伸手過隔鄰的餐桌上拿取食鹽。當我拿起鹽瓶的時候,因為角度的關係,無意中向那女人瞄了一眼。」
「當時那女人正吃著湯麵,忽然一不小心,被汁液飛濺到臉上。她逼不得已,脫下墨鏡,很快的抹去
鏡片
上的油污。」
「於是妳看到了她的樣子?」珍妮插嘴道。
「是的,就在那短短幾秒鐘,我看見了她的面孔。雖然室內燈光比較暗,但亦足以讓我辨清她的樣貌。那一刻,一股寒意從我頭頂,直透到我的腳底,我不禁打了個哆嗦。」黃婓婓深深吸了口氣,似乎仍有餘悸。
「為甚麼?是因為她的樣子像韓芳?」珍妮再問道。
「是的,我看見韓芳。」她點點頭,但隨即又搖頭,以疑惑的眼光望著我:「可……可是,韓芳不是已經死了嗎?我敢肯定我沒有看錯!這不是愚人節的玩笑,我見到死去了的人!」
她沉默了半晌,忽然問道:「兩位能否告訴我,韓芳是否還在世?」
冷不防她會有此一問,我和珍妮互望一下,卻都沒有回答。
「這內裡一定隱藏了重大的秘密,我想知道真相,告訴我吧。我發誓,我不會說出去的。」黃婓婓苦苦追問。
「妳想像力太豐富了!這案件,我們仍在調查中,所以暫時無可奉告。不過,我可以告訴妳,妳並非見鬼。」我回答說:「黃小姐,請妳說下去吧。」
她只好失望的點點頭,繼續說:「待我驚魂甫定後,用手輕碰身旁的友人,示意她看看那女人。但當我友人轉頭望過去時,她已戴回墨鏡,再看不到她的真面目了。」
「我拿出手機,暗暗拍下她的外貌。不久,那人似是發覺了我們在留意著她,便放下那碗仍未吃完的湯麵,匆匆的結帳離開;那次亦是我最後一次碰見她了。」
「回到家裡,我拿著照片,愈看愈覺奇怪……」她望向珍妮:「我忽然想到妳們的雜誌,於是把照片發送給妳們,希望藉著記者的力量,解開我心中的疑團。」
「恕我唐突,遇到事情,妳應找警方的幫忙。為甚麼妳不聯絡我們,反倒向一間雜誌社求助?」我像是怪責式的口吻,弄得黃婓婓甚為尷尬。
說穿了,我並非有甚麼不滿意,只是感到有點不自在,因為這令我覺得,她好像看不起警方的辦事能力。
難道警方的力量,不及一班記者?
黃婓婓像是懂得讀心術一樣,竟然知道我心裡所想。
「不要誤會,我並不是瞧不起警方。」她說:「只是,這事情有點玄。如果我貿然走進警局,告訴你們,我看見一個已死的人,你們會相信嗎?」
的確,若非知道韓芳有一個孿生姊妹,有人向我說出這樣的話,我一定會把他當作瘋子看待。
我啞口無言。
珍妮卻第一時間答道:「我們相信。」
「妳的資料很有用!多謝妳提供寶貴的資料。」我說:「但是為免我們的調查工作節外生枝,我有一小小的要求,請妳暫時不要向外再提及這事。」
可能黃婓婓沒想到我們會有如此答覆,她呆了一呆。
「可以的……喔……不管你們是否真的相信,我也感謝你們有耐性聽完我的故事。」她說:「噓!說完了,人也輕鬆多了。」
「說到底,我也要多謝妳抽空跟我們會見。」珍妮說:「我知道妳最近忙於應付考試,對嗎?」
「是啊,一會兒我還要到圖書館溫習功課。」黃婓婓看看手錶:「如果沒有其它事情,我先走了。」
「請隨便吧。」我作了一個手勢:「再一次謝謝妳,再見。」
會面在道謝聲中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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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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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4
(十九)
多虧一碗湯麵,讓韓芬的身分曝光,不然,我們也不會想到,她一直藏身於蕞爾小島之上。
難怪尋遍大小酒店,都未能發現她的蹤影。
獲得這「寶貴」的線索後,我們立即部署下一步的行動。
大清早,撐著惺忪睡眼,擠上開往離島的渡輪。
船上,被數十小學生圍繞。
吵鬧,卻不討厭。
混在他們當中,有點「回到少年時」之感,兒時回憶,一一湧現。
出發前,我已跟當區的指揮官聯絡,以作配合,所以,船靠碼頭,已有警員在等候。
我們用了第一個半天的時間,跟島上的人士會晤。
前後會見了十多人,有警員、也有其他居民。
「這個人我見過!」食店老闆拿著韓芬的照片說:「就在幾天前,到過我的店子。」
「她間中會出現在岸邊的岩石上,對著大海發呆。」沙灘上的救生員說。
「在市集見過她。」
清潔
工人也說。
「黃昏在海灘上可以見到她,每次出現,都是一個人……」
「獨來獨往,從不與人交談……」
「見過幾次,每次都是那古怪的裝束……」
原來,見過韓芬的,不只黃婓婓一人。
不少島民都知道有這麼一個人的存在,只是,沒有人知道她的身分,也沒有人知道她實際的住處。
綜合各方的資料,我們推斷,韓芬仍然在此島上。
我們對她的出沒習慣,亦有了一個初步的掌握。
但是要把她找出來,就只能利用守株待兔的方法。
我們定下工作崗位,分頭行事:黃輝、小周和麗麗分別監視食店、市集、碼頭等地方。
而我嘛……以我的能力,當然是負責難度高一點的工作了。
我抄著小徑,緊貼著海岸而行。
時間不早,我加快了步伐,幸好島不算太大,日落前,我已完成環島一周。
入黑後,一天的忙碌雖然結束,但第二天還得早起工作,所以這晚上,我們都不準備返回市區了。
難得聚首一堂,眾人到商店買齊燒烤食品、啤酒汽水,到島上一位警員朋友的家中作客,吃喝一番。
接下來的兩天,韓芬沒有出現,不過我們沒有氣餒。
在這裡工作,感覺倒是輕鬆寫意,絲毫不像在查案,甚至有點遊山玩水的味兒。
踏入第四天,我們的行動
持續
。
如前一樣,我沿著小徑,徒步至島後的小灘。
沙灘上,仍有零星的遊人。
這時候,火烈的驕陽開始收歛。
我爬到岩石上,極目遠眺,看著金黃色的海水,逐漸與夕陽融為一體。
看來今天又將是無功而回。
當我轉身準備折返之際,忽然發現沙灘上,有人架著畫架,進行寫生。
曾幾何時,在母親的薰陶下,我也很喜歡作畫。
一時間,體內的藝術細胞受到激發,很想看看那人究竟在畫些甚麼東西。
可是天色早已暗下來,我連那人是男是女、長得甚麼模樣,都看不清,更遑論畫布上的內容。
在好奇心的驅使下,我向著那人走過去。
當我愈走愈近的時候,才驟然發覺作畫的人,竟然就是我們要找尋的
目標
。
真的是「皇天不負苦心人」!
