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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轉]神的分類 [打印本頁]

作者: Lockon    時間: 2008-2-15 21:50     標題: [轉]神的分類

自然神
自然神(Natural God)源於原始社會後期,將不可駕馭的自然體、自然力演化為神,在拜物教初期,直接將自然體,如火、雷、水等直接加以人格化,認為它們本身是具有意志和具有生命,其後甚至對動物植物也加以神化,隨著人們抽象能力增強,神靈獨立於該自然物體的觀念則逐漸萌生。
社會神
社會神(Social God)將社會現象或力量人格化,源於原始社會後期,是自然神的演化,隨著生產力的發展及社會結構複雜化、階級化,人不再是一個單單的個體,社會力量也被認為是不可理解及不可駕馭的力量,如戰神、愛神、財神、地域守護神、行業神等。
社會神有多種分支,可分為兩大類:第一類與自己的先天身份(宗族)有關,可稱為宗族神;第二類則與自己的後天身份(如行業)有關,在此類中最主要的是行業神。
分支
宗族神,與自己的宗族有關。
家神(Family God)是家庭的守護神,通常為供奉本家的祖先,信者認為祖先已成神,可守護家庭安穩,在這方面某程度上是部落神的類同,然而家神也有將家族分宗及標立家族獨特性的功用,不同部落神的是家神少有合併歸流。
部落神(Tribal God)與部落起源或眾部落起源有關。
民族神(National God)是數個較大部落的部落神的合併體,或幾位同宗教的主神。民族的消滅也並非令該民族神消失,因為它有可能被其他民族吸收同化。
行業神(Trade God)也可以算是社會神的一支,隨社會分工而產生,多與神話或各行的首創者、有功者有關,如中國的魯班、古希臘的阿爾忒彌斯等。
擬人神
擬人神(Anthropomorphic God)的觀念最早由希臘哲學家色諾芬尼(Xenophanes)提出,人類按照自己形象與本性而設想一個神系,這被非泛指一切神靈,而是指由信仰者加以完全擬人化的神。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為古埃及的宗教,是一種半擬人的過渡期,頭部為動物,而身體是人的神不勝枚舉,另外一種全擬人的神最見於古希臘及古羅馬,如宙斯的神系中諸神皆有人的形象,也過著擬人的生活。
抽象神
抽象神(Abstract God)為沒可見形象的神,可指猶太教及伊斯蘭教。伊斯蘭教禁止為神造像及跪拜偶像,又例如中國古代對「天」的觀念相當抽象,近乎無人稱及無位格。

[ 本帖最後由 Lockon 於 2008-2-15 21:52 編輯 ]
作者: 暗黑鳳凰    時間: 2010-10-22 18:58

thanks
作者: 卡烏    時間: 2011-6-22 13:21

會不會有攻略之神?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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