我暗暗通知其他同僚,然後放慢腳步,裝成散步的樣子,慢慢接近韓芬。
「古人說『夕陽無限好』,果然不錯。」我站在韓芬身旁,不經意的說著:「這夕陽的景致,實在振撼人心。」
「嗯!」韓芬嘴唇微掀了一下,便又繼續拿著畫筆,在畫布上擦著。
「咦!閣下的畫功不錯,把這日落的美景,描繪得淋漓盡致。」我刻意對她吹捧一番,以圖打開話匣子。
「明人不說暗話,你衝著我而來,有甚麼目的?」韓芬沒有看我一眼,只是冷冷的說。
「何以見得我是衝著妳而來?」我道。
她指指小坡上。
我順著她指的方向望去,看見一間小屋。
「你這幾天的一舉一動,我早已瞭如指掌!」她說。
我恍然大悟,知道即使再作否認,也是徒勞。
「那妳認為我有甚麼目的?」我迴避了正面作答,反問她道。
「我暫時不知道,但可肯定,你並非為錢而來。為錢的人,不會登山涉水,來打一個家道中落的人的主意,這不合乎
經濟
效益。」
她的詞鋒尖銳,絕非容易應付的人,要不是我經驗豐富,相信很快便會敗下陣來。
「聰明!」我拍拍手,笑道:「的確,我並非為財而來;我可是為色而來。」
我故意把話說得誇張。
她停下手中的畫筆,望著我。
「妳怕嗎?」
她先靜了幾秒,繼而大笑道:「哈哈……這個,我倒是從沒擔心過。人貴自知,以我這副德性,絕對不可能挑起別人的慾念。」
「可能妳錯了。」我說:「雖然妳的容貌被那墨鏡遮掩了大半,但僅憑餘下的小部分,也可窺見妳絕對是天生的美人胚子。」
聽了我的說話,韓芬的笑容更加燦爛。我們間的隔膜,似乎已被我的恭維話成功的拉近了。
過了一會,她道:「多謝你的謊言。」
「不用客氣!」
她開始收拾畫具。
「對了,妳分析能力如此之高,能猜出我的身分嗎?」我問道。
「嗯……對我有興趣,而又能夠找到我的,若非記者的話,只有私家偵探。我猜得對嗎?」
眼前的人,果然厲害。
「究竟是誰叫你來的?」她繼續問道。
「實不相瞞,我是兇殺科的探員。」我亮出了證件。
「哦?警探?」
我點頭。
「找我有甚麼事嗎?」
「我想談談關於妳妹妹的事情。」
「妹妹?警探先生,你定是找錯人了。弟弟,我倒有兩個;妹妹,我沒有。」
「妳不是韓芬小姐嗎?」
「不錯,我是韓芬。」
「那便沒錯了,我來,是為了韓芳的事。」
「啊……阿芳?」
她邊說,邊把畫架收合起來。
「自從媽媽帶著她離家以後,我們一直沒有聯絡。」她繼續道。
「是嗎?」
「這裡太黑了。」她拿起畫箱:「警探先生,不介意的話,可以上我家,繼續詳談。」
「好吧,讓我來幫妳。」
我把畫箱接過來,背到肩上。
「謝謝!」她禮貌的笑笑。
這時候,黃輝、麗麗幾個人也趕到了。
「幾位,請這邊走。」介紹過後,韓芬領著我們向小坡上的屋子走去。
「山路崎嶇,各位小心一點。」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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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眾人隨韓芬走上一段山徑,不多久,來到一間小屋前。
屋外放著一張藤椅。
地上有一些畫具,橫七豎八的躺著。
看見屋子的殘破外表,你不會聯想到,這是一位女性的香閨。
由於地勢關係,在沙灘上,不易察覺這屋子的存在;反之,坐在屋前,整個沙灘的範圍,卻盡收眼底。
「請進來吧。」在我觀察
環境
的時候,韓芬已掏出鑰匙打開大門:「幾位是我入住這屋子以來的第一批客人。」
屋內陳設極為簡單,傢俱不多,一般現代家庭的必需品──電視、冰箱、空調、電話等,一律欠奉。
看來,韓芬是一個祟尚綠色
生活
的簡約主義者。
屋中需要電力推動的物件,除了照明的燈光外,只有一具收音機、一具電煮食爐,還有……較令我感到意外的,是一具沖泡式咖啡壺。
不過,簡單歸簡單,予人的感覺,卻甚有藝術氣息。
起碼,我個人有這種感覺!
讓人感受至深的,是韓芬以牆身作畫,利用油彩,把四周的風景,繪在壁上。
面對這一幅幅巨型的油畫,身處室內,猶如置身荒野之中,感覺疑幻似真。
桌上,一個缺了一角的陶罐,插著一束小小的野花。
粗獷原始的陶罐,跟柔弱嬌艷的野花,不經意的堆放一起,卻又成了絕妙的配搭。
品味,就在其中。
韓芬的觀察力的確很強,我才對桌上的陶罐多看兩眼,便已被她發現了。
「是從垃圾堆中檢回來的。」她笑著說。
我回以一笑,表示欣賞。
她脫去了頭上的草帽,掛到門後。
「設備簡陋,招呼不周,大家只好委屈一下,在地上坐坐了。」她指指地上的草蓆。
各人互相望了一下,也就不再拘謹,脫掉鞋子,席地而坐。
「韓小姐……」待眾人坐定,小周急不及待的拿出記事本。正想發問,卻被韓芬打斷話頭。
「請等一下,先來一杯咖啡,如何?」她說:「邊喝咖啡,邊談,氣氛會輕鬆一些。」
「謝了,不用客氣!」我婉拒道。
俗語有云:防人之心不可無。在陌生的環境下,還是小心一點為上。
「放心,我不會放毒藥的。」
這女人果然厲害,似乎一切事物,皆逃不過她的法眼。
「喜歡甚麼口味? 」她繼續道:「摩卡、爪哇還是哥倫比亞?」
「我較愛藍山咖啡的細膩。」
「藍山咖啡,幾位沒異議吧?」韓芬環顧一下其他人。
「我只想要一杯清水,可以嗎?」除了麗麗謝絕咖啡之外,其他人都沒反對。
「好的,請稍等一下。」
本來,我只是隨口說說而已,誰知韓芬竟真的從貯物櫃中,取出一瓶已研磨的藍山咖啡來。
「看來妳櫃子裡的咖啡種類,比得上星巴克!」我打趣道。
眾人,包括韓芬,都大笑起來。
「咖啡帶給我創作的靈感,每次作畫前,我也會先喝一杯。但是,繪畫不同的主題時,我會選擇不同的口味,以配合寫畫的心情。」
「妳對咖啡真有研究。」黃輝道。
「只是個人的喜好,說不上研究……」說到這裡,她忽然輕呼一聲:「噢!我真糊塗。」
在各人仍未弄清究竟之際,她已解釋道:「我忘了家中只得一隻杯子。」
「只怪我們沒有口福!」黃輝道:「大家坐著談談算了。」
韓芬沒有答話,只顧打開畫箱,伸手進內。
「有了!」她在畫箱中翻了一會,最終翻出一包塑膠杯來:「幸好我早前買了這個。」
「這些膠杯,本是預備有需要時,充當顏料杯的。」她拿著膠杯笑笑道:「現在正好派上用場了。」
然後,她轉身忙著烹調咖啡。
我們亦利用這時間,對屋子作了更仔細的觀察。
空氣中漸漸瀰漫咖啡的香氣。
不多久,一杯杯熱騰騰的咖啡,己送到各人手上。
韓芬捧著咖啡,跟我們一起圍坐地上。
「韓小姐,妳一個人住嗎?」麗麗首先打開話題。
「不錯。」韓芬回答。
「妳一個人住在這裡,晚上不害怕?」
「習慣了,也沒有甚麼。」她低頭呷了一口咖啡,補充道:「偶爾,也會有恐懼的時候,遇到這情況,我會把收音機的聲浪,旋至最響。幸好這附近沒有別的民居,即使再吵,也不會招來投訴。」
「妳在這裡住了多久?」我道。
「斷斷續續的,已有多年了。這屋是我從一位朋友手中買下的,我每次來香港,都是住在這兒。」
這個時候,室外己是黑漆一片,屋內雖有燈光,也難以驅走那暗暗的感覺。
韓芬終於把臉上的太陽眼鏡挪開,露出本來面目。
雖然心裡早有準備,但在我看見她真面目的那一刻,心底依然產生了極大的震撼,感覺像被電擊一樣。
太相似了!
我甚至不能分辯眼前的人,究竟是韓芬還是韓芳。
愈看,愈會懷疑她的身分。
氣氛有點詭異,心裡總覺得毛毛的。
要不是法醫官的指紋驗證,已核實了死者的身份,我也會跟黃婓婓一樣,一口咬定,面前喝著咖啡的人,就是韓芳。
我注意到其他人的表情,相信他們也有著跟我一樣的想法。
眾人異樣的目光,把韓芬弄得混身不自在。
她把咖啡一飲而盡,然後向我們說:「請問幾位遠道而來,為的是甚麼?」
「正如我先前所說,我們希望搜集關於妳妹妹的事情。」我說。
「韓小姐,請不要誤會,我們並非對妳有所懷疑。」黃輝也道:「我們是在無意中,得悉妳跟韓芳的關係,才千方百計聯絡上妳,為的是希望從妳口中,知多一點。」
的而且確,直至目前,我們沒有懷疑韓芬,對於她的說話,我們也會接受。
因為,沒有任何資料顯示,她有可疑之處。
「韓芳不是我的妹妹。嗯……好吧,也可以這樣說,韓芳是我的妹妹。但在法理上,她跟我已沒有關係──從母親帶著她離家的那一天起,我們已經斷絕了一切關係。自後,我們也再沒任何聯絡。」她說。
「妳多次到香港,都沒有跟她們聯繫嗎?」麗麗問道。
「沒有,一次也沒有!」
「那麼,妳對韓芳的事情,是一無所知?」小周道。
「抱歉,要你們空手而回。」她搖搖頭。
「韓芳追悼會那天,我曾在會場外見過妳。既然妳們沒有來往,為甚麼妳會在現場出現?」
「雖然我們一直不相來往,但說到底,我們仍有著血緣的關係,彼此體內仍流著相同的血。對她的死亡,我心裡也感到難過。所以,在追悼會那天,我特意趕到會場外,哀悼一番,表達我的心情。」她說罷,嘆了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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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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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
「韓小姐,據我們所知,妳曾經多次來港,是為了公務嗎?」小周問道。
「不!純粹是私人理由,我喜歡這裡的生活。」
「容許我問一點題外話……」我對韓芬道。
「可以。」她笑道:「只要你們想知的,我都會如實作答。」
「妳每次出現人前,都要架著太陽鏡、戴著帽子,把自己密密的包起來,有需要嗎?」
她想了一想,忽然向我靠攏過來。
「你看看我!」她說畢,一張臉龐已移至我眼前不足一呎的地方,好讓我可近距離察看。
這下突如其來的舉措,令我有點進退失據。
我體內的腎上腺素急劇增加,心跳愈來愈烈,在寧靜的環境中,依稀聽見自己的心跳聲。
兩姊妹長得是同一個模樣,除了有相同的容貌,也擁有同樣的完美肌膚。
我把握著機會,一雙眼睛肆無忌憚的在她臉上遊走。
看著眼前的她,如同看見昔日的韓芳。
那疑幻疑真的感覺又再度出現。
我觀察了很久,依然未能在她的臉上,找出任何瑕疵。
如此完美無瑕的一張臉,遮蓋起來,簡直是暴殄天物!
究竟是甚麼原因,導致韓芬要這樣做?
我正聚精會神之際,忽聞她的聲音道:「怎麼了,看清了沒有?」
「看清了。」
「感覺如何?」
「……很美……真的很美!」我知道這樣回答,是有點失儀,但我實在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
一直表現沉著、冷靜的韓芬,竟也變得靦腆起來,她呆了一呆道:「我並非這意思!」
在微弱的燈光下,依然可看到她那變得紅彤彤的兩頰。
局面有點尷尬。
我偷偷瞄一下其他人,幸好他們仍在忙於發掘韓芬臉上的秘密,無暇留意我猥褻的神情。
「我意思說:你認為我兩姊妹長得像嗎?」她說。
我大力點頭。
「這就是了!由於我的容貌,常被人誤認,每次都要大費唇舌以作解釋,十分不便。為免受到煩擾,我乾脆把自己的樣貌遮掩著,只有如此,才能樂得安靜。」
「還有……」我望望她的手。
我的話還沒有完,她已舉起雙手,搶先說道:「還有,為甚麼我會戴上這個,對不對?」
我微笑點頭。
「請想像一下,一個患了潔癖的人,卻要經常接觸顏料,是何等苦惱的事情?」她停下來,看我們的反應。
但在場各人鴉雀無聲,她只好繼續「獨唱」下去。
「……我有極嚴重的潔癖,但卻喜歡繪畫;為免被顏料弄髒雙手,我只好戴上手套。時間久了,手套彷彿已變成了我第二層皮膚,後來更是習慣成自然。」她凝視著自己的手套:「到了現在,只有在洗澡和睡眠的時間,我才會脫下來。」
「韓小姐,妳有手機嗎?」麗麗忽然沒頭沒腦的問了一句。
「沒有。」
「我留意到這屋子裡沒有電話線,妳如何與外間聯繫?」麗麗再問。
「我無需要與外間聯繫。」
韓家在大馬產業眾多,韓芬又是家中的老大,按道理,多少也需要照顧一下吧,怎麼可以不聞不問?
於是,我好奇問道:「妳不用處理家族業務嗎?」
「家族業務?」她嘆了一聲:「由於投資失利,父親去世前,已瀕臨破產的邊緣,家裡的產業,賣的賣、典的典,已經所餘無幾了;現在只剩下一間小小的商店,由我弟弟打理。」
「那麼,妳日常生活怎樣維持?」
「雖說家道中落,我仍有少許個人積蓄,勉強一點,也可支撐日常的生活,不至於要捱餓。」
「再者……」她指一指地上的畫箱:「我有一位世伯,是開設畫廊的。我完成的畫作,都會放在到他的畫廊寄賣。售出之後,他便會匯款給我。」
「原來妳是職業畫師?難怪妳會畫得這般好。」麗麗接道。
「妳可以這麼說。不過……我常常懷疑,那位世伯匯來的錢,是他自掏腰包,接濟我的。」她繼續道:「所謂賣畫,只為顧全我的尊嚴。根本沒有人要買我的畫!」
接著,又是一聲嘆息。
「韓小姐,妳不要妄自菲薄。」麗麗道:「雖然我不懂藝術,但我覺得妳的畫功很不錯!」
「對啊,真的不賴!」我也表示贊同。
「多謝鼓勵。」她高興地道:「我沒有甚麼可答謝你們,就只有這些咖啡。要多來一杯嗎?」
「喔,不用客氣。」我禮貌的回應說:「我們問的也差不多了,時間不早,我們還要趕回去。」
黃輝站起來道:「多謝妳的款待,那些香濃咖啡,就留待下次有機會再品嘗吧。」
「這屋子隨時歡迎你們。」韓芬也站起來,送我們離開。
踏出韓芬的家門,只感眼前一黑,幾個人彷似走進無邊黑洞,小周還差點兒因此摔倒。
「等一等!」麗麗叫了一聲,不一會,一線光芒從她手中迸射而出。
光芒來自一柄小小的手電筒。
小周笑道:「都是女人想得周到。」
「看你們還敢取笑我的手袋不?」
一直以來,麗麗那又笨又重的巨型手袋,都是同僚間的取笑對象。
一行人依靠著手電筒的微弱光線,緩緩前進,總算平安返抵碼頭。
回到家中,只想好好的休息。
我迅速梳洗一下,便跳到床上。
辛苦了數天,任務大致上完成。
結果也出來了──就是沒有結果!
不過,此行卻有意外的收獲……
看過韓芳主持節目的人,都會記得,鏡頭前的韓芳,那光滑得近乎過分的臉蛋,曾教多少男士心生瑕想、也令多少女士羨慕不已。
一直以來,我渴望有機會親身驗證一下,她底粉嫩的肌膚,是否只是電視螢光幕
製造
出來的假象。
本來,她的離世,已一併帶走了我的夢想。
卻想不到,這幻滅了的夢想,會在機緣巧合下,由她的胞姊間接的成全。
今夜裡,韓芳(其實是韓芬)那完美的容貌,竟又再次呈現在我眼前,且毫無保留地讓我細意欣賞。
為此,我要感激韓芬。
作者:
kimwong3252000
時間:
2010-11-30 17:15
(二十二)
曾經看過一部電視片集,劇中的雙胞胎姊姊因為妒忌其妹的幸福家庭和成功事業,不惜殺死自己的親妹,毀屍滅跡,再以妹妹的身分出現,把妹妹所擁有的一切,包括丈夫、兒女、事業等,全部據為己有……
不過,聯想歸聯想,若把劇中情節跟韓芳命案拉在一起,就似乎不太合適了。
首先,假如韓芬要冒充胞妹,她絕不會讓妹妹的屍首曝光,更加不會故弄玄虛,作出那些誇張的佈局來引人注目。
若為其他動機而殺人,那麼她殺人後的舉動,卻又不太合理。
當然,我們查案不可能如此兒戲。
那晚上與韓芬的會面中,雖然未能發現疑點,但我們的調查工作沒有立即停止。
我們一方面派員日夜監視韓芬;另一方面,也重新審視她的背景、並透過國際刑警,要求馬來西亞警方提供韓芬的背景和家族資料。
行動持續了數月,仍未能取得任何成果。至此,我們不得不放棄了。
※※※※※※※※※※※※※※※※※※※※※※※※
韓芳香消玉殞已超過一年,隨著時間的轉逝,事件在市民的心中已逐漸淡忘。
負責偵查的人員,亦已轉投其他案件,調查工作實際上已停頓了下來。
破案的黃金時刻早已過去,每過一天,水落石出的機會便越渺茫。
若無新的發展,韓芳之死,恐怕最終會像其他懸案一樣,永遠成謎。
※※※※※※※※※※※※※※※※※※※※※※※※
今天回到警局,發現桌面放著一封設計精美的信函,下款竟然是何金福。
要不是這封信件,我早已忘記,自己曾跟全城首富有過握手之緣。
急忙拆開一看,原來是韓芳紀念館開幕的請柬。
「做有錢人的女人真好!就是死,也死得比人光采。」忽然聽見麗麗的聲音。
她手中拿著一個封套,竟跟我手中的一色一樣,原來,她也收到同樣的請柬。
(後來我才知道,整個警察部門,就只有劉警官、麗麗和我有這個殊榮;這件事情,讓我興奮了好一陣子。)
「妳想成為有錢人的女人?」我半帶嘲諷地道。
「如果對方有何金福那般風度翩翩、一表人才,也無妨喔。」麗麗那種自我陶醉的樣子,實在令我忍俊不禁。
「我的志氣可要比妳高一點……」我頓一頓:「我希望自己能成為有錢人!」
※※※※※※※※※※※※※※※※※※※※※※※※
離開警局,匆匆返抵家中,換過一套得體的衣服,便又馬不停蹄,駕車按著請柬上的地址進發。
途中,順道接載麗麗一同前往。
不多久,一座兩層高的小型建築物出現眼前。
紀念館尚未正式對外開放,今天只是預先招待受邀請的人士參觀,因此,停車場上的車子不多。
我把車子泊好,有管理員迎過來,出示完請柬後,立即由專人帶領我們進入場館。
入到館內,首先映進眼簾的,是一幅真人大小的畫像,畫中的韓芳,面露優雅笑容,雍容華貴,即使只是畫像,也足以令人神魂搖蕩。
我和麗麗被畫像深深吸引著,駐足觀賞,正看得出神,沒發覺何金福已在甚麼時候來到我們身旁。
「歡迎兩位光臨!」他很輕聲地說,可能是怕把我們嚇著吧。
接著他又熱情地跟我們握手,這是我第二次跟全城首富握手。上次錯過了拍照機會,今天,我可是有備而來!
我拿出照相機要求合照,他一口答應,還主動擺出不同姿態,跟我和麗麗合照了多幀相片。
拍過了
照片
,何金福對我們說:「請稍等一下,待我先通知館長,由她親自帶領你們參觀指教。」
「何先生,謝謝你!」我還沒答話,麗麗已搶先一步應道。說話時,還含情脈脈地望著何金福。
說句良心話,我跟麗麗共事數年,從來不曾聽見她這種溫柔的語調。
館長很快來到了,原來這位館長,正是三姐。
「館長。」我和麗麗禮貌叫道。
「兩位莫再取笑我,稱呼我三姐便行了。」她笑著說:「來啊,我帶你們到處走走。」
走廊兩旁掛著一些圖畫。
「求學時期的阿芳,曾經醉心於藝術,尤其喜歡繪畫。不過,出來做事之後,就不再畫了。」三姐介紹道:「這裡放的都是她的作品。」
驟眼看來,這些畫,有點似曾相識的感覺。我想了一會,終於讓我記起來了,我是在韓芬家中,看過類似的畫,其畫風跟這裡的,有八成相似。
想不到這對姊妹花除了樣子相似以外,也曾經有著同樣的興趣,就連繒畫的風格,也是差不多,真有趣!
紀念館分成數個區域,圍繞著韓芳的日常起居、衣食住行等為題。
這裡收藏了許多珍貴的物件,都是韓芳生前使用過的。
參觀完第一層的展區後,我們沿著自動電梯,上到二樓。
如此小型建築物,相信在正式開放後,人流也不會太多,卻竟然裝設了自動電梯,可想而知,何金福建造這座紀念館,是如何的不惜工本。
二樓全層被佈置成睡房的格局,主要展示韓芳的衣服和飾物。
聚集在這裡的嘉賓,較樓下為多,特別是女性的嘉賓。相信是由於女士們對珠寶首飾有較大興趣吧。
「這裡的首飾,都是阿芳生前穿戴過的,有些更曾在電視節目中亮相,可能你們也會見過。」三姐說道。
難怪這些飾物,看起來是如此精細,原來都是價值不菲的真品。
「哦,都是真的嗎?」我奇怪問道:「你們不怕招來盜賊?」
「盜賊?當然怕!所以在正式展出之時,我們會全部換上仿製品。」
我正要走近展品細看,忽然感到身旁出現一個熟悉的身影。
我轉頭一望,心中不禁一怔,不自覺地叫道:「韓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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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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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6
(二十三.結局篇-上)
三姐聽到叫聲,循我的目光望去。
她先是呆了半晌,繼而大笑不已:「那是阿芳的蠟像,並非真人。」
我再看
清楚
,果然只是一具蠟像。
那具蠟像做得栩栩如生,正站於妝臺前,對鏡自盼。
我和麗麗也隨著笑起來。
我們的笑聲,驚動附近的嘉賓,紛紛向我們投以怪異的目光,嚇得我們立即把笑聲收起。
「其實這裡不只一具蠟像,你試找看。」三姐笑道。
我聞言,再看看四周,果然再發現多幾具蠟像。
總數共有七具蠟像,各有不同的形態,惟肖惟妙,混在真人中間,營造出人山人海的效果,令小小的斗室更覺熱鬧;難怪總覺得二樓的人流遠較樓下多,原來只是錯覺。
這裡的蠟像,比起門口那幅巨型畫像,更具吸引力。如果我是一個賊,要在這紀念館偷走一件東西的話,我寧願選擇一具蠟像,而放棄價值連城的鑽飾!
我的目光在蠟像間穿梭遊走,忽然,被其中一具蠟像吸引著。
這具蠟像特別之處,在於它的手上戴上了一雙手套。
七具蠟像中,就只有這一具戴著手套。
手套,沒甚麼特別,只是很平常的款式。但是,出現在這紀念館內,卻令人有格格不入之感。因為,這裡展出的,都是一些比較華麗的衣飾。
我腦海忽然閃過了一些東西。
「韓芳有潔癖的嗎?」我問三姐。
「沒有。」她反問我道:「何故你會認為她有潔癖?」
「是因為這手套。」我指指蠟像的手。
「喔!這具蠟像,是依照我記憶之中,對阿芳的一些零碎印象,併合而成的。」她說。
「她常戴手套嗎?」我問道。
「不!我只見過一次──就在她離開我們的那個晚上。」三姐搖著頭道。
「哦?」我跟麗麗互望一下。
「那晚上,我回到家中,看見她雙手戴著手套。我從沒見過她戴手套,所以感到奇怪,便向她問個究竟。起初,她支吾以對,直至我不斷追問,她才告訴我,做蛋糕的時候,不小心被烤爐燙傷了手部。」
「我要求她脫下手套讓我看看,可是她說已經敷了藥,沒大礙,就不讓我看了。最後,我不想勉強她,只好不了了之。」三姐憶述當晚的情況。
「這一雙就是當晚韓芳所穿的手套?」我問。
「這雙手套是從百貨公司買回來的,只是類似的款式。原先的一雙,我在大屋中找了好幾遍,都找不著,應該是被你們帶走作為證物吧。」
「證物之中,好像沒有手套……」我望向麗麗。
麗麗兩手一攤,搖頭道:「毫無印象!」
※※※※※※※※※※※※※※※※※※※※※※※※
第二天,回到警局,我和麗麗把韓芳命案的檔案夾重新搬到案頭,並翻查了證物清單。
證物中,的確沒有手套!
我和麗麗再赴離島。
我們到達韓芬所住的屋子時,剛好碰到從外購物回來的她。
她手中捧著一袋日用品。
「甚麼風把你們吹到這兒?」她看見我們,初時有點愕然,但很快地,現出了熱情的笑容:「請進來!」
我們隨她進入屋內。
屋裡陳設依舊。
時值正午,室內光線充足,少了上次來時那種陰森的感覺。
「跟上次一樣,先來一杯咖啡,再說其他的,好嗎?」她說。
「好的。」我和麗麗異口同聲。
「藍山咖啡,對嗎?」
想不到事隔多時,她仍然記得我的「最愛」。
用不著韓芬的招呼,我們已「老馬識途」,自行坐到草蓆上了。
不多久,咖啡送到我們手中,不過,我們都沒有喝。
「兩位到來,不會是為了找我聊天吧?」韓芬說道。
「嗯!有些事情想妳澄清一下。」我道。
「是甚麼事?」
「請妳老實回答,妳妹妹遇害的晚上,妳是否到過現場?」我開門見山的問道。
韓芬沉默了下來,臉上的笑容漸漸收起。
「那夜裡,跟三姐說話的人,真的是妳?」我追問。
過了片刻,她嘆了一聲道:「我知道,你們遲早會來的。」
「把安眠藥混在蛋糕中,騙三姐吃下的,也是妳嗎?」
「沒錯,你們一直要找的人,是我!」
出乎我們的意料,韓芬的答覆竟是如此直截了當。
可是,這絕非我預期的答案,我真的希望她會否認,並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
「為甚麼?為甚麼妳要殺死自己的親妹妹?」我心情十分沉重,引致我的語氣也帶點激動。
韓芬
表現
反倒比我冷靜。
「聽我說一個故事……」她緩緩道:「有一對感情很好的小姊妹,兩人出生於一個富裕家庭,父母恩愛,對小姊妹寵愛有加,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生活本來過得很幸福。」
「突然,有一天,父母告訴小姊妹,他們已經不再相愛,並且很快便要分居──不但止父母要分開,兩姊妹也要分離!根據父母的協議,姊姊由父親撫養、妹妹則要跟隨母親過活。」
「小姊妹雖然不能住在一起、也不能一同玩耍,不過,她們在同一間學校唸書,所以仍可繼續見面。」
「母親離開韓家以後,本來不愁生活,可是,由於難忍感情創痛,她決意離開這傷心地。最後,她甘願放棄父親給予的贍養費,遠走香港,重新生活、自食其力。」
「性格荏弱的妹妹知道後,在學校裡大哭了幾場。因為,她已經失去了父親,她不能再忍受失去其他朋友、同學和師長。而且,香港這個陌生的地方,對她來說,也充滿了恐懼。」
「個性較堅強的姊姊──雖然只是比妹妹大數分鐘的孿生姊姊,為了不讓妹妹難過,便毅然拍拍胸口,代替妹妹隨母親到香港定居。自此,兩人互換了身分,這件事情,一直沒有人發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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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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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結局篇-中)
「兩姊妹雖然分隔異地,依然維持書信來往。」
「大學畢業後,主修傳播學的妹妹,礙於其家族背景所限,在家鄉未能一展抱負。她與鍾情藝術的姊姊商量,姊姊經不起妹妹的苦苦哀求,兩人的身分又還原了。姊姊回到馬來西亞,妹妹則轉到香港發展。」
「一切在神不知、鬼不覺之下進行,本來,應該不會出現岔子。姊妹兩人,都心安理得。」
「可惜,紙包不住火!漸漸地,父親對姊姊的身分起疑。經過多番逼迫,姊姊終於招架不住,把事情和盤托出。」
「可是,坦白未能換取父親的原諒。父親為了多年受騙,憤怒不已,他認為這一切,都是姊姊的過錯,因此,經常借小事破口大罵。」
她頓了一頓,繼續道:「姊姊多番要求妹妹返回家鄉,一起向父親謝罪,但妹妹一直未有動身。」
「後來,父親生意失敗,脾氣越發暴躁,對姊姊的態度變本加厲,動輒拳打腳踢。姊姊瞭解父親的心情,一直默默忍受,不但沒有怪他,反之,更想方設法,以求討好父親。」
看似平平無奇的故事,經過韓芬幽幽的語調,訴說出來,卻又像加入了催化劑,令人聞之心酸。
我低著頭,靜心傾聽。
「一天,姊姊煮了一盤父親最喜歡吃的『肉骨茶』,端到父親的面前,供他品嚐。父親忽然脾氣大發,一手推開肉骨茶,整盤火燙的肉骨茶,淋在女兒的身上。」
韓芬抬頭望窗,眼眶浮著淚影,忽然,脫下手套,並把褲管拉高,露出雙手和大腿。
眼前的景象,的確令我們感到震撼。
在她雙手和大腿上,佈滿了一片片紫紅色、隆起的瘢痕;跟她臉上白滑細嫩的肌膚,形成強烈的對比。
終於明白她長期戴上手套的原因。
韓芬繼續說:「姊姊的手和下身,受到了嚴重燙傷。父親雖然後悔,但他不能讓別人知道,女兒的傷勢,是由他而起。因為,這是家醜,家醜絕對不能外揚!」
韓芬再壓抑不了淚水,豆大的淚珠打在地上。
「他吩咐傭人替女兒塗了些燙火藥物,但是,他不許女兒到醫院接受治療,即使召私人醫生也不可以……」
她的聲音愈來愈薄弱,到後來,話也說不出了,只是不住啜泣,以致身體也隨之而一起抽搐。
我的心裡實在很不舒服;麗麗受到她的感染,也暗自落起淚來。
我們想不出安慰的說話,只能坐在一旁,任由韓芬痛哭。
過了一會,韓芬的情緒逐漸平靜下來。
她深深吸一口氣,繼續她的故事。
「我不明自己做錯甚麼,我所作的一切,都是為了妹妹,但到頭來卻受盡苦楚。彼此都是韓家的女兒,為甚麼一切幸福、寵愛,都圍繞著妹妹;而我,卻只有付出和忍耐?」
「父親心情差──我知道,生意失敗只是次要,主要原因還是妹妹!父親最寵愛妹妹,他一直渴望妹妹能夠回家探望他、陪伴他。可惜妹妹只顧工作,遲遲未有成行。」
「妹妹的本性不壞,但缺點是太著意自己的事業,而忽略其他人的感受。她一直活在福中,卻不知道,她的姊姊,是活得何等痛苦?為此,姊姊心裡產生了一絲恨意。」
「所以妳要殺死她?」我打斷韓芬的說話。
「不,我沒想過要殺死她,我只打算給她一個教訓。」
「我每次到香港,都會跟妹妹見面。父親去世後,我遷回香港居住,我們仍然維持定期會面──通常在三姐放假的日子。有時候,我會上她的家,也有些時候,一起出外消遣。」
「在我心裡,「教訓妹妹一下」的念頭從沒有消退,我一直在等待
機會
。直至有一天,又是我們約定見面的日子。這次跟以往有所不同,因為妹妹所居住樓宇的其他住客全搬走了,整座樓宇只住著妹妹和三姐兩人,而當日何金福又離開了香港,換言之,這是我教訓妹妹的最好時機,只要我處置好三姐,便不會再有任何障礙了。」
「說是教訓也好,說是報復也可以,總之,我目的是要讓她感受一下不快樂的滋味。我知道,妹妹一生人最害怕兩件東西,就是花朵和血。於是,我準備了大量的豬血、和一大箱花瓣,上到妹妹的家。那天,我的心情特別興奮。」
「我們先是談天說地,然後一起弄食物,妹妹做了肉醬義大利麵,而我則負責做蛋糕。」
「我在蛋糕中混入了安眠藥,妹妹吃過蛋糕後,藥力漸漸發作,我送她進房休息後,坐在客廳等候三姐回家。」
「等一等!」麗麗中斷了韓芬的說話:「妳自己有吃過那些蛋糕嗎?」
「有,但我吃的,是沒有安眠藥的部分。」她補充道:「為免妹妹生疑,我把蛋糕做成兩層,只有下層混入了安眠藥。我吃的時候,只吃了上層,所以沒事。」
「我明白了。」麗麗點頭道:「請妳繼續吧!」
「三姐回來後,我哄騙三姐也吃下蛋糕,很快,三姐也昏睡過去。我開始
實踐
我的計劃,我走進睡房,拉開妹妹的被子,把豬血澆在她的身上,然後替她蓋回被子,再把花瓣撒在房中。」
「接著,我走出客廳,利用畫刷和噴壺,把豬血灑遍廳中每一角落,再走到廚房門口,把道具放進巨型膠袋內,清理一下之後,帶著微笑離開。」
「在我的構思中,妹妹早上醒來,睜開眼睛,看見滿室花香,必然十分驚訝。然後,她揭開被子,準備下床,發現自己滿身鮮血,便會再次被嚇個半死,當她衝出客廳,看見眼前的景象,更加肯定會被嚇至呆立當場,以為自己在做惡夢。」
「妳不怕妹妹發覺真相後報警嗎?」我問道。
「不怕!一人做事一人當。我做得出來,
自然
不會計較後果。」
「可是……」韓芬再次嗚咽起來:「事情發展竟然大失所料,預期的效果沒有發生,也永遠不會發生……」
「照妳說來,妳妹妹的死,是出於意外?」
「我只知道妹妹不喜歡鮮花,卻不清楚原來她患了花粉症,不能夠接觸花朵。」她抬頭凝望天花,眼淚沿面頰兩旁徐徐流下:「我竟然一手奪去妹妹的生命!我疼愛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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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mwong32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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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7:17
(二十五.結局篇-下)
「我們上次來時,為甚麼妳不坦白承認?」我問道。
「我沒勇氣。」她垂下頭:「我害怕面對公眾,訴說這段故事。」
「如果妳沒有預謀殺死妹妹,又不是怕她醒來報警的話,為甚麼妳要從後門離開?妳是否意圖消滅證據?」麗麗問道。
「其實,我自己對血亦有恐懼。我選擇由廚房離開,是要確保萬一我身上或手上沾了豬血,我也可以清理乾淨才離開。我這樣做,並非為了毀滅證據。」韓芬說道。
屋內的人沒再說話,氣氛重歸寂靜,靜得令人耳邊嗡嗡作響。
「故事已經說完。」終於再次由韓芬打破寂靜。
「對不起!韓小姐,我們要正式拘捕妳了。」我說著,心裡有些黯然。
「我會跟你們回去。」她道:「但是,回去之前,我有兩個小小請求。」
「甚麼請求?」我道。
「我想先見一見三姐,然後,再到妹妹的墓前懺悔。」
「第一件事情,容易安排;至於第二件事……」我面露難色。
「請你們放心,我會合作,絕對不會為你們再添亂子的。」
「讓我想想……」
「CK……」麗麗叫道。
我考慮了一下,對麗麗說:「讓她去吧!一切後果,由我個人承擔。」
「不!CK,我想說,一切後果,由我們兩人一起承擔。」她道。
夠義氣!
我向麗麗微笑點頭。
※※※※※※※※※※※※※※※※※※※※※※※※
叮噹、叮噹……
屋內隱約傳出門鈴的聲音,不多久,大門打開了。
「阿芬……」開門的正是三姐,她看見我,立即焦急問道:「阿芬在哪?」
「三姐!」站在我身後的韓芬,緩緩走出來道:「對不起……」
「阿芬。」三姐一把拉著韓芬的手:「妳們先進來,不要站在門外。」
眾人進到屋內,韓芬立刻跪到三姐跟前。
「三姐……」她依然低著頭,不敢直望三姐。
「不用說。」三姐邊流淚邊扶她起來:「妳不用再說,我全都知道了。」
「我來這裡,只為向您說聲對不起,並非要奢求您的原諒。」
「孩子,」三姐把韓芬擁進懷內,脫去她的手套,輕揉她的手說:「這些年來,妳受了太多的苦,這個家欠妳太多了。」
「三姐,我害死了妹妹。這些日子,我生不如死!本來,我準備好自殺,可是,到了最後一刻,我不敢,我不是怕死,而是沒有面目見芳妹。」
「這是意外,一切都是意外。」三姐道:「我知道阿芳不會怪妳的,只要妳有悔意,就是我的好孩子。我等妳回來,這裡永遠歡迎妳。」
「三姐……」
兩人痛哭流涕。
不,加上麗麗,應該是三人。
若要算我在內,便是四人了,因為我的心裡也在淌淚!
※※※※※※※※※※※※※※※※※※※※※※※※
我把車子駛至花店前,下車買了一束火百合。
麗麗見了覺得奇怪:「這時候買花幹嘛?」
「是獻給韓芳的。」
「但韓芳不喜歡花……」
「妳錯了!韓芳害怕花的原因,只是由於身體不能接受。但我知道,她其實很喜歡花,特別是火百合。因為我看過她的日記,我留意到,她在每一篇日記的結尾,都會畫上幾朵花;而那日記的封面,正是一束火百合。」
說真的,這世上,不喜歡花的女性,又會有多少?
我們一行人走上韓芳的墳頭,我將花束交給韓芬,讓她親手獻給自己的妹妹。
到受害者的墳頭獻花、憑弔,是我當差生涯的第一次,也可以算是一項紀錄吧。
※※※※※※※※※※※※※※※※※※※※※※※※
案情終於大白,案中疑團亦一一解開。
購買豬血和誘騙三姐吃下安眠藥的人,是韓芬。由於兩人的樣貌而製造出韓芳自殺的煙幕。
太平梯和花圃發現的鞋印,都屬於韓芬。那雙Nike運動鞋,我們已在她的屋子裡找到。
韓芬長期戴著手套,案發現場當然檢不到可疑指紋了。
姊妹兩人,一向以信件聯絡,所以沒有任何電話紀錄。
妹妹性格的轉變,例如對母親的態度和藝術的興趣等,也能夠解釋了。
惟一未能解釋的,是為甚麼
基因測試
在這次案件中,沒有發揮效用?
為此,我特地去請教金城武……不,是Raymond,就是那位鑑證科的男同事!
「如果她們是同卵雙胞胎的話,那便可以解釋了。」Raymond耐心地說。「你知道李錩鈺博士這個人嗎?」
笑話!以在下當差多年的功力,要是連李錩鈺博士這個金字招牌都不認識,那我豈不是白混了麼?
這位國際知名的刑偵專家,經他偵破的懸案不計其數。當年陳水扁鎗撃案,就曾邀請他協助調查。
「李博士曾對雙胞胎的DNA排列方式作過研究,得出結論是同卵雙胞胎的基因結構大致一樣,以現今的鑑識技術,暫難鑑定其中的差異。」Raymond說道。
「我記起來了,當日我們在現場找到三隻紙碟,但最後只能析出兩組DNA的排列方式,是這個緣故吧。」我洋洋得意地說。
Raymond笑道:「哈哈,全對!」
※※※※※※※※※※※※※※※※※※※※※※※※
整件事件,是不節不扣的悲劇!
都源於上一代的感情轇輵。
因父母的離異,導致兩位年青人的前途盡碎,妹妹更加因此喪命,這一切,能不令人欷歔?
奉勸為人父母者,為了子女,想一想,切勿輕言離婚,以免製造更多的悲劇!
案件審結了。
韓芬的遭遇,獲得法官同情,本來準備判處最輕刑罰,但由於她曾隱瞞案情,故此刑期要酌量增加,最後,被判處入獄三年半。
三年半,眨眼便過,期望韓芬能勇敢面對,盡快療好心靈創傷、投入新生。
經過花店,我又買了一束鮮花。
當我把花送到太太面前……
「無事獻慇懃。」她臉色一沉。
「一定是做了壞事,快從實招來!」
「噢,我的天!」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